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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集團董事長涉侵吞億萬職工股

  49歲的盛盤英已記不清是第幾次來北京了。  雖然每次結局都一樣,她卻屢敗屢戰。和她一起的,還有幾位戰友,他們都是黑龍江東方企業集團的老職工。  我們是來找東方集團張宏偉要股權的!盛盤英控訴道,張宏偉侵佔了我們上億元的職工資產股,後來又以欺騙的形式將這些股票騙走了。  為此,從...
 

  雖然每次結局都一樣,她卻屢敗屢戰。和她一起的,還有幾位「戰友」,他們都是黑龍江東方企業集團的老職工。

  「我們是來找東方集團張宏偉要股權的!」盛盤英控訴道,「張宏偉侵佔了我們上億元的職工資產股,後來又以欺騙的形式將這些股票騙走了。」

  為此,從2006年開始,這些老員工們不辭辛苦,專門成立了維權代表委員會,四處奔走,試圖通過法律等各種途徑,向曾經的創業夥伴,現在的東方集團董事長張宏偉「討要股權」。

  「曾經一起創業打江山,如今他卻要獨享成果!」 盛盤英說,如果要回股權,他們每個人都將成為千萬富翁。

  共享成果 元老獲職工資產股

東方集團董事長張宏偉(網絡配圖)

  1983年,年僅19歲的盛盤英,進入黑龍江省的一家建築公司(後來的東方企業集團),在該公司的經濟科做預算員的工作。幾年後,盛盤英輾轉從事行政管理,後來又去東方企業集團下屬分公司任經理一職。

  據盛盤英介紹,東方企業集團前身為唿蘭縣楊林公建築工程隊,後成為哈爾濱東方建築工程公司。1988年,經黑龍江省經濟技術合作委員會批覆同意,以哈爾濱東方建築工程公司為主,與其他幾家公司一起合併組建東方企業集團公司,註冊資本898萬元,企業性質為集體國營聯營,負責人是張宏偉。

  1989年,經黑龍江體改委批准,東方企業集團公司進行股份制試點,註冊資本被核定為3460萬元,由企業法人股和個人股構成。1990年3月至4 月,東方企業集團向社會發行股票3500萬股,其中職工資產股900萬,900萬股職工資產股包含張宏偉等公司董事高層,還有一些中層及普通員工。

  1991年,根據崗位、職務、工齡及貢獻大小,盛盤英分到了東方企業集團給她的職工資產股2.9萬股。盛盤英給記者出示了一張名為「東方企業集團九一年股票分紅登記表」,來證實她的這一說法。「當時說的是這些股票暫時流通不了,但作為分紅的憑證。」

  盛盤英坦言,那個年代對股票的概念很少,只是覺得分紅就很不錯了。然而,她還是利用手裏的閒散資金,又以一元錢每股的價格,購買了5000股原始股,與職工資產股不一樣的是,現金購買的股票可以流通。

  據盛盤英描述,第二年她的職工資產股享受到了東方企業集團的分紅福利,不過這個分紅並不是發的現金,而是以股票的形式給的,一共給了7500股,同樣,分紅的股票也和現金股一樣,可以流通。

  與盛盤英一樣情況的,還有另外幾十名當年一起創業的老員工。這些自稱為東方集團的創業元老們稱,當時東方企業集團一共發了900萬股職工資產股,不過他們只佔了小頭,大概有300多萬股。

  股票成寶

  在幾乎所有人都以為手裏的股票僅是個分紅憑證而不是寶貝的時候,後面接連發生了幾件大事。

  1992年12月,東方企業集團改組設立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4000萬股股票,並於1994年 1月在上交所公開上市,成為國內第一家上市的民營企業。東方集團總股本10500萬股,其中東方企業集團投入的3000萬股為法人股,兩次向社會公開發行公眾認購的7500萬股為流通股。

  1995年東方企業集團更名為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方實業),董事長張宏偉。幾位創業元老稱,據上市公告書披露,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設立,註冊資本中3000萬法人股由東方企業集團以部分資產投入。

  「這3000萬內部資產股中,除集體保留2100萬股外,其餘900多萬股按個人貢獻、職務、工齡等指標被分別劃到職工名下,並發給職工資產股股票作為憑證。」幾位創業元老表示,「另外,按照公司當時的章程規定,保留的2100萬股集體資產股也是由當時持有900萬股的全體職工股東所有。」

  期間,上市後的東方集團藉助東風,迅速發展,至2006年底,股改後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東方集團25.54%股份,市值20億元左右。東方集團還持有上市公司錦州港(3.69,-0.02,-0.54%)27.13%的股權,為第一大股東;持有民生銀行 (5.78,0.05,0.87%)3.42億法人股,佔4.71%的股權,為第四大股東;持有新華人壽9628.8萬股股票,為第一大股東;同時也是海通證券(9.55,-0.03,-0.31%)、民族證券的大股東之一。

  創業元老們開始掂量手裏持有的職工資產股的價值。2006年7月,恰值東方集團股改方案出台,創業元老們拿着自己手裏的股票,去找張宏偉討說法。

  值得一提的是,褚景春稱雖然東方集團在快速發展,然而自從上市後,創業元老們卻在相繼離開,按照57歲的褚景春的說法,這是張宏偉在排擠創業元老,想侵佔他們的職工股,從而達到獨吞的目的。

  褚景春是1988年加入張宏偉的公司的,最開始他在建築公司開車,後來又到一個旗下的物業公司任主管一職,2004年,因為公司改革,褚景春被通知在家待崗幾天,然而這一等就是十幾年,褚景春介紹,直到現在,他依然沒有和公司簽訂解約合同。

  和褚景春一樣「待遇」的還有曾昭義,1985年就進入公司做行政工作,然而在2000年也被要求回家待崗,從此再也沒人來通知他上班。曾昭義告訴記者,像他們這樣被莫名辭掉的員工不在少數。

  雖然人不在東方企業集團上班了,但是這30多名元老還是把自己當成公司的職工,因為他們手裏,握着職工資產股的股票,「這些就是我們當年艱苦創業的憑證」,一位元老如此說道。

  2006年,東方集團股改過後,元老們逐漸意識到手裏那張股票的重要性,對於股票知識和證券信息,他們也越來越關注起來。他們意識到,股改過後,手裏的股票原來是可以流通的。

  更讓他們激動的是,30多位股東算了一筆賬,他們持有的原始資產股合計285萬股,多年滾動已增至大約2280萬股。按2007年1月12日每股8.68元的價格算,這部分股權市值約為1.97億元。

  「低價轉讓」的前前後後

  當年的一紙股票,瞬間變成無價之寶,元老們興奮不已。然而,等他們拿着手裏的股票找到東方集團時,當年的創業夥伴,如今的董事長張宏偉卻稱職工資產股失效、取消了。對此,人民網記者採訪東方集團副總裁孫明濤,對方表示「目前正在出差,不方便接受採訪」。

  希望眨眼又成泡影,元老們心有不甘,於是,十多年很少聯繫的幾十位老員工又聚在了一起,商討如何討回權益的辦法。他們推選了7人組成股東維權委員會,代表30多位老職工維權。

  幾位元老回憶當年維權的艱辛歷程稱,維權代表找到東方集團欲討說法無果後,他們想到了通過法律的形式來解決,2006年2月,維權代表們請了律師,在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此外,維權代表們還找來記者廖新軍,把他們的這些經歷曝光,這一系列舉動似乎獲得了效果,東方集團立即派出律師周天平、負責法律事務的員工張惠泉和維權代表們「和談」。

  然而不幸的是,維權代表裏面出現了「叛徒」,盛盤英告訴記者,東方集團的代表律師給他們幾乎所有的老職工們講了一課,在課上,律師給他們講解了股票知識,告訴他們手裏的職工資產股票無效,是廢紙一張,並稱東方集團因為經營不善,正在虧損,如果老職工非要堅持股票利益的話,就要和東方集團承擔共同的虧損。如此算來,老職工手裏的股票不僅分不到錢,還要從自己手裏拿出錢來。

  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元老們頓時傻了眼,辛辛苦苦維權,到頭來自己還要貼錢。而就在這時,東方集團代理律師的話鋒一轉,念及昔日共同創業的感情,張宏偉願意按面值,以一元錢一股的價格回收職工資產股。

  至今,盛盤英仍把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稱為「喪權辱國」條約,而簽協議的那天,她依然清晰地記得。2007年3月26日,盛盤英把自己的2.9萬股職工資產股,以2.9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東方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和盛盤英一樣簽字轉讓了股權的,還有20多位股東,而當時在北京的股東姜樹榮,也被人追到北京轉讓了股票。59歲的姜樹榮,曾一度在東方實業集團做到經理的職位,而他也分到了10.5萬股的職工資產股。

  姜樹榮回憶了一個細節,當時他的股票找不到了,但是在他簽署了一份遺失申明後,依然被轉讓了。「當初不是說職工資產股無效了嗎?怎麼現在回收這麼積極呢?」姜樹榮有點納悶了。

  和姜樹榮一樣納悶的,還有老職工曾昭義和褚景春,聽到公司說要以一元錢一股回收股票,兩人就感覺不對勁。在當天很多人都簽署了轉讓協議,兩人卻堅持未簽。

  然而,禁不住維權代表韓國志的遊說,在時隔幾天後,兩人也終於將自己手裏的職工資產股全部轉讓了。曾昭義告訴記者,韓國志是維權委員會的代表,負責直接與東方集團交涉。在他和褚景春堅持不簽轉讓協議時,韓國志曾說要給他們兩人10萬元的辛苦費,但兩人沒要。不過這一說法,並未得到確認。

  然而,並不是所有元老都將自己手中的職工資產股轉讓了,褚景春告訴記者,還有5個元老手裏的約55萬職工資產股,依然沒有轉讓,至今握在手裏。

  第二次維權

  事情似乎該告一段落了,然而,一切又才剛剛開始。作為維權代表的韓國志,竟然涉嫌「叛變」,將股東們的利益出賣了。2008年,韓國志在北京被警方帶走,隨後,2010年12月14日,韓國志犯敲詐勒索罪,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韓國志的暴露,讓股東們覺得自己被幾名維權代表「耍」了,因為判決書里一一交代,韓國志私下買通了幾位代表,給了每人幾萬至10萬元錢,讓他們將股票轉讓出來。

  股東們再次聚在了一起,商討如何繼續討回自己的權益。2008年3月,在距離簽署轉讓協議近一年的時間,股東們再次向法院立案,希望能夠廢除之前簽訂的「不合理條約」。然而,這個時候,股東們才認真看到了當初簽署股票轉讓條約的內容,上面收購他們職工資產股的公司,是東方集團投資控股公司。人民網記者就此採訪東方集團副總裁孫明濤,對方表示目前「不方便接受採訪」。

  元老們撤銷了哈爾濱的立案,而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稱2007年3月26日,起訴人在未看到任何合同內容的情況下,與被起訴人簽署了《權益及股權轉讓協議書》、《股權轉讓協議書》,並根據兩份協議要求出具了《承諾及轉讓通知函》,同時將持有的股票憑證原件交給被起訴人。然而,起訴人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被起訴人檔案後得知,被起訴人在2007年3月26日前,並未取得「東方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因此被起訴人的簽約行為違法,簽訂的轉讓協議也無效。

  2010年8月10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裁定為不予受理該案。隨後,元老們繼續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被駁回上訴,維持一審裁定。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也下發了不予抗訴的通知。

  似乎,老職工們的維權之路因為簽署了轉讓協議後,變得毫無轉機。然而,他們並沒有放棄。在第一次的維權代表委員會解散後,元老們又迅速組建了第二次維權代表委員會,有意思的是,除了第一次的維權代表韓國志因詐騙罪被抓外,其餘的代表沒有一個加入第二次的維權代表委員會,甚至都沒有參加第二次的維權。 「他們還想加進來,但我們不要,誰會要一個曾經的出賣過自己的人呢?」第二次維權代表褚景春說道。

  然而,參與第二次維權的比第一次的少了幾家,過了這麼多年,有的老職工已經放棄了,此外,維權需要費用,有的人也不想掏這個看起來希望渺茫的經費。 「我們是按股份來交維權經費,1萬股交2500元,第二次維權經費收了共40萬元,」其中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從哈爾濱來往北京的食宿費。

  眼看經費越來越少了,幾個維權代表也日益焦慮起來,出門都坐便宜車,住便宜旅店,從2006年耗到現在,誰也受不了。有時,維權代表家中也會有自己的事情,這時候,另外有空的股東就會自發上來幫忙,「我們都是義務的,維權代表沒有什麼誤工費。」曾昭義說。

  這些到了知天命或者耳順年齡的元老們,每天在外四處奔波,疲憊不堪卻神情堅毅。累了的時候,他們會互相打氣,偶爾也會算算自己股票的價值,因為他們已經諮詢過了,如果追回這些錢,每個人都將成為千萬富翁。

  截至人民網記者發稿時,多次聯繫東方集團採訪,均因「採訪時間難以安排」等因素而採訪未果。10月11日晚,人民網記者最終聯繫到東方集團副總裁孫明濤,孫明濤表示,對此不便置評,東方集團將提供相關說明材料,「一切以該份書面材料為準」。

  東方集團的解釋說明材料將如何回復質疑?是否能對維權職工們口中所稱的「漏洞」作出逐一對應的答覆?其解釋和定論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吳量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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