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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八路相信共產黨不賄賂法院 獨苗孫子被槍斃

——「我們太相信共產黨,兒子做了替罪羊」

「我們一家,孩子的爺爺、奶奶都是老八路,40年代就入黨的老黨員,非常相信共產黨,爺爺是一個醫院的院長,我們一家都是知識分子,我和外子都是醫生。」朱靜茹,在告訴我上述的話後,接着說:「我的後半輩子就是要揭露公、檢、法的黑暗,以免他們再草菅人命。」這樣的轉變,源自於至痛的親身遭遇。

雖然兒子已過世兩年,但喪子之痛不是那麼容易抹平的,朱靜茹極力壓抑內心的悲痛,將孩子冤死的事娓娓道來。


朱靜茹唯一的兒子,高大、帥氣的於海東

死亡電話

2005年2月14號晚上11點多,朱靜茹的兒子於海東與其女友杜微在接到朋友的電話後,出門與朋友見面,朱靜茹雖然幾經阻擋,最終他們還是出門了,與劉磊、康志國、丁浩、鞏偉等人碰面。劉磊,康志國,丁浩等人不久前與人結怨,這次召集朋友,是去尋仇報復的。當晚他們參與了一起鬥毆,對方一人死亡。非主嫌的於海東被判死刑,並在2008年執行。然而,該判決疑點太多,明顯不公,同時從於海東女友杜微口中獲悉其它被告均賄賂了法院,但朱靜茹與家人堅信共產黨的公、檢、法一定會秉公處理,因此並沒有進行賄賂。

案子在徐州中院一審時即判於海東死刑,二審江蘇高院依然維持原判,其它人判得很輕。其中劉磊,判8年,他是真正的主犯,事件當中跟蹤、指揮、攔車的都是他,檢察院製造他不在現場的偽證;康志國判無期。據悉,劉磊家在徐州當地是有名的黑社會,和檢察院均有來往。其它涉案人也賄賂了有關單位,傳言鞏偉家找了一個公安局的紀委副書記丁明(音),後來調任徐州司法局副局長。

相信公檢法不願行賄

朱靜茹表示:當她聽到於海東幾個同學和女朋友都說其它人去行賄,如果不行賄於海東可能會被當替罪羊,於是也想托人打點。但於海東的爺爺反對。朱靜茹說: 「我們一家,孩子的爺爺、奶奶都是老八路,40年代就入黨的老黨員,非常相信共產黨,爺爺是一個醫院的院長,我們一家都是知識分子,我們就是太正統了,他爺爺知道孩子被抓以後,告訴我們:不要行賄,不要去托人,不要去搞腐敗,我們要相信事實,那些行賄的都是心裏有鬼的。」

我告訴孩子的爺爺:「你不知道現在的社會挺黑的,如果不搞那一套,我們孩子就會被當替罪羊。」他說:「要是妳說這個社會黑,說這個公檢法黑,妳就不要回家。」說着要趕我們出去。

執行死刑未通知家屬

於海東最終於2008年10月14日被槍決,在於海東被關押直至被殺的近四年間,於家人與他沒見過一次面,也沒有和他說過一句話,當二審開庭時,於海東一家人遠遠的看見於海東帶着腳鐐手銬出庭,卻無法走近前看他一眼,他八十多歲的爺爺向法院人員提出想看看孩子時,遭到了拒絕.失去了與孩子見最後一面的機會。

於海東被執行死刑,於家人毫不知情,朱靜茹:「我們作為父母,與孩子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當別人告訴我們於海東已被殺後,當天11點左右我們找到法院提出想見一見孩子的遺體,可是法院的人只給我們一張去火葬場領取骨灰的領條,我們接着去了火葬場,想見孩子最後一眼,可是不讓,讓我們第二天再去領取骨灰,這說明當時孩子的遺體還沒有火化,為什麼不讓我們見一眼自己的孩子,為什麼連屍體也不讓我們見?其中有什麼黑幕?是不是孩子身上什麼器官被他們挖走了?」

醒悟

朱靜茹說:「兒子會被判死刑並執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一家人太相信共產黨了,太相信公、檢、法了,我們認為他們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所以我們沒有去送錢,沒有去褻瀆法律,我們不願意去行賄,搞不正之風。沒想到,沒有事實他們竟然是編造事實,他們可以偽造口供。」

「我們家最後就是因為相信法律,相信事實,最終孩子真的被當替罪羊殺掉了。」

朱靜茹表示,當時的辯護律師孫國祥在辯護詞中提到:沒有任何事實證明於海東是致人死亡的兇手。另一位律師劉偉在聽到於海東被處決後,立刻表示:這孩子是被冤殺的。也曾陪同朱靜茹到北京上訪,反應於海東的冤情。

「當時徐州一審的審判長是邱學鋒,院長胡道才。江蘇高院二審的時候,胡道才調任江蘇高院當副院長;一審期間負責該案的徐州公安局局長沈文祖,於二審期間調到江蘇高院當紀檢書記。朱靜如表示,從她側面獲得的消息,一審時是他們審的,二審時這些人都已經升任了,怎麼會承認在徐州辦了冤假錯案?所以等於是死不認錯,官官相護,一錯再錯。」

決心揭露公檢法的黑暗

經歷了這樣的喪子之痛,朱靜茹表示:「我後半生就是要為孩子討還公道,我的孩子不能白白被他們殺死,要揭露公檢法的黑暗,以免他們再草菅人命。」

「告訴我爸爸、媽媽,不要讓他們太難過了,不要讓他們太傷心了。以後讓我的同學胡海寧(音)來照顧他們,給他們養老送終。」於海東最後的遺言,由一位徐州法官轉述。

一直到孩子死前都沒能見上一面,這也是朱家人最大的遺憾,朱靜茹:「我們就這一個孩子,他的死對我們是多大的打擊,臨死前孩子想爹娘,想到父母以後將傷心度日。孩子死了,我們趕到火葬場,想要看孩子的屍體,看孩子身上的器官是不是被挖掉了,為什麼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我們就一個孩子,響應共產黨的號召:晚婚、晚育,生了一個孩子,結果竟然把他當替罪羊殺了。」

記者致電孫國祥律師,孫律師表示當時在公交車上,語多保留,他說:「當時以法院判決的為準,從辯護的角度,我們也提出了疑問,法院肯定是綜合全面的考慮,事實方面,有些矛盾之處,這可能是存在的,但是每個案子口供每個人說得不一樣,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

另一位江蘇建偉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偉,在聽到記者詢問於海東案件後,說:我們有規定,在電話里不能接受其它記者的採訪,在海外就更不能向你介紹有關我們國家的一些司法實踐中的問題。這是有規定的,特別是死刑案件,我們律師事務所有專門這樣的規定。第一、不能通過電話;第二、不能向海外。

一位了解於海東案件的維權人士表示:「《九評共產黨》一書說得好——誰在什麼問題上相信共產黨,誰就會在什麼問題上丟掉小命。朱靜茹一家人相信共產黨的法院會秉公處理,結果是:兒子小命丟了。」

後記

一個兩代單傳的家庭,唯一的孫子在20幾歲時生命劃下終點,一家人的悲痛可想而知。訪談中朱靜茹壓抑着喪子之痛,把事情條分縷析的向記者說明。孩子的枉死給她的家帶來巨大的悲痛,她說:「孩子的爺爺天天在家裏生悶氣,認為共產黨的公、檢、法不講理,去年12月過世,臨死前還呼喚着孫子的名字。孩子的姥姥至今不知道孩子被殺了,還天天問我孩子怎麼樣了,我只有把淚水往肚子裏流,強忍悲痛,告訴她孩子還活着。」

「你看到我孩子的照片沒有?1米8的個子,特別帥氣。就這一個孩子,我們家兩代單傳,相信共產黨,給共產黨賣了一輩子命,響應政府的政策,晚婚、晚育,最後讓我孩子當替罪羊,落得家破人亡。」最終這幾句話,讓人錐心的痛。

看中國記者楊蓉真採訪報導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於海東含冤至死一案中盟義工採訪朱靜茹女士的採訪筆錄談話:

筆錄談話地點:徐州太陽賓館.

筆錄談話時間:2010年7月19號早上十點整.

    在場人員:中國公民維權聯盟發言人:陳啟棠.助理:蘇昌蘭和受害人於海東的雙親(朱靜茹,於建軍).

    問:我是中國公民維權聯盟的義工,從網絡上看到您發在貓眼看人的貼子,說您兒子含冤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誤判死刑,並已執行.對於這一悲慘事件,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全體法律工作者和義工表示極大的憤慨和對您深表同情,為了實現中央人民政府」依法治國,以人為本」的國策落實和實施,糾正冤假錯案的再發生,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將對您兒子的案件進行一系列的追蹤報道和相關的法律援助,並幫助您用法律的渠道為兒子翻案,同時你所說的此案內容的真實性應負一切的法律責任,你明白嗎?  

    答:明白.

    問:您兒子的案件是何時發生的?是怎樣發生的?法官又怎樣判決的?原因,疑問在哪裏?法院枉法,不公和違法的地方漏洞顯現在什麼地方?您對本案的判決認定認為怎麼樣?您慢慢說出來.我們將視您談話的內容的真實性再確定下一步的行動,多謝您.

    答:(於海東媽媽)說:在2005年一月初,劉磊,康志國,丁浩等人在」貓女吧:玩時.與貓女吧的服務員發生矛盾,第二天劉磊又喊了張濤,鞏偉等人喝酒,說昨天晚上在貓女吧被人欺負了,今天喝完酒後再去貓女吧找他們,結果劉磊等人到了貓女吧後與貓女吧內看場子的馬義等人打了起來,劉磊和鞏偉被馬義等人砍傷住院.這兩次發生的鬥毆我兒子於海東毫不知情,更沒有參與,只是在知道劉磊和鞏偉住院後去幫助照看他們.這事當時我也知道.

     在2005年二月十四號晚上十一點多,我兒子於海東和他的女朋友杜微已經睡覺了,接了鞏偉的電話後要出門,我當時不讓他們去,他們兩人都說鞏偉喊吃飯,我不讓他們去,他們不聽,一起從家裏出去了,到了夜裏一點多,我看見他們倆都回來了,我才放下心來,第二天中午我下班回來,聽於海東的爸爸說於海東被抓走了,

     後來徐州獅子山派出所警察給我們打電話,我們才知道於海東參與了聚眾鬥毆並有一人死亡的事,我們立即去派出所,見到了辦案人員,我問他們,於海東知道死人的事嗎?警察說,不知道,沒告訴他們,告訴他們死人了,他們就不會說實話了,於海東,杜微和鞏偉被抓時距案發才幾個小時,他們當時都不知道死人的事,而且他們三人的口供非常一致,相互印證,杜微說,當時派出所的人告訴她,你們三個人說的都差不多.應該說,這樣最早的原始筆錄是可信的,可靠的,但是徐州法院非但不採信,置之不理,竟把外逃數月,多次進行串供的劉磊和康志國的謊言口供作為辦案的依據,尤其歸案最晚的劉磊的謊言孤證競成了法院審判的唯一依據,作為栽贓陷害於海東的黑材料,這是哪家的王法?

    2.我兒子於海東是在劉磊和鞏偉,康志國等人攔截被害人,砍殺被害人以後才到達現場的,這從於海東的口供和上訴書里,鞏偉的口供和被害人揚洋,王岩和司機安保俊的證言中完全可以看得出,尤其幾個被害人,異口同聲的說:是兩輛出租車攔截的我們,尤其是揚洋說,當他在跑到馬路對面的時候,回頭一看,是兩輛出租車攔截包圍了他所乘坐的車組車,一輛是紅色的捷達,一輛是綠色的桑塔納,而於海東所乘坐的張濤的黑色本田車由於走錯了路,這時還不在現場,是最後到達現場的,可是徐州中院和江蘇高院枉法裁判,把最後到達現場又不認識任何一個被害人的於海東弄成了指揮者,法院如此移花接木,如此栽贓誣陷,如此徇私枉法,我們是不能容忍的。

    3. 這次鬥毆是通過手機糾集的,法院如果想確認誰是糾集人只要一查手機通話記錄即可,可是在原始卷宗里,在於海東被抓當天的筆錄里,公安人員就詢問了於海東這些參與者的手機號碼,問出了手機號碼的公安機關肯定會去調查通話記錄,可是這個重要的證據竟一直被藏匿至今,最為荒唐的是,沒有手機的於海東竟然被法院弄成了糾集者,我們的律師多次在法庭上要求徐州公檢法公佈這個通話記錄這一重要證據,看看於海東到底是如何糾集人的,糾集了幾個人,可是公檢法置之不理,無奈之下我們的律師曾帶着我去電信公司查這個通話記錄,可是電信公司的員工說,公安局沈局長說了,沒有他的命令,任何人無權來查通話記錄,這樣一來,查了記錄的公安機關不拿出來,想去查的律師又無權查,藏匿和隱匿證據是犯罪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公安機關為什麼不敢這個證據公佈於眾?

    4. 在致人死亡兇器這個關鍵問題上,徐州公檢法一直在遮遮掩掩,極力迴避,從屍體檢驗報告上看,死者李光錦是被人用單刃尖刀戳死的,誰當晚使用的單刃尖刀昵,從卷宗來看,康志國當晚使用的是匕首,與單刃尖刀相符,而於海東當晚拿的是一把大魚頭刀,還是康志國統一買的,這與致人死亡的兇器不符,再說,於海東的大魚頭刀已經被公安搜走,卷宗里有照片,經過檢驗,刀上沒有沾過血跡,這能證明於海東就是殺人兇手嗎?真正的殺人真兇究竟是誰,為什麼公檢法都不去查,為什麼拿於海東當替罪羊,這裏有什麼黑幕?

    5.在徐州中院和江蘇高院的判決書里,非常一致都編造出」劉磊追揚洋,未參與對三被害人砍殺」這一彌天大謊來包庇輕判劉磊,從卷宗里丁浩的幾次筆錄來看,追揚洋的是丁浩和一個姓王的司機,可是兩級法院無視原始卷宗,無視事實,共同篡改真相,更為可怕的是這個彌天大謊竟然在最高院也一路過關,無人戳穿,是誰製造了」劉磊追揚洋,,未參與對三被害人的砍殺」這一驚天騙局?是誰充當了劉磊的保護傘?這一彌天大謊如果不被戳穿,案件真相就永遠石沉大海!這是嚴重的枉法裁判,是司法機關嚴重的知法犯法,必須受到上級機關的追究和嚴懲!

    6.江蘇高院二審判決書為了配合殺人主犯劉磊的謊言口供給於海東定罪。竟然偽造同案犯鞏偉的口供,在判決書第42頁偽造了」看見甘姚從右後門拖出一個人戳了好幾刀,那個人又爬上車,於海東又把那個人拉下來砍有十幾刀.」可是只要把這一段話與判決書第44頁王岩的證言一對照,就完全看出了江蘇高院是在編造彌天大謊,王岩說到.「其被人從車裏拉到地上,幾個人對其又踹又砍,後來其不省人事.」,王岩說過他又一次爬進車上,被人又一次拉下來進行砍殺了嗎?沒有,完全沒有,試想一下,一個不醒人事的人怎能又一次爬進汽車裏呢?再說了,他就是想跑,也是往遠處跑,怎麼竟會往汽車裏跑呢?江蘇高院偽造的鞏偉的口供還有.「鞏偉還證實在車停後,其聽到於海東在問誰叫馬義,鮑冬剛?車裏人說沒有,於海東稱就是他們,讓大家砍.」並憑這些編造的情節把於海東定為指揮者,這更是離奇的謊言,因為於海東沒有與鞏偉同坐一輛車,當鞏偉乘坐的出租車的車首先到達現場攔截被害人的時候,於海東坐的張濤的私家車還沒到現場,這從鞏偉的原始筆錄里完全可

     以看的出j甚至當被害人揚洋從車裏逃跑的時候,於海東都不在現場,這個也可以從判決書第44頁揚洋的證詞看得出來.再說,於海東根本不認識車裏的任何人,如何能在漆黑的雨夜一口說出」就是他們,砍!」這樣漏洞百出的話來呢?這些情節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都是江蘇高院為了維持原判而杜撰的謊言,然後再用這些謊言和虛假事實給於海東定罪,維持死刑的判決,如此駭人聽聞的司法造假和死刑案里的黑幕在我們看來是震驚的,也許在江蘇高院法官和院長們看來是習以為常的,是司空見慣的,因為他們用這種方法不知冤殺了多少無辜的生命1

    7.在我兒子被關押直至被殺的近四年間,我們沒有與孩子見過一次面,更沒有和孩子說過一句話,當二審開庭時,我們一家人遠遠的看見於海東帶着腳鐐手銬出庭,我們無法走近前看孩子一眼,當於海東八十多歲的爺爺向法院人員提出想看看孩子時,遭到了拒絕.失去了與孩子見最後一眼的機會.到孩子被執行死刑時,我們一家人毫不知情,我們作為父母,與孩子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當別人告訴我們於海東已被殺後,當天11點左右我們找到法院提出想見一見孩子的遺體,可是法院的人只給我們一張去火葬場領取骨灰的領條,我們接着去了火葬場,想見孩子最後一眼,可是不讓,讓我們第二天再去領取骨灰,這說明當時孩子的遺體還沒有火化,為什麼不讓我們見一眼自己的孩子,為什麼連屍體也不讓我們見?其中有什麼黑幕?是不是孩子身上什麼器官被他們挖走了?

    我們就於海東一個孩子,他犯了罪,理應受到法律的懲處,可是,這個懲處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任何用超出事實以外的偽造和虛構的情節來給我的孩子定罪量刑,我們是絕不會容忍的,儘管我們的孩子已經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並已經秘密殺害,儘管我們每天肝腸寸短,悲痛欲絕,但是我們絕不會停止追尋案件真相,我們會堅持到到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問:好了,對於您孩子的冤情,中國公民維權聯盟視日後我們義工的調查結果,將對您孩子冤死一案給您一個相關的法律意見,同時不排除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和您一起,將這個案子作為一個獨立的個案,幫您向有關方面進行申訴.要求重審等法律行動.您也不用太傷心,我們相信,中央人民政府在胡溫」依法治國,以人為本」國策的指導下,有錯是必糾的.您要相信政府和國家的法律會還您一個公道的.多謝您.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義工:天理

     受害人於海東的母親:

     在場證明人:

    2 0 1 0年7月2 0日下午15時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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