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憲法之所以可以約束政府權力,或者說之所以是有必要的,是在於全體國民是主權者,但卻不親自進行國家的日常治理,因此就制定一部憲法來規定政府權力如何產生,以及它的範圍和行使方式等。也就是說,代議制所體現的主權與治權的分離,使得現代憲法成為必要和可能。全體國民的主權,主要是制定憲法的權力。憲法一經制定,作為主權者的全體國民就隱身了,人們都以公民的身份在憲法之下行使各種權利(全體國民若再次現身制定新憲,那就意味着發生了政治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