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蛋糕店老闆與女友分手為泄憤報復社會
攜自製炸彈來京防暴警察及時「拆彈」
公交車放置炸彈案細節首披露
交往了6年的女友提出分手,不滿30歲的蛋糕店老闆楊某羞愧萬分。為了泄憤,楊某提着自製的2枚炸彈來京,將一枚放在公安大學校門外,另外一枚放置在50路公共汽車上。
楊某要求警方支付1千萬元,否則將向媒體公佈放置炸彈的事,以引起社會的恐慌。檢察機關以爆炸罪對其提起公訴。記者上午獲悉,豐臺法院已經受理該案。
驚險一刻公交車上炸彈兩小時拆除
2009年12月19日下午5點多,50路公交車剛駛離北京西站,「李師傅快停車,車上有可疑物品。」售票員小王急促地說。
車停在路邊,司機李師傅跟着小王來到車後部,在最後一排座椅下面有一個黑色的膠袋,袋子外邊的小紙條上寫着:危險110。
李師傅立刻報警。很快,大批的警察帶着搜爆犬趕到現場。經過勘查,黑色袋子裏是一枚自製炸彈,防暴警察用了2個多小時將炸彈安全拆除。
警方發現,炸彈是由一個滅火器改裝的,瓶內裝有煙火藥和鋼珠,用藥捻和香組成點火裝置。經鑑定,該炸彈具有殺傷力。
追查嫌犯蛋糕店老闆鄭州落網
警方勘查時發現,除了那張寫有「危險110」的字條外,炸彈的外部還粘着一張手機卡。
就在警方拆除了炸彈後,手機卡接到了一條短訊,內容是:往我的銀行卡里匯1千萬元,如果2天我沒有收到錢,就把圖片發給媒體和北京市民製造恐慌,而且還要把炸彈放在地鐵、公交車等人多的地方。
北京警方針對此案的專案組迅速成立。
經過多方工作,北京警方終於在2009年12月30日,在鄭州將嫌疑人楊某抓獲。
據了解,這名27歲的蛋糕店老闆供認,除了放置在50路車上的一枚自製炸彈外,還有一枚炸彈放置在公安大學北門西側外的灌木叢內。
作案動機不滿女友提分手報復社會
楊某是湖南人,1997年初中輟學後開始外出打工,2001年在河南焦作市一蛋糕房學徒,2003年自己單幹開了一間蛋糕店,並認識了當時在焦作上大學二年級的女孩馮某,隨後兩人同居。
待馮某畢業後,兩人來到鄭州市先後開辦了2間蛋糕店。同居多年後,楊某和馮某按照老家的風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是兩人一直沒有辦理結婚手續。
楊某說以前兩人關係很好,並且在2006年下半年還買了房子。但是2009年後兩人關係開始惡化,因楊某懷疑「老婆」有外遇,經常吵架,並最終於2009年10月兩人分手。兩間蛋糕店一人一間。
「人財兩空」的楊某在親戚中抬不起頭,非常痛苦,於是心生怨恨,想製造恐慌來發泄一下情緒。
自製炸彈把滅火器改裝成土炸彈
2009年12月中旬,楊某在鄭州市一個消防器材店花60元購買了兩個滅火器,又從鞭炮店花110元買了一個禮花彈和爆竹、掛鞭等,在自行車市場花30元買了10包鋼珠。然後花費了一周的時間,自製了2枚炸彈。
楊某被抓後曾表示:「沒有學過製作炸彈,感覺應該和鞭炮原理差不多。」
2009年12月17日晚上,楊某乘坐從鄭州到北京的大巴車,於18日早晨到達六里橋長途汽車站,然後坐車到了軍博附近,並住進了一家小旅店。
他到天安門、國家大劇院遊玩後,將一枚炸彈藏在了公安大學門外。19日中午結完賬後,楊某帶着另外一枚炸彈坐車來到六里橋,上了50路雙層公交車,將炸彈藏在了車上。
辦完事後,楊某並沒有急於離京,而是前往鳥巢等地遊玩。大約在晚上8點半,楊某坐上開往鄭州的長途車,並在車上給粘在炸彈上的手機卡發信息,要求警方匯1千萬元。
嫌犯自述
發彩信提示炸彈怎麼拆
FW:為什麼把滅火器噴成黑色?
楊某:這樣看起來更像炸彈,能達到製造恐慌的目的。
我以前試過用奔跑、呼喊等方式來發泄情緒,但都沒用,所以我想到用這種方式來製造恐慌,達到我發泄情緒的目的。
FW:為什麼寫「危險110」的字條?
楊某:不讓別人動,來警示別人。
FW:為什麼在炸彈上粘手機卡?
楊某:一是為了給手機卡上發我製作炸彈材料的彩信,讓警察方便拆除,二是達到恐嚇的目的。
FW:為什麼索要1千萬元?
楊某:我想這樣做顯得更加真實,讓人覺得這是真的炸彈,以達到我製造恐慌的目的。實際上我沒有打算讓人存錢給我,就是存了我也不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