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教材委員會這個月初發佈通知,要求全國高校對「憲法學教材」展開「全面摸底」,包括主編姓名、出版年期、使用學科及學生人數,統計後上交教育部,以「進一步加強憲法學教材建設」。有法律學者透露,事件起因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柯華慶舉報了北大法學教授張千帆等...
中共的教科書中,包括法學中,均以「公民義務」為自由權利的前提條件,意思就是,你若違反公民義務則失去自由。而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卻都是反自由的,例如憲法規定公民必須支持四項基本原則,而這四項原則中,堅持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侵害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則剝奪了權力歸屬人民的自由;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剝奪了公民的民族自決權的自由;堅持無產階級專政更是剝奪了公民要求民主的自由。自由主義認為,是人就有自由權利,即使犯人,也只能有限度地限制其某些自由,而其他權利必須受到尊重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