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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懸幻生意為擔保 李雪銳保釋申請再被拒

2013年5月15日,李雪銳在紐約上州參加湯普森鎮舉行的中國之城項目介紹會。該項目隨後被當地拒絕。

紐約長島女商人李雪銳(Sherry Xue Li)上周一被捕,第一次申請保釋被拒後,昨天(7月25日),她的一個企業合伙人T.B.拋出一個上百噸黃金的都市傳說,為第二次保釋申請做背書,再次被拒。

李雪銳涉嫌十年詐騙150名中國人2,700萬美元的案情,本已離奇。但此次她申請保釋金的情節,又更為懸幻。

7月18日李雪銳被捕後,在獄中第1次申請保釋,向法庭提出50萬美元的保釋金,她的父親L.Y.做Suretor(擔保人)。檢方反對說,50萬「不足以防範」李雪銳逃跑的風險,何況她在案中「反覆利用身邊人——包括她的父親、兄弟、情人和她兒子的父親,來延續騙局。」

法官考慮到她逃往中國的風險很大,以「此案需要有財務責任、沒有受益於或參與此案的擔保人」為由,直接拒絕了。

7月22日,李雪銳再次提出保釋申請。這一次,由T.B.簽名擔保。根據檢察官波萊梅尼(Robert Polemeni)昨天向法庭呈交的反對信,T.B.講述了一個很離奇的故事。

山下的秘密黃金

首先,T.B.自述和李雪銳正參與一筆大生意,涉及每周購買100噸黃金(原文如此),這些黃金據說存放在韓國,李雪銳可以幫韓國那邊將黃金轉賣給她代表的(中國)投資者。

作為該協議的一部分,李雪銳據稱向T.B.出示了一家加拿大銀行的信用證,提供20億美元的金融資產來支持李雪銳的冒險。T.B.進一步解釋說,交易完成後,他估計李雪銳每月可提成2,000萬美元。

他直言不諱的說,如果不是突然被抓,李雪銳本來下周就要去韓國做這筆生意。他出面擔保李雪銳是為了經濟利益:若她能保外候審,他們的生意還可以照舊進行。

T.B.告訴政府,這筆生意涉及二戰期間日軍將領把掠奪自亞洲各國的黃金埋藏於某處數十年,並說此次交易涉及的黃金總量「超過迄今為止在世界上發現的已知黃金的數量」。

檢方根據T.B.的描述,估計他指的就是傳說中的「山下寶藏」(Yamash*ta’s Gold):一個名叫山下奉文的日軍將領,在菲律賓的秘密洞穴網絡和隧道中埋藏價值連城的寶藏。

檢察官認為T.B.講的所謂交易聽起來很荒謬,「包括李雪銳(可能欺詐性的)20億美元信用證,有關黃金寶藏的神話,以及T.B.相信李雪銳保釋後能繼續完成交易——說明他可能是李雪銳另一個騙局的受害者。」

檢察官說,T.B.不適合充當李雪銳的擔保人,這一切還說明,在沒有重大限制的情況下,審前釋放李雪銳有多不利。

曾頂替中共高官兒子認罪?

其次,檢察官調查T.B.的背景,也發現一系列問題。T.B.目前沒有收入和不動產來做李雪銳的擔保金。事實上,T.B.住在他女朋友的家裏,是她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上的受供養人。

T.B.還有兩次犯罪歷史。1991年T.B.因重大盜竊罪被定罪,2005年因刑事冒充他人而被定罪(輕罪)。對此,T.B.向檢察官提供了另一個「離奇」(extraordinary and bizarre)的解釋。

具體來說,T.B.聲稱他曾因「入店行竊」而被定罪,有關定罪的事實是一個「很長的故事」。

檢察官要求他簡單講怎麼回事,T.B.就說,他實際上並沒有犯下他認罪的罪行,他是為了保護真正的罪魁禍首——一名地位顯赫的中共政府官員的兒子,他才頂替那個人「承認了一項盜竊指控」。

檢察官波萊梅尼說,單憑T.B.這一句話,就應該排除T.B.做擔保人,因為這意味着T.B.「要麼通過認(假)罪,在法庭上進行欺詐;要麼他現在對認罪的往事,向政府撒謊。」

此外,T.B.的犯罪歷史報告進一步表明,1996年他還曾在亞利桑那州被捕、被控盜竊罪,政府尚未確定這些指控的處置。

以上總總,政府反對T.B.做李雪銳的擔保人。法庭昨天收到政府的信後,也直接了當取消了李雪銳的保釋聽證。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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