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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老人擺攤被收4000元攤位費 民眾痛批

日前,廣東東莞一位老人擺攤賣菜,被收4000元攤位費。村委稱,外包期間無權插手。民眾痛批。

據後浪視頻,11月1日,東莞一老人在市場街頭擺攤賣菜,被三男子上前收4000元攤位費。

目擊者黃先生稱,這些擺攤區域都被當地村委外包出去,這三名男子是外包公司的人。他們收費價格不相等,根據攤位大小來收。該老人擺攤區域並不大,卻被收4000元。

(網絡截圖)

松木山村村委工作人員表示,外包3個月,期間外包公司收多少錢他們無權插手。遭民眾痛批。

律師法律江湖夢說:「收多少無權干涉?這是村委會工作人員應該說的話嗎?你即使是外包也有統一的收費標準吧?否則和黑社會收保護費有什麼區別?!」

只會叫咩咩的羊說:「老人賣菜一晚賺一百塊不錯了,賣菜的話,現在一堆超市,每次都打特價,2.98一斤的菜心,8毛一斤的胡蘿蔔……就算老人每天賣,賣的錢夠給租金嗎?」

作家月隱寒霜說:「視頻里的事情,事實各地都存在,村委會拿了人家的錢,把地方租了出去,然後外包公司又提價包了出去。別人要用了地方,外包公司就過來收錢。利益交換與利益獲得原因,居委會肯定是向着錢,肯定是不管這個事情。同時,市場管理也不會支持這個擺地攤的老人,通常的說法就是違規佔地經營,影響其它店鋪經營。雖然說,現在開店鋪都根本賺不到錢,但違規佔地仍然要被處理的。」

wb-123456789說:「村委想收錢!怕出事,高價包給張三!張三拿着承包合同,到處搶錢,但村委說跟村委無關,是張三的個人行為。」

靜水流深3365說:「一切都是臨時工乾的和外包人員乾的,我們的領導只負責上台領獎和背地裏撈錢。」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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