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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社的「101反革命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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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浙江杭州市臨安市(縣)藻溪鎮,人口大約2000人,文化大革命期間被逼自殺7人,被迫害病死2人,其中一件「101反革命案」就被逼自殺4人,事情發生在1968年10月1日,故定名為「101案」。

1968年10月1日,正是文化大革命紅火年代,那天藻溪開慶祝國慶節大會,大約有一萬餘人參加,會場設在完小的大操場,場中臨時搭了一個台,台上彩旗招展,台下鑼鼓喧天,每村的群眾都列隊前往。

開大會的下午,突然通知,分別召開「地、富、反、壞」四類分子會議,及「地、富、反、壞」子女會議。我也參加了。我們會議由貧下中農尉某主持。講不了幾句話,突然發下紙來,叫大家用毛筆書寫大字「毛主席萬歲,林副主席萬歲」等字樣,我們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遵命照寫。事後才知道上午開大會時,大街某小吃攤下發現了一些反動傳單,這個消息給藻溪籠罩着恐怖。更給「黑四類」分子和我們這些子女帶來極度不安,因為貧下中農不會仇視共產黨,不會仇視文化大革命,懷疑對象當然是「四類」分子和他們的子女。不久就傳來周祖武隔離審查的消息。

周祖武原畢業於蠶桑專科學校,知識分子模樣,敦厚莊重,當過中心學校校長,據說,凌華在海寧當縣長時,他當過建設科長,家中頗有一點資產,土改時排上地主。文化大革命一開始,我村最早遊街抄家戴高帽子有他一員。聽貧下中農造反派說:「他當過官,家藏金器,抄家看看他的浮財,從階級分析來看,他有仇視共產黨、仇視文化大革命的因素。」聽說對筆跡時,也有點像,因此把他抓起來,各種說法紛紛不一,我卻感到難以相信。

101案件成立專案組,人員由公安局的吳某、金某、劉某及當地食品站經理鍾某,銀行職工葛某、信用社主任雷某、藻溪村方某、公社幹部王某,組成專案小組。一時風聲鶴唳,不幾日周祖武弟弟周步武隔離到曹家坪專業隊監督勞動,大兒子周長榮17歲,隔離在周冕水庫勞動,小兒子周長華12歲隔離到方某家,跟着生產隊裏勞動。接着又把周祖武在於潛東門山的弟弟姚金祥抓了起來(姚是從小抱給九里一戶人家做兒子,年輕時在東門山招親,家庭成分也有黑點),其妻子也多次遭到非法審問、威逼。還有供銷社職工老李也被隔離起來,事後知道,他剪紙做五角星,卻折錯,一剪刀下去,成了十二角,變成國民黨的國徽。整個村莊充滿恐怖和殺氣,弄得「四類」分子以及二等公民整日惶恐不安,人人自危。

事後聽說周祖武是晝夜輪番審訊,威逼索供。一押就是九個多月,一直到第二年,在7月5日,那天,是歷史上有名的「七五洪水」,閃電交加,暴雨如注,他解下糞桶環上的繩索上吊自殺。(死後他的兒子周長榮偷偷地揭開其父衣裳,見周遍體鱗傷,想必受過折磨)。周祖武死後,專案組人員說周是畏罪自殺,強令家屬不准啼哭。周的胞弟姚金祥和供銷社職工老李受不了長期管押,逼供煎熬,也先後走上自殺道路。周的表兄弟也受牽連多次傳喚審問。還有凌家村一人叫凌佩鳳,她哥哥凌華在國民黨統治時當過浙江省海寧縣縣長,1950年潛逃台灣,因此她也成了101案件懷疑對象,說她是台灣特務,關押數月,被逼自殺。

周祖武死後第二天,在公社的廳堂上召開群眾大會,辦案人員主持,揚言:「一個反動地主畏罪自殺。」周的小兒子周長華登台亮相,說反動傳單是他父親寫的,叫他去散發,趁人不注意,把傳單塞在一個攤販的攤鋪底下。……大家驚奇地說:「這個老實穩重,膽子很小的知識分子也會做出這種事來」。

過了十幾個月,突然傳來一聲驚雷:「101案件正犯已抓到了。」「是上肇村的蔡逢春」。真相大白,這三條人命就平白無故地被害死了。事後給被害家屬每戶三百元,算是平反昭雪費。

101案件製造者蔡逢春,藻溪上肇人,貧下中農,在談戀愛中,多次受到挫折,後來有一次與藻溪公社某黨員幹部的女兒談婚論嫁,因蔡的行為輕佻,遭到女方父母拒絕,心裏產生不滿,遷怒於共產黨。1968年10月1日,藻溪地區在學校大操場開慶祝國慶大會,他偷偷地寫了10張反動傳單,「打倒毛主席,打倒周總理」,並具名俞福田。俞福田是中共藻溪支部書記,因俞福田是分住周祖武房屋,故而認為周祖武記恨於俞福田,嫁禍於他,故將周祖武押了起來,株連親友。

隔了兩個冬天,蔡逢春看此案查不到他頭上,婚姻問題仍遲遲解決不了,再次行動。有一次蔡逢春從家潛去臨安,下午三時許又乘臨安到西天目的班車回來,車過東天目南莊,一個較偏靜之區,從窗口投下兩張預先寫好的同樣傳單,剛巧兩個孩子看到,馬上拾來一看,發現是反動傳單,急忙跑到東天目公社報告,這是一個不得了的事,很快通過公安局傳到西天目公社,公社馬上組織人員攔車檢查,結果都已下車走了。辦案人員找來原車上乘客,按原位置坐好,發現投傳單窗口的座位少了一個人,乘客描述這人模樣,說他在白鶴已下車,辦案人員在白鶴附近村莊排查幾天,一無所得,傍晚時徘徊在交口街道,在一家小吃店得知某傍晚下着毛雨,有一人在該店買過兩個包子,店主描述該人大概形象,時間、形象符合,斷了線的風箏又連上了線,他們又在紹魯附近村莊排查,如石沉大海,正在絕望之際,又傳來希望,那天傍晚有一人翻梅嶺圩過去,他們把排查目標指向梅嶺圩的上肇村一帶,幾天一過又斷了線。有一天破案組人員踱到梅嶺圩橋頭,有一老婦在洗衣服,因有點面熟,攀談起來,她問:「你們整天在村里開會究竟幹什麼?」老實告知後,問起「某一天傍晚有否看見一人從橋上走過」,老婦脫口而出:「是蔡逢春從梅嶺圩過橋來,我還跟他答過話。」辦案人員馬上回村組織搜查,一跑到他家,已人去樓空,在搜查過程中又發現火柴盒有類似反動傳單上的話,經過追捕,捉拿歸案,公安局劉某突然悟到藻溪101案件有牽連,一查檔案,筆跡無疑,真是同一人。蔡逢春全承認交代犯罪過程,被判了刑。現在看來蔡不過是一個行為輕狂、發泄私憤而已,沒有什麼政治目的,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就釋放了。

炎黃春秋》2011年第10期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炎黃春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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