這段文字有三大誤導訊息:一、晶片法案的本質:美國政府的晶片法案牽涉眾多議題,絕大部分與晶圓製造無關,但這段文字卻把鼓勵外商設廠當成主要的目標。二、對外投資的本質:台積電赴美投資屬新廠的設立,但卻被這段文字描述為舊廠的搬遷(relocate)。投書將台積電赴美投資扭曲為台美之間的產能競奪。三、雙邊關係的本質:台積電是美國最重要的晶片供應商,美國又是台灣最重要的戰略盟邦。原本可以深化兩國合作關係的晶片法案,卻被投書作者扭曲為美國傷害台灣利益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