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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勤就鐵甲威龍 上庭卻要特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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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圖片

自稱香港警隊的武裝集團,執勤之時蒙面無號碼還不知足,現在還要奢求在司法程序上,一樣要給他們隱藏身份的特權。

荒天下之大謬。

公開審訊,是法治的基本要求,除了極少數好像性罪行中的女受害人以外,一定全程公開,為的,就是要給公眾監察,以防當權的偷偷拉人坐監。

搞笑極了,平時一副鐵甲威龍,見人不是喝罵就是揮棍亂打的大漢,要上庭了,卻突然變成容易受傷的女人,要法庭特別保護?

上庭指證「暴徒」,不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嗎?執勤時受傷,更光彩了,簡直名揚天下,就算沒有「光頭」士沙一樣可以去北京睇閱兵,最少也要在港花車巡遊一下嘛,不是嗎?為什麼要藏頭露尾?

差人的標準答案,是「起底」。

四個月了,請問一下,給起底了,又如何?差人從來沒有實際的說明。究竟,給起底了,有沒有好像民陣召集人一樣,給打穿頭?沒有,一個也沒有(葵涌那單,差人也不敢入起底的數)。目前唯一已知的實際後果,不過是差人結婚擺酒之時給騷擾一下而已,其餘的,都是口水上的滋擾。

我當年跟師之時,跟過一單O記派臥底滲入黑社會的案件,宣判入罪了,法官一走入內庭,犯人即刻在犯人欄大大聲問候兼恐嚇在場負責案件的O記幫辦,事後我問那幫辦怕不怕給尋仇,他輕鬆的笑說,怕就唔當差。

如果起底真的能夠帶來真實威脅的話,請問一下,「光頭」士沙為什麼又那麼高調接受訪問,自我起底???他一家大細的,為什麼不怕?

根本不是怕給報仇,而是很多差人自知犯罪深重,怕有一天風向轉了,被追究刑責,因此個個巴不得好像恐怖份子一樣把自己包起來。

最近傳聞警隊高層移民的移民,有的就主動要求調離指揮中樞,不知是真是假。但是真的話,一點也不奇怪,畢竟,讀書少的差人,給上面哄兩句了,以為自己好威水,但讀多一點的,心裏有數,單是721,涉案的差人就最少要坐幾年,倒不如提早退休遠走高飛好了。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臉書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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