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買了一間房子,因為太忙忘記了,過了28年後想起來,赫然發現裏面竟然住了別人…這是個什麼驚悚的鬼故事嗎?不,這其實是發生在深圳的離奇事件。這件事要從1992年說起,當年張先生的姊姊在深圳的某社區花了33萬人民幣(大約新台幣140萬)買了一間房子,用現金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