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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姆彈!香港警察或配備國際禁用「空尖彈」

有約30人在近柴灣面對一名休班警員期間,另一名休班警員拔出已上膛的真槍指向市民,並跌出一粒子彈及遺留一枝警棍。 有市民事後在現場撿獲該子彈,並將照片上傳至網絡。照片可見,該子彈彈頭被刮開,內部中空,顯示這是一枚「空尖彈」(或稱達姆彈、中空彈)。

近日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潮有明顯升級跡象,全港多區出現不分晝夜的抗爭行動,港警也曾被拍攝到多次拔出真槍指嚇、甚至開槍射擊市民。有市民更撿到一枚已經被國際禁用的「空尖彈」。

有市民更撿到一枚已經被國際禁用的「空尖彈」

《東方日報》16日凌晨引述消息報道,有約30人在近柴灣面對一名休班警員期間,另一名休班警員拔出已上膛的真槍指向市民,並跌出一粒子彈及遺留一枝警棍。

有市民事後在現場撿獲該子彈,並將照片上傳至網絡。照片可見,該子彈彈頭被刮開,內部中空,顯示這是一枚「空尖彈」(或稱達姆彈、中空彈)。這類子彈擴張型彈頭擊中部分所形成的撕裂傷面積與彈頭口徑成高倍比,造成醫療處理與救治困難。因為往往傷口還有碎裂大小不一的彈頭碎片滲入肌肉,如果不取出會導致感染敗血症或其他嚴重發炎感染,但是取出彈頭碎片極度困難。

事實上,1899年海牙公約《禁用入身變形槍彈的聲明》已經明確規定各國軍隊都不得使用該類型彈頭。其宣言如下:「締約國同意放棄使用容易在人體中擴張或扁平的彈頭,例如像是外面堅硬的包覆層沒有完全包住彈體、或是有割痕的彈頭。」

這是香港自爆發反送中示威以來,第二次有市民撿到「空尖彈」。有港民質疑,如此大殺傷力的子彈目前在香港警隊中已經普遍使用。

延伸閱讀:8964中身中炸子不幸去世的楊明湖

003楊明湖,男,1947年2月1日出生,遇難時42歲;生前為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部法律處職員;1989年6月4日淩晨2時左右,於東長安街南池子公安部前遇戒嚴部隊掃射,腹部中彈(炸子),膀胱被打成了幾片,骨盆炸成一個大洞粉碎性骨折,手術後高燒不退,6月6日8時於北京同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骨灰存放於西郊萬安公墓。

尤維潔證詞-遇難者楊明湖遺孀

楊明湖,男,1947年2月1日出生,遇難時42歲;生前為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部法律處職員;89年6月4日淩晨2時左右,於南池子受槍傷,膀胱被打成了幾片,骨盆炸成一個大洞粉碎性骨折,6月6日8時於北京同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骨灰存放於西郊萬安公墓。

楊明湖6月4日清晨1點離家,當時我和他聽到槍聲一起下樓,聽鄰居從西單回來說起大街上發生的情況,楊明湖很擔心留在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決定去看看。他不相信人民軍隊會用機槍、坦克對付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他騎車離家到了天安門西側的南池子,同人群一起站在東長安街的馬路邊。將近兩點半左右,從公安部大院衝出來的戒嚴部隊向群眾開槍,楊明湖中彈了,3點多他由群眾用平板車送至同仁醫院。他受傷部位在膀胱,膀胱被打成了幾片,骨盆炸成一個大洞粉碎性骨折,醫院只對膀胱縫合,骨盆處由於是粉碎性骨折,有些毛細管找不到,醫生已無法給他做手術。楊明湖在醫院裏同死神搏鬥了兩天兩夜,在這段時間裏,他一邊輸血,一邊流血,終因腹腔感染心力衰竭於6月6日8時死亡。臨終時他用微弱的聲音深懷歉意地對我說:「對不起!對不起!」別的話已無力說下去了。

楊明湖帶着很多遺憾而死,他正值壯年,有許多事需要他做,尤其是對我們的家庭造成巨大打擊,我們有一個當時尚年幼孩子,需要我們共同撫養教育,現在這一重擔落在我一個人身上,孩子過早失去了父愛,過早地承受了不應該由他承受的心靈創傷。當時我的孩子尚未滿五歲,正值啟蒙階段,父親的教育對於他來說將永遠不存在了。我所在工廠經濟效益不好,工廠轉行,對於我來說,獨自承擔孩子的成長教育其艱難是難以言喻的。「六·四」這一血的事實讓我震驚,對於政府用這一殘酷暴虐的手段對待自己的國民我深感憤慨!

尤維潔1999.1.28

尤維潔:二十年,我的心難平

一九八九年「六.四」慘案的發生已經過去了二十年,當時的情景依然歷歷在目,傷痛在心中永遠抹之不去。

我忘不了,那些充滿朝氣年輕學子為民請命,反腐敗、反官倒、為國家能夠真正步入民主、自由、法制的社會而振臂高呼的身影。

我忘不了,北京市各行各業乃至老人、婦孺,都在聲援學生們表達自己愛國訴求的決心。

我忘不了,當學生們進行絕食,北京市民像對待自己孩子那樣,為他們送水、送飯,香港同胞為他們送帳篷,儘管,他們的絕食行為我並不贊同。

我忘不了,當5月19日第一次戒嚴時,北京市無論是郊區農民還是普通市民,自發的去堵住路口,把公交車推到路中間,他們只有一個最樸素的心願,就是阻止軍隊不要進城,去天安門廣場鎮壓學生。

我忘不了,當第一天戒嚴的時候,天安門廣場的學生們手拉着手,秩序井然地圍成一圈又一圈,天上飛着直升飛機,他們毫無恐懼地說:「軍隊要來就來吧!」然而,這些在和平時期長大的孩子,又怎麼能知道什麼是殺戮?什麼是流血?什麼是殘暴!

六三夜晚的槍聲,震撼了北京市每一個人的心。聽到樓下鄰居的議論,我們走下樓。有很多人從西單回來,話音里充滿了恐懼。他們說,西單那裏機槍不時地掃射,看到地上一灘灘的血跡。我們問他們: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怎麼樣?他們說不知道,因為不敢再往前走。我和我的丈夫都很關心廣場上學生的情況,他們的命運究竟如何?我的丈夫說去看一看,騎着自行車去了。作為一個四十歲出頭的漢子,他有着對自己生命的珍惜,有着對自己家庭妻兒的責任;但是做為北京市的市民,他更有一份社會責任心。正是這一份責任心,他義無反顧地騎車去了。這一走,他卻被子彈無辜地奪走了生命。

他是淩晨一點多離開家的,我睡不着,內心裏對他的去有一份牽掛,後悔為什麼沒有把他攔住,如果不是家裏有一個不到五歲的孩子,就是我也應該和他一起去的。我希望他不要出事,能夠平安地回到家裏。

這時,我把孩子鎖在家裏,自己在家門口臨街的馬路上走着,順便向來往的路人打聽着天安門廣場上的情況。淩晨三點左右,我聽到長安街方向傳來一陣相當密集的槍聲,我的心一緊,馬上想到我的丈夫,不知道他現在在什麼位置會不會出事,很想立刻騎着自行車去沿路尋找他。然而,我心裏很清楚,茫茫人海中去尋找這是不可能的。我回到家,在家裏等他回來,直到清晨六點多依然不見他的蹤影,我有些着急,門也沒有鎖便下樓去等。

等了一會,沒有得到任何消息,我又回到自己家裏,在樓梯上看到一個年輕的小夥子正從樓上往下走,看到我問我是不是楊明湖的妻子,我說是的。他告訴我:「楊明湖受傷被市民送到同仁醫院急診室。送楊明湖的是一輛平板三輪車,上面拉了七個人,五個人已經死了,只有楊明湖和另一個人是活着的。」他還告訴我:「當時,同仁醫院門診樓正在修建,樓的表面全都搭着腳手架,到急診室走廊不通,只有從地下室通道才能過去,另一個活着的人在地下室通道只說了一句我是煤炭部的就死了,他是被刺刀捅到後心死去的。(我至今不理解什麼樣的深仇大恨,不但用槍打還要用刺刀捅!)」他說:因為搶救傷員身上全是血,為了給我送信,他悄悄地回家,換了衣服瞞着父母到我家裏來給我送信,因為他是獨生子,怕他父母為他擔心。他安慰我他來時楊明湖在急診室已經被妥善地處理,應該不會有什麼危險。

我向鄰居託付好孩子,匆忙地趕到醫院。沿路到處都是燃燒過的公交車,有的依然在冒着煙,還有各種路障橫在馬路中間。我最大的感受是:在當天晚上,中國人民解放軍戒嚴部隊與北京市手無寸鐵的市民、學生發生了一場殊死的敵、我之間的戰爭!在醫院門口,看到一位身穿黑色衣裙的女子在那裏哭泣,旁邊有人在安慰着她。後來,我知道了她的姓名,她叫張艷秋,她的丈夫在回家的路上,當場打死在她的身邊被送到同仁醫院。我在急診室內找了一圈,沒有找到我的丈夫,所有的屋子和走道上到處都是人,衣服上都是血,有躺着的、有坐着的、有的胳膊上綁着紗布繃帶呻吟着,空氣里瀰漫着血腥的味道。我無暇顧及旁人,找到護士問道楊明湖,護士告訴我他已經被送到三樓的手術室去了。我在手術室門前等了兩個多小時他才被推了出來,看見他神志清醒地躺在擔架上,內心裏一陣欣喜,我問和他一起出來的醫生,他的傷勢怎麼樣,手術做得好嗎?醫生回答我:「手術應該比較成功的,子彈打到膀胱,膀胱打碎了,已經給他縫合好了,骨盆是粉碎性骨折,我們沒有辦法給他清理,只能以後再說了。」當時,我並不理解醫生最後一句話的意思,我天真地認為骨盆粉碎性骨折,慢慢地長長就能夠好起來。然而,我的丈夫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卻是:「我覺得我活不了,送我到單位的合同醫院人民醫院去,我對不起你和孩子,你要帶好孩子。」我鼻子一酸,安慰他說:「你不要這麼說,你會好的,你看戰場上有的腸子都打出來了不是也活了嗎?你的部位不在要害處一定會好的。」事後,我才知道他受的傷非常嚴重。他告訴我,他當時站在南池子馬路邊上,是被從公安部出來的部隊打中的。部隊戰士一邊開槍一邊往外沖,他們用他們手中的槍,是在屠殺與他們血脈相連,身體裏流着同民族血的普通市民和學生,一個個無辜的鮮活的生命就這樣無聲地倒了下去。!

當我在北京同仁醫院陪他的兩天中,我的心依然在滴血、在震撼!

我在醫院急診室里,看到的都是渾身是血的學生和市民傷員。在那個血腥的夜晚,有多少家庭遭受到滅頂之災啊!尤其是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親們,他們將如何度過自己的後半生?

6月5日上午,楊明湖的傷情突然惡化,急需輸血但醫院內沒有血漿。萬難之下,醫生帶着我來到馬路邊上,向行路匆匆的市民求助。那時,立刻有十幾位普通市民毫不猶豫地到醫院檢查血型為楊明湖輸血,我頓時感動極了。政府的冷漠與普通市民的大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時楊明湖的生命正在慢慢的逝去,想着他和死神搏鬥時的無比痛苦,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都睜着眼睛大口大口喘着氣,我的心上無時無刻都在滴血。在六月六日早晨,醫生量他的血壓沒有了,用手術刀將他小腿靜脈切開,一滴血也沒有流出來,他原本睜着的眼睛再也閉不上了……。他不再聽我的呼喊和要求,他等不到孩子來見上一面。他是骨盆里有些血管沒有找到,一邊輸血一邊失血,腹腔感染導致心力衰竭而死。撫摸着逐漸變冷的身體,想着按照他的遺願為他做最後一次清洗時,那種撕心裂肺的痛隔二十年依然在我心頭。

我的丈夫走了,而我卻在煉獄中受着心靈的煎熬,我無法面對這一殘酷的事實:我只是工廠里搞科研的一名普通的技術人員,平日裏工作很忙,這一事件發生之後,三個月內我無法正常工作。我痛苦着、反思着,我不願意接受政府為了洗脫自己屠殺人民的罪責,一遍又一遍強迫人民接受的是為了平息「反革命暴亂」的理由,甚至在大屠殺發生後,還要進行「大清洗」,還要去抓所謂的反革命。人人都要對「六.四」大屠殺表態稱好,在媒體宣傳中對「六四」大屠殺塗脂抹粉,但是墨寫的謊言終究是掩蓋不了血寫的事實。這樣的政府還能自譽為以人民利益為重的政府嗎?!

當我在八寶山火葬場為我的丈夫送行時,看到死者名單中有一個9歲的孩子死於六四的晚上,心裏很難過,難道這個9歲的孩子也是暴徒嗎?!我不知道這個孩子的父母親該如何度過這日日夜夜,不知道這個孩子長的什麼樣。對一個9歲的孩子施暴,無論如何都覺得太殘忍,二十年了,至今我依然不能把這個孩子的死忘懷。呼籲世人不要忘記二十年前的那場大屠殺,曾經有個9歲的孩子還沒有來得及去認知這個世界,就倒在血泊中,再也不能用他那稚嫩的童音去叫他的「爸爸!媽媽!」

我經過內心痛苦的掙扎與反思,一年後決定把「正常死亡」的撫恤金退回給楊明湖的單位,我告訴他們單位的領導,這筆800元的撫恤金不能代表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如果我用了,我會有罪惡感,是在褻瀆死者的亡靈。因為,他不是「正常死亡」,那每一分錢里都沾着逝者的血。雖然,在當時那已經是最好的處理結果,是楊明湖單位的人事部門到公安系統看了長安街上的監控錄影,確定他不是「反革命暴徒」而給出的結論。但是,我不能接受,絕對不能接受。

百日之後,我把我丈夫的骨灰安放在萬安公墓的骨灰堂中,在骨灰堂,,我還看到了王楠、楊燕聲的骨灰,他們同樣死於六四大屠殺。看到王楠陽光般的燦爛笑容,他才只有19歲,還是個中學生,生命就被無情地夭折了。看到楊燕聲的妻子抱着不滿周歲的孩子的照片,放在一張很精緻的卡片中,陪着楊燕聲一家三口永不分離。此情此景令人心碎,眼淚禁不住地流下來。我決心要認識他們,在他們放骨灰盒的格子裏,留下了我的姓名和電話,沒隔幾天,王楠的母親張先玲給了我電話,我雖在電話里表示去看望她,由於我的心情一直難以平靜,很長時間也沒有付之於行動。這時接到一封從人民大學來的信,信中字裏行間都好似在滴血、在流淚,那是一個母親對自己17歲的兒子被無辜打死在長安街上的肝腸寸斷的悲情訴說。我反覆看着這封信,心潮起伏難以自制,即刻分別給她和王楠的母親寫了一封信,由此,我認識了蔣捷連的母親丁老師、王楠的母親張老師,而後,也認識了楊燕聲的妻子黃金平。

我很敬佩丁老師,在她和張老師對「六.四」死難者尋訪過程中,第一個站出來,不畏強勢用她手中的筆,真實地記錄了找到的「六.四」大屠殺中受難者的生平以及每個受難者背後的沉重……。

從1995年開始,我們這些受難者親屬無論是父親、母親、丈夫、妻子終於從悲痛中走了出來,向世人宣告:我們雖是弱者,但我們有着人的尊嚴,我們聯名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我們的訴求:要求政府重新調查六四事件、公開六四大屠殺的真相、公佈死者人數、死者名單,就每一位死者向其家屬作出個案交待。在以後的年月里,我們還提出要求人大常委會制定「六四受難者賠償法案」,依法給予六四受難親屬相應的賠償;又提出了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我認為,就我們「六四」受難者親屬來說,提出這三點要求是一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和權利,從尊重公民人權的角度上來看,政府就應該面對我們這一特殊的群體。然而,二十年了,執政政府不但用封鎖、冷漠、拒絕答覆來迴避這些要求,而且,對我們所有參加簽名的受難者親屬,進行各種不同方式的打壓及人身騷擾,他們試圖通過這樣的方式,讓你閉嘴,保持沈默!

我也同樣受到這樣的「禮遇」,我只是一個簽名者,因為,我要表達自己的意願及心聲。在單位工作時,單位的黨委書記、保衛部門幾次找我談話,問我簽名的事。我坦然地向他們闡述了我為什麼要參加簽名的觀點與思想,雖然,他們很客氣地告誡了我一番,並沒有拿我怎麼樣。但是,我知道從此我是被單位的保衛部門做為一個不安定的因素及不安定的分子掛了號,每逢國家有什麼重大事件都會關注我的言行。

在家裏,我同樣被公安系統派出所的管警所監控,每年一到清明節或是「六四」祭日,員警就會到我家裏來例行公事,或者以一些不存在的事情為由,將我看管在家裏不許出去。2001年5月,我出了車禍,躺在家裏。六四祭日根本不可能走出家門去參加祭奠,就是這樣,員警依然到我家來,早晨一趟晚上一趟,甚至單元門口還有人在那裏看守。對於這樣的行為,我向他們表示抗議!他們答覆我說:說我做了很多白花,六四祭日那天要去天安門廣場。當時,我根本沒有這樣的打算、這樣的行為,何況我躺在床上不能動,對此,我感到非常的憤慨!現在想來,即使當時我做了白花,我有罪嗎?即使我帶着自己親手做的白花,到天安門廣場南池子馬路邊上,到自己的親人受難地點去獻上一束白花,以寄託活着的人的哀思,我有罪嗎?中國的哪一條法律也沒有規定這是違法的。

2001年下半年,我的居家之地做為危房改造拆遷重建,兩年後回遷。當我回來後,我的心情是很高興的。負責這一片的居民的派出所也換了,由龍潭換到了東花市,我覺得再也不會有人來打擾我的生活了,原來的居民樓的居民也分散了,現在住的地方大家誰也不認識誰。可是,當我剛安定下來的第一個清明節,員警就找上門來,問我什麼時候去掃墓,這時我的心裏才明白,原來,我是做為需要嚴密監視的物件,被移交過來,包括我的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也同樣對我的情況瞭若指掌。我反覆強調清明節是追思先人、悼念親人的日子是我的私事,不希望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來打擾我,哪一天去掃墓是我自己的自由,沒有必要告訴任何人或者要向司法部門報告。然而直至今天,員警依然在關注着我。

「六四」祭日,我們這些親人骨灰安置在萬安公墓的受難者親屬們,每年都要在這一天舉行公祭,以追悼自己的親人。從1999年我們開始公祭親人的那一年起,國家安全部門就把我們當作監視物件,安置一些便衣員警,在公祭地點監視着我們的舉動。尤其是在2005年,公安謊稱可能有學生要去公墓參加祭奠、有記者要去採訪受難者親屬,由各個居住地的派出所員警負責,將我們所有參加公祭的難友隔離起來,按照時間段進入,相互間不能見面。這是什麼行為?如今,雖然便衣員警少了,但是,在我們公祭的地點旁路燈上裝了攝像頭,依然在監控着我們的公祭活動。尤其是歷經二十年風風雨雨的那些年邁的父母親們,每年這一天是他們最為心碎的日子,然而他們看到的依然不是政府向人民的道歉和安撫。我們每一個受難者親屬依然生活在政府控制的陰影中,不能自由地吶喊:還我們公道!

做為一個公民,我有權向政府提出,要求政府就「六四」大屠殺按照法律程式對我們難屬作出一個交待。社會是多元化的,濫用武力去解決社會矛盾,是極權統治的表現。整個世界都在向着文明、和平、尊重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和權利的方向發展,反對暴力,反對獨裁,是現今世界的主流。六四大屠殺不能夠得到公正的解決,中國的社會就談不上真正的和諧,民主與法制、保障公民權利的格局也不會真正的到來。

尤維潔

2009年4月

《天安門母親網站》

http://www.tiananmenmother.org/tiananmenmother/20%20years/m090510002.htm

責任編輯: 秦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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