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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去北京吃了「大力丸」 回港祭出「緊急法」香港變槍桿子政權

林鄭十一被召去北京,回港後,立即祭出緊急條例和禁蒙面法,顯然在北京接到指示,吃了「大力丸」。禁蒙面法對示威者阻嚇作用不大,從4日和5日示威浪潮可看出,示威者依然蒙面。禁止蒙面,最大用意是嚇阻200萬「和理非」,林鄭最希望一旦禁止蒙面,和理非會和激進的「勇武派」割席,前線示威者失去強大後盾,抗爭運動就會瓦解。

香港政府4日宣佈,引用1922年殖民時代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條例),藉此通過「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以為可用來「止暴制亂」。但禁蒙面法一出立即激起民憤,全港18區爆發示威浪潮,香港陷入半癱瘓。輿論焦點都放在禁蒙面法,但禁蒙面法只是第一步,港府更意在緊急條例。緊急條例出爐,有如打開潘朵拉魔盒,更多嚴厲措施將接踵而來,把香港政府變成槍桿子政權。

民主派斥林鄭為中共傀儡

特首林鄭月娥4日記者會說,引用緊急條例並不表示香港已進入緊急狀態。這是假話,試問:如果不是緊急狀態,怎能引用緊急條例?她明明說暴亂升級,已到目無法紀程度,必須引用緊急條例,不就是指進入緊急狀態嗎?可見引用緊急條例強硬對付示威,才是她的真正意圖。

林鄭十一被召去北京,回港後,立即祭出緊急條例和禁蒙面法,顯然在北京接到指示,吃了「大力丸」。禁蒙面法對示威者阻嚇作用不大,從4日和5日示威浪潮可看出,示威者依然蒙面。禁止蒙面,最大用意是嚇阻200萬「和理非」,林鄭最希望一旦禁止蒙面,和理非會和激進的「勇武派」割席,前線示威者失去強大後盾,抗爭運動就會瓦解。

緊急條例最大特徵就是獨裁。殖民時期的港督,為因應海員大罷工,只要取得行政會議同意,就可採取任何嚴厲管治措施,不須經立法機關核可,像林鄭和行政會議通過禁蒙面法一樣。林鄭4日記者會被問到,是否會利用緊急條例推出後續措施,她回答,如果暴亂升級,港府必須找尋新辦法,暗示嚴厲措施將陸續出爐。

已有傳言指林鄭將利用緊急條例推行以下措施。一,警方逮捕示威者後拘留時間,將由現在的48小時,增至72小時或96小時。意味可能繼續大規模逮捕,將前線示威者一網打盡;逮捕後,先關示威者三、四天,甚至虐待和酷刑(「人權觀察」證實,警方廣泛使用酷刑),目的是嚇阻。

二,查封網媒:中共已控制香港九成媒體,但仍有一成沒受控制,敢於批評,特別是反送中運動爆發後暴紅的網媒,包括示威者使用的連登討論區,加上黎智英的「蘋果日報」,成為港共的眼中釘,必欲除之而後快。

三,凍結資產:首富李嘉誠的資產動不了,但大量從大陸流入香港的資金,是北京的目標。當初林鄭修「送中條例」,獲北京認可,目的就是要凍結大陸逃港資金。中國與美國打貿易戰,經濟受壓,資金外逃,阻止資金外流成為北京重要工作。大陸兩家最大科技公司阿里巴巴和騰訊創辦人馬雲馬化騰最近相繼「被退休」,股權和資金移轉,與此脫不了干係。

緊急條例出爐後,林鄭權力大為膨脹,還包括以下行動。第一,路透9月30日報導,駐港解放軍已從原來的3000人至5000人,增至1.2萬人;新增人員都在9月以軍車和巴士運入香港,其中不少是擅長控制騷亂的武警。問題是,新增6000名武警去了哪裏?路透記者去軍營外觀察,他們顯然不在軍營。傳言說,全港多個地區的警署,最近常有大批防暴警和速龍特警調動,他們集體行動,到警署後不說話,也不卸下頭盔面罩,好像不想外人知道他們身分。這6000名武警可能已進入港警系統。

第二,港警權力也不斷膨脹,抗爭四個月,香港實際上已變成軍警城市,警察才是管治香港的人;林鄭已被架空,而港警直接由北京指揮。這種情況使警察膨脹,不受約束,不再是維持治安和保護市民,甚至與當地黑社會勾結,被批為「黑警」,無差別毆打市民。禁蒙面法一出,警察取得更大權力,隨時隨地可調查和逮捕戴口罩的民眾。

第三,禁蒙面法5日起生效,4日特區教育局長楊潤雄已向全港學校發信,規定所有學生不准戴口罩,不但校內不准,校外也不准;學校必須制訂懲罰戴口罩學生的規則,並恐嚇說,如果學校處理不了,政府可以處理。家長必須管好子女,不能讓他們戴口罩;家長要以身作則,自己也不要戴口罩。

香港教育局長有如黨委書記,好像要在學校推行軍事管理,既要管學生、也要管校長、老師和家長。香港學生普遍覺醒,知道政府無能,聽任北京擺佈,明白必須抗爭以改變社會;林鄭政府這些措施無法解決抗爭,反而加深彼此敵意和不信任,因此被批評「太離地了,她在發夢!」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中國茉莉花革命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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