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小悅悅事件再現!一段監控視頻上傳網絡:一名男子突發疾病在樓梯摔倒,尚有呼吸。四名路人經過,不報警、不施救、不叫救護車,冷漠地離開,甚至還有兩人從男子的身體上跨過去。一個小時後,第五名路人經過,摸了摸男子的脈搏,撥打了120救護,但為時已晚,男子已經離開了這個冷血的世界。
小張父母認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救助,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將地鐵公司起訴至昌平法院。地鐵公司是這麼辨稱的,「猝死在世界範圍內都沒有有效的急救措施,為了防止二次傷害,我們不能採取更多行動,畢竟我們不是醫療單位。小張自從倒地後就沒有過任何動作,立刻喪失了意識。公共場所的急救義務僅限於普通的摔傷、身體不適,小張的情況已經超出了一般公共場所的職責範圍,作為非專業人員不能擅自處理。」心臟驟停急救,不是沒有有效的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