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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草案全文曝光 大陸國安機關來港「履行職責」

—朱凱廸:秘密警察名正言順在港拉人

人大今日(22日)揭幕,已預定將「香港國安法制」草案擺上議程。根據草案全文內容,香港特區應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並且明確表示「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並且「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草案又指出,法案將會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換言之不需要經過立法會審議。

朱凱廸:秘密警察名正言順在港拉人

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形容,草案第四點揭示「秘密警察登堂入室」,「中共秘密警察名正言順進入香港拉人」,並將引伸一連串問題。第一,朱擔心「秘密警察」的拘捕、審問、拘留過程中,「被捕人是否還受香港相關法例保護?」因為香港法例規定疑犯最多扣留48小時,可保持緘默、可見律師、申請人身保護令。第二,「秘密警察」如施酷刑,「連假的追究機制也沒有」。第三,如果香港人「被失蹤」,懷疑被「秘密警察」逮捕,「家人可以怎樣?報香港警察?」

懲治四大範疇行為

根據草案第五點內容,提及香港特首,要就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交報告。

草案第六點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行動。

聲言草案維護國家主權與香港長期穩定

草案在前言提到,「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全國人大根據中國憲法、以及《基本法》相關規定製定草案。

草案第一點,提及「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草案第二點提到,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區事物,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草案通過後 港府仍須就23條立法

草案第三點,就重提「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憲制責任,並指香港特區應「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換言之,草案通過並不能代替《基本法》23條立法。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立場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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