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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重磅出擊:派員到港押送陳同佳 要求港府提供認罪書口供

台灣殺人疑犯陳同佳明日(23日)將就洗黑錢案刑滿出獄,他早前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願意赴台自首。台灣陸委會表示,今午正式聯絡特區政府,提出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回台受審,希望港府儘快回覆,並提供協助,讓案件完滿結束,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更明言「香港不辦、我們來辦」,台灣不會讓涉案疑犯「逍遙法外」。

陸委會今午召開記者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基於審議的便利性,案件本應由香港優先審理、實行「港人港審」,台方也曾提出願意在「司法互助」基礎下,向香港提供協助。不過台方「苦苦等待」香港當局正面回應,但直至昨日香港保安局發表的聲明,仍未有就建立「司法互助」作正面回應,他感到遺憾。

邱垂正指,明日陳同佳將刑滿出獄,台方不能對陳可能逍遙法外坐視不理,不過會等至最後一刻,確認港方沒有意思審理案件後,才會接手處理。他指,今午致函及致電特區政府,提出派台灣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回台灣受審,並要求港府協助提供認罪書、口供以及確認身份等,他又明言「香港不辦、我們來辦」,斷不會讓重案嫌疑犯「逃亡滅證」。

「我方一直在等待港府正面回應,但一直沒有下文,為了實現司法正義,務實地處理本案,香港不辦、我們來辦,我方已於今天下午透過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表示,希望港方依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因本案犯嫌涉及重罪,為免犯嫌有逃亡滅證之虞,希望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的身份及帶回,勿使重案嫌犯逍遙法外。」

會上邱垂正多次呼籲港府儘快正面回應,他希望能伸張公義、讓案件完滿結束,還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他相信這也是兩地民眾的共同期待;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指,已知會香港警務處,台灣將有司法人員赴港處理案件,希望警方提供協助,在司法互助下處理後續押解陳同佳回台部份。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立場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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