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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上海高官猥褻女童的「周某」原來是這個人

涉事上海市政協委員、富豪王振華

新城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並被刑拘,持續引發公眾關注。近日,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青年報記者透露,另一49歲女性涉案人員疑為王振華的情婦周某芬。

對此,上海警方回應北青報記者稱,暫不便透露案件其他細節。

有法律人士指出,周某芬在該案中同樣應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涉嫌違反刑法,則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此外,接近周某芬的人士透露,其曾有長期吸毒史。

二人同為常州武進人,相識約20年

據新民晚報7月2日報道,犯罪行為發生於6月29日下午,地點在上海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級酒店。事後,受害女童向身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這位母親即到滬報警。

7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通報,6月30日,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併入住本市一酒店,後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

7月1日,涉嫌猥褻9歲女童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被上海警方採取強制措施。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目前,二人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周某芬的朋友王江(化名)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周王二人同為常州武進人,相識於20年前。當時,王振華已經從棉紡車間主任投身房地產行業,創辦自己的公司,周某芬在當地一工廠當女工。

王江稱,年輕時候的周某芬很漂亮。與丈夫離婚後,周某芬逐漸發展為王振華的情婦。

工商信息顯示,周某芬名下至少有兩家公司,均和房屋建築類行業相關,涉及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建材等材料銷售,其中一家公司目前已被吊銷。

周某芬的父親名下也有一家公司,亦從事建築材料、裝飾材料、金屬材料等銷售。

接近周某芬的信源指出,幾家公司或與王振華有關,但目前從股權結構上無法看出。該人士稱,「周曾告訴別人,王振華不會和她的任何廠子有明面上的聯繫,所有的都是獨立開的。就算有資金往來,也是拐了彎的」。

▷天眼查數據顯示,與王振華相關的公司多達194家,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56家,其中3家由其100%控股

知情人士稱周某芬有吸毒史

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周某芬曾和其他人在長江邊建了個沙場,把石子、水泥賣給王振華名下的房產開發公司。「靠賣沙子,一年至少盈利上百萬,但遠不夠她用來吸毒的。」

該人士回憶,周某芬長期吸毒,耗費家中很多錢財。急需用錢的時候,她曾僱傭打手向別人討要錢財,「不能反抗,打手一拳就把牙打沒了。」

王江稱,去年年底,他和周因為工作事宜聯繫過。當時,周某芬已在徐州居住了,「她把戶口也遷過去了」。

新城董事長猥褻女童的新聞發酵後,王江突然想起來,2014年,周某芬也曾主動提出想帶他的妹妹去上海玩,被他以妹妹讀大學有課為由拒絕。「我不知道周什麼時候開始為王介紹女孩,現在想想很後怕」。

公開資料顯示,王振華出生於1962年,江蘇人。2005年7月畢業於長江商學院,取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現任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房地產商會副會長及上海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

2010年,王振華獲國務院授予「國家勞動模範」稱號。2013年1月,當選為江蘇省人大代表。2018年4月18日,獲委任新城悅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同時,王振華還兼任諸多社會職務,除了上海市政協委員、江蘇省人大代表之外,還在全國工商聯、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等擔任多個職務,此外還獲得過中華慈善突出貢獻人物以及江蘇省、上海市的不少榮譽。

據多家媒體報道,王振華曾參與打造名為「七色光計劃」的公益品牌。該項目致力於撫育、培養和教育貧困地區青少年。

2013年,王振華隨志願者參與該項目下的「流動圖書館」活動,面對學生,他自稱「王伯伯」。

「王伯伯的今天,是依靠知識的力量,只要多讀書,善於獵取知識,你們就可以實現造房子、救死扶傷、創造發明等所有夢想,並且未來的你們一定比王伯伯棒。」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北青深一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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