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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競爭法 蘋果被歐盟罰款2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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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因違反競爭法被歐盟罰款20億美元。圖為蘋果的門市。(Liu Jin/AFP)

歐盟周一(3月4日)對蘋果公司處以18.4億歐元(20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公司違反了歐盟競爭法。

歐盟周一宣佈,將對這家美國科技巨頭處以罰款,原因是蘋果阻止競爭對手的音樂流媒體服務告訴iPhone用戶——他們可以在蘋果應用商店之外找到更便宜的訂閱方式。

歐盟委員會的這一決定是由瑞典音樂流媒體服務公司Spotify在2019年就這一限制和蘋果30%的App Store費用提出的投訴引發的。

歐盟競爭和數字部門主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蘋果作為音樂流媒體應用分銷商「濫用了其主導地位」,歐洲消費者「無法自由選擇在哪裏、如何以及以什麼價格」購買音樂串流訂閱。

維斯塔格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是非法的,它影響了數百萬歐洲消費者。」

蘋果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應用程式開發商在蘋果應用程式商店中擁有「公平的競爭環境」。

蘋果被罰

在Spotify對蘋果提出投訴指責其不公平損害競爭對手後,歐盟委員會於2020年對蘋果展開正式反壟斷調查。

據稱,蘋果要求這家瑞典音樂串流媒體公司和其它內容提供商為通過蘋果應用程式內支付系統進行的購買行為支付30%的費用,而其自己的服務Apple Music則無需支付這筆費用。Spotify也表示,蘋果阻止其與使用iPhone的客戶分享有關訂閱交易的信息。

Spotify表示,蘋果是「最大的智能手機銷售商之一」,其智能手機作業系統「是向擁有iPhone的任何人提供我們的應用程式的唯一途徑」。

歐盟競爭執法機構表示,作為對蘋果公司的威懾,同時也因為蘋果公司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非貨幣性的,因此在基本賠償金額的基礎上一次性追加了18億歐元。

蘋果公司對歐盟的決定提出批評,並表示將在法庭上對這一決定提出質疑。

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儘管委員會未能發現任何消費者受到傷害的可靠證據,並且忽視了市場蓬勃發展、競爭激烈且快速增長的現實,但還是做出了這一決定。」

聲明中說,總部位於瑞典斯德哥爾摩的Spotify公司沒有向蘋果公司支付佣金,因為它是在自己的網站上銷售訂閱服務的,而不是在蘋果公司的App Store上銷售。

維斯塔格要求蘋果公司取消其App Store限制,這與蘋果等大科技公司必須在3月7日遵守的歐盟新科技法規《數字市場法》(DMA)中的要求如出一轍。

1月份,蘋果宣佈改變其在歐盟的應用程式處理方式,包括計劃在公司歷史上首次允許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在iPhone和iPad上運行,並大幅削減應用程式商店的費用。

在過去十年中,歐盟監管機構曾在針對谷歌母公司Alphabet反競爭行為的三項處罰中祭出合計82.5億歐元的罰單。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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