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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內驅力強的孩子,都是怎麼培養出來的?

生活中,「賞罰分明」是很多家長推崇的教育方式。

但其結果,卻往往不如我們預想的那樣行之有效。

你是否也有類似的無奈:

我兒子天天玩遊戲,我打也打過,罵也罵過,甚至摔了他的手機,他就是改不掉。我答應孩子按時完成作業就給他零花錢,起初還有點效果,為什麼後來卻沒什麼用了?

獎勵和懲罰真的能有效塑造孩子的行為嗎?

到底又是什麼使你的獎勵和懲罰失效?

如果你也有上面這些困惑,《津巴多普通心理學》這本書中幾個有趣的心理學實驗,或許能讓你豁然開朗。

在網上看到一個新聞。

廣東江門,一位爸爸因為兒子偷錢,把孩子吊起來用竹條打屁股。

如此偏激的教育方式,很快就被警察強力制止。

可新聞的評論區,卻有一大群網友對這位爸爸的教育方式表示認同。

對於孩子來說,偷錢當然是錯誤且有待糾正的行為。

但是如此嚴厲甚至暴力的懲罰真的能達到效果嗎?

我們不妨先看看下面這個有意思的心理學實驗。

心理學家Aronson和Carlsmith在一項兒童遊戲研究中,告訴參與實驗的孩子不能玩其中的一個玩具,如果玩了就會受到輕或重的懲罰。

很多人覺得,一定是懲罰越重,越能制止孩子去玩這個玩具。

可實驗的結果卻是:

受到較重懲罰的孩子並不會改變對玩具的喜愛程度,一旦再有機會,他還是會繼續玩這個玩具。

而受到較輕懲罰的孩子,反而不在對這個玩具感興趣。

為什麼嚴厲的處罰反而會失效?

社會心理學中的認知失調理論給出了答案。

認知失調,簡單來說,就是態度與行為不一致而引發的不適感。

比如這個實驗中,孩子喜歡玩具卻被告知不能玩,不明原因的孩子就會產生行為與態度的認知失調。

這時,嚴重的懲罰會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找到理由——我已經付出代價了,就能心安理得地玩。

以色列一家幼兒園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為了防止家長接孩子遲到,幼兒園制定了一套罰款機制,遲到時間越長罰款越多。

結果,遲到的家長不減反增。

因為家長們覺得,我交了罰款就相當於花錢給孩子報了個延時班,本來不好意思耽誤老師下班的家長卻因為罰款,把遲到變成了理所當然。

對孩子的懲罰也是同樣的道理。

在孩子犯錯誤時,家長過度的懲罰反而會讓孩子自責的心理減弱。

比如這段開頭提到的男孩偷錢的案例里,如果孩子沒有從內心深處產生對「偷錢」這個行為的厭惡,那他一找到機會還會繼續犯錯。

如何讓懲罰真正改變孩子的行為?

《津巴多普通心理學》一書在「懲罰之謎「這章中給出了兩個建議:

1.要讓孩子感受到錯誤行為的自然結果,而不能讓孩子付出過度代價,比如用辱罵、諷刺等人身攻擊或身體疼痛懲罰孩子。2.要明確針對相應的行為,而不能夾雜父母的情緒,讓孩子覺得自己受到懲罰是因為讓父母生氣。

一味地指責和打罵,是無用的。

孩子只有從內心認識到行為本身的錯誤,才能真正停止這種行為。

同樣,如果想讓孩子長久地保持一種行為,最好的辦法是讓孩子從內心接納並喜歡這種行為。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獎勵都可以達到效果。

心理學家愛德華·德西曾進行過一次著名的實驗。

他隨機選取了一些大學生,分成兩個組去做有趣的智力題。

第一階段:所有學生正常解題,沒有任何獎勵;

第二階段:實驗組的學生每完成一個難題會得到1美元獎勵,對照組的學生則沒有任何獎勵;

第三階段:讓所有學生自由活動,觀察他們是否主動做題,以此判斷學生對解題的興趣。

結果發現,在自由時間,沒得到獎勵的學生比得到的學生反而會更主動地去解題。

當一個人進行愉快的活動時,給他提供外部獎勵反而會減少這項活動對他內在的吸引力。

這就是著名的「德西效應」。

為什麼有些獎勵會產生德西效應?

原因就在於,它破壞了孩子的內在動機:

1.剝奪了自主選擇的滿足感

你是喜歡做自己隨心所欲選擇的事,還是做為了達到目標必須去做的事?

毫無疑問,當然是第一個。

人們總能從可以自主選擇和控制的事情中得到滿足感,而德西實驗中,金錢獎勵把這種滿足感變成了被人操縱的控制感。

2.轉移了對行為本身的關注

當一道有趣的智力題和1美元獎金放在我們面前,絕大多數人的注意力都會被獎金吸引。

比起行為本身,那些誘人的獎勵會分散孩子的注意力,讓他們無法體會到單純解題的樂趣。

3.降低了行為的趣味性

聽過這樣一個故事。

三個無聊的年輕人以踢小區垃圾桶為樂,居民們不堪其擾。

一天,一位老人想了個辦法。

他對這幾個年輕人說:「我很喜歡踢垃圾桶的聲音,你們每天來踢我每天給你們一塊錢。」

三個人很高興,每天使勁踢垃圾桶。

幾天後,老人說,只能每天給他們五毛錢。

這幾個人很不開心,每天勉強去踢垃圾桶。

一星期後,老人再次降低價錢,變成兩毛錢。

幾個年輕人非常生氣,再也不踢垃圾桶了。

其實,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包含了極強的目的性和條件交換,趣味性就會大打折扣。

所以,對孩子來說獎勵並不是萬能的,特別是物質獎勵。

清華THBI兒童認知研究所的邱天老師曾說:

「懲罰和獎勵都是外驅力,它們有時候會摧毀孩子的內驅力。」

而塑造孩子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激發孩子的內驅力,對此我們可以這樣做:

1.當好榜樣

美國心理學家阿爾波特·班杜拉做過一個著名的波波玩偶實驗。

他把一群孩子分三組觀看一個成年人毆打玩偶娃娃的視頻。

第一組,孩子們看到打娃娃的成年人被給予糖果或汽水獎勵;

第二組,孩子們看到打娃娃的成年人被懲罰打耳光;

第三組,孩子們看到成年人的攻擊行為沒有任何後果。

然後,讓這些孩子接觸娃娃。

結果,第一、二組的兒童都會去模仿視頻中打娃娃的行為,而第三組兒童模仿行為較少。

但一段時間後,當三組兒童再次回憶視頻,接觸娃娃時,他們的攻擊行為水平幾乎一致。

班杜拉由此得出結論,懲罰和獎勵對孩子的行為影響十分有限,但僅僅看到行為就能讓孩子主動自覺地模仿。

所以,作為父母,塑造孩子行為最好的方式就是以身作則,給孩子樹立榜樣。

孩子天生模仿力極強,再嚴厲的懲罰和誘人的獎勵都比不過父母天長日久、潛移默化的榜樣影響。

2.精神獎勵

內驅力是來源於內心的力量,比起金錢和物質等外部獎勵,給孩子精神獎勵才能調動他們的內驅力。

著名心理學家雷帕的畫畫實驗正說明了這點。

雷帕在一所學校隨機挑選了20名喜愛畫畫的兒童,分成兩組接受繪畫訓練。

他對第一組孩子說:你們畫的好就能得到禮物,對第二組孩子說:我很喜歡你們的畫,好好畫哦!

一開始,兩組孩子都認真畫畫。第一組孩子如約獲得了禮物,第二組孩子則得到了老師的讚美與表揚。

可一段時間後,第一組只有8.6%的孩子在堅持畫畫;而第二組孩子,卻有16.7%的孩子自願主動地去畫畫。

所以,比起用物質獎勵驅動孩子,責任感、榮譽感、成就感和自主選擇等精神獎勵更能幫助孩子建立長久的內在驅動力。

3.善用誘惑

尹健莉老師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為了培養女兒的閱讀興趣,她每天在女兒面前讀小說,並讚嘆小說很有趣。

她會有意無意地把故事情節講給女兒聽,卻在引人入勝的環節故意停止,女兒被她誘惑的心裏痒痒就開始了自己閱讀。

尹健莉老師說,在教育中,想要孩子接受什麼,就去誘惑他;想要孩子拒絕什麼,就去強迫他。

聰明的父母,都善於用誘惑的方式激發孩子做事的興趣。

著名詩人葉芝說,教育不是注滿一桶水,而是點燃一把火。

誘人的獎勵和嚴厲的懲罰,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迅速改變孩子的行為。

但其本質卻是藉助外部力量對孩子的操控。

而塑造孩子行為最長久有效的方法,還是讓他們從心裏喜歡或者拒絕某件事,所以激發孩子的內驅力才是根本。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和

來源:十點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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