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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海洛英27歲女大學生聽取判決後癱倒

在26日南寧市中級法院宣判的毒品案件中,27歲的潘蘭蘭是學歷最高的。有大專文化的她,採用「曲線」販毒的方式。從境外寄毒品包裹到南寧同學手中,自己再取貨。當聽到自己被判處15年的刑期時,潘蘭蘭痛哭癱軟在地。

今年27歲的潘蘭蘭是鐘山縣人。2011年9月下旬,潘蘭蘭使用同學林某在南寧的地址,幫她接收一個來自烏干達的包裹。當年10月1日,該份包裹在廣州白雲機場海關快件監管處被查獲,包內有10包壓成塊狀的植物葉子狀物品。經開拆查驗,其中一塊植物葉子狀物品內還夾藏有一包淺黃色粉末狀毒品可疑物,偵查機關沒有打草驚蛇。當年10月16日,潘蘭蘭從廣東來到南寧向林某領取包裹時,警察將潘蘭蘭抓獲。這10包植物葉子狀物品中均檢出四氫大麻酚,淨重9665克;淺黃色粉末中檢出鹽酸海洛英,淨重399.6克。

除了利用自己在南寧的同學,潘蘭蘭還利用其大學同學李某。2011年10月上旬,潘蘭蘭使用李某在賀州的地址幫其接收一個來自印度的包裹,警察發現該包裹有問題。2011年10月27日,在賀州市八步區新興北路電信營業廳,警察控制了接收該郵包的李某。警察經開拆查驗,在郵包紙板夾層中查獲兩包白色粉末狀毒品可疑物。李某證實,該郵包是其受同學潘蘭蘭的委託代她接收的。經鑑定,兩包白色粉末狀毒品均檢出海洛英成分,淨重分別為304克與190克。

法院認定,潘蘭蘭對其所接收的國際包裹內有毒品,持「應當明知」主觀態度,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數量大。但鑑於該案不能排除潘蘭蘭參與走私毒品,系受他人指使而實施犯罪,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潘蘭蘭15年的刑期,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走私海洛英的女大學生聽取判決後癱倒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鳳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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