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與軍報幾位老戰友敘舊,正逢抓徐才厚,陶副總編講:"破天荒抓了軍委副主席,後面的事情多了去了,是一場很難看全的大戲!"一語成簽果然應驗十八大後五年多來,軍隊反腐的速度、力度和廣度,完全超乎局外人的智商和認知能力。據統計軍隊反腐至2018年呈"2+8+...
不久前,軍紀委給軍以上幹部每人發一張表,要他們填寫「在提拔過程中是否行賄」和「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而受賄」等內容,並挨個談話強硬申明:如有行賄受賄行為,交代了並積極退贓,免於刑事追究,只作紀律處分。如隱瞞不交代一旦被查出,將加重處罰!這一招真絕!讓所有接受填表者心驚肉跳夜不能寐,許多人一個月也交不了表。
人權,顧名思義,是指每一個人,特別是政府,要尊重每一個人的生命權生存權發展權,公共事務管理權,以及不損及他人利益的獨立思考和自由行動等固有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本質上是普世的和普適的,任何人都應享受,不可以被隨意剝奪(法律判定的例外。)因此,特色人權發展道路,本身就是不合邏輯的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