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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對解除報道禁令 多名被告炒律師、退黨

47名民主派人士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進行第三日聆訊。

47名民主派人士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一連三日經過總共超過30小時「馬拉松式」聆訊後,仍未能就保釋作出決定,周四(3月4日)將繼續開庭。白色恐怖下,案中最少7名被告炒(粵語解僱之意)律師自辯,最少5名被告已退出所屬政黨。另外,多名記者申請解除保釋報道禁令,以令公眾更了解控辯雙方爭辯內容,惟控方反對,未有結果。(李智智/陳潤南/胡凱文報道)

周三(3月3日),案件踏入第三日聆訊,處理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本相信今天可完成整個提訊程序,惟當晚完成首輪保釋陳詞後,仍有多達12名被告申請補充陳詞。周四早上10時將再開庭。

今日仍有逾百名市民到庭聲援一眾民主派被告。(張展豪攝)

記者申請剔除保釋報道法例限制

周三中午12時45分開庭時,辯方向法官稱,有記者詢問保釋內容,故希望法官就公眾利益行使權限剔除有關法例限制,以讓公眾了解《國安法》的要求、精神和犯法行為的觀點看法,同時助公眾了解控方的訊息。

控方楊美琪形容申請「天馬行空」

代表控方的楊美琪形容申請「天馬行空」,現有法律已寫明有何內容可披露,「不明白社會有何需要要報道咩嘢?」,又稱庭上被告提及的辯解,有機會影響日後審訊,對雙方都不公平。控方又引黎智英擔保程序中,法官當時有平衡公眾利益和公平審訊的問題。而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被告有可能有舉動,影響調查」。

辯方:涉及社會公正和公眾利益

辯方回應稱,法官有權自行考慮有何內容可報道,以條款確保各方利益獲保障,不會影響控辯雙方利益。對於控方稱影響調查,辯方稱不同意,指出控方已公開有關控罪內容,不認同影響調查。

他強調,本案涉及社會公正和公眾利益,被告人數眾多,且社會對《國安法》認知有限,報道可助公眾了解《國安法》的應用方法、追溯期和法律問題,報道引起社會有關討論,是「不言而喻」。

法官蘇惠德至今日審訊完結,仍未就報道禁令公佈結果。法官表示,憂被告在庭內言行影響日常審訊,辯方稱願以書面與法官商議限制內容。

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9P條規定,就保釋法律程序,傳媒只可報道被告名字、罪行、法官名字、律師名字、保釋結果及條件,以及押後至何日及何地,否則傳媒即屬違法。換言之,傳媒不能報道保釋控辯雙方的理據及相關詳情。

公民黨四被告退黨自辯

至黃昏,四被告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及李予信原為公民黨成員,周三庭上他們突然要求自辯,原代表的資深大律師梁家傑不再任四人代表,他們將會自行處理案件。楊岳橋補充陳詞前一度飲泣,「5年前3月2日,我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為香港而奮鬥。5年後的3月2日,我為自己的自由而奮鬥。」譚文豪陳詞時,旁聽席、記者席亦有人拭淚。

據了解,四人退出公民黨,吳敏兒退出工黨。

大律師譚俊傑亦同樣向法庭表示,民主黨林卓廷已指示,無須由他代表,林卓廷將會選擇自辯。楊雪盈、何桂藍同樣選擇自辯。

提出明日補充陳詞的被告包括:林卓廷、戴耀廷、楊雪盈、何桂藍等至少十名被告。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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