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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級公務員公開信:與林鄭割席!

開槍必得林鄭許可 二、談開槍。誰決定開槍,警隊和政府高層推來推去。但你不要裝儍,政府審批決定層層上遞。連回覆傳媒日常芝麻綠豆般小事的查詢,也要高至首長級甚至部門首長批准,6月12日可以用到甚麼武器和最高武力這麼重要的事情,即使不是你直接批准,也必然是你默許。

我是一名薪酬達總薪級點34點以上的高級公務員。我不同意特首處理《逃犯條例》修訂的所有步驟。

一、談諮詢。修訂《逃犯條例》的諮詢文件2月中發出3月初截止,但是修例建議3月底刊憲,扣除處理文件時間,保安局用於考慮諮詢收到的意見的時間,只有約兩星期。不要騙人,兩星期在政府內甚麼也做不到,即是說政府早已預備好修例的文本,也不打算因應諮詢收到的意見大幅修改法例(讓步相信是一早想好的後着)。簡單來說,這確是坊間所說的「假諮詢」,而且並不打算掩飾。

開槍必得林鄭許可

二、談開槍。誰決定開槍,警隊和政府高層推來推去。但你不要裝儍,政府審批決定層層上遞。連回覆傳媒日常芝麻綠豆般小事的查詢,也要高至首長級甚至部門首長批准,6月12日可以用到甚麼武器和最高武力這麼重要的事情,即使不是你直接批准,也必然是你默許。

那我要問的是:到底6月12日示威者做了些甚麼,令你默許或批准開槍射頭、圍剿無路可逃的示威者,和毆打沒有威脅的單獨示威者?即使你要清場,從7月1日的做法看來,警隊明顯有各種各樣傷害性較低的方法清場,更顯得6月12日的做法站不住腳。唯一的結論是,你就是不惜有示威者死亡也要通過法例,連基本的人性也沒有。

三、談「敵對環境中工作」。你縱容警隊濫用暴力疏忽職守。在「敵對環境」難以工作的解釋笑死人之餘,也影響了全體公務員的聲譽。

公務員日常工作遇到不禮貌對待是家常便飯,被人用粗口辱罵、被指控收受利益的事常常發生。儘管不喜歡,但很多同事也明白,這是「人工包咗」:我們有穩定的工作,薪酬不俗,權力大,承受市民監察和批評是職責一部份。如果被有敵意的人罵一兩句便可以不當值,八成公務員可以不上班。況且,在我看來,警方的確沒有做好本份、沒有出示委任證、沒有按程序取資料……不滿的市民除了罵兩句,也傷不了警方,那是怎麼樣的「敵對環境」?如果在醫院所發生的事屬「敵對環境」,那麼警方如何應付有槍搶劫的情況?

四、談暫緩。不要怪別人不信你「暫緩」的決定,因為政府的講法也實在一直在變:你說諮詢過後交回保安事務委員會,張建宗說完全停止工作,鄭若驊後來又說兩者差不多等同。黃宏發已解釋,提交了的法例,只有「押後」和「撤回」。

我日常工作,就是「拈字」,即是雕琢文件、信件等的用字,務求用最安全的字眼,隨我們的要求,達到最大或最小的演繹空間。在我看來,「暫緩」的用字,就是拈字的結果:一天政府不要求,法例便不會二讀,可是也的確可以隨時恢復二讀,所以你、張建宗和鄭若驊的說法儘管不同,但套在「暫緩」的罩子下沒有問題,這也是市民不相信你的原因。

五、我也是香港人。本來,一個廢的立法會對公務員真的十分有好處:建制派的議員從不為難公務員,即使有些質詢,也可以輕鬆耍過。非建制派則視乎情況,有時候確會帶來更多工作、有點麻煩和難纏。如果只是論工作的部份,沒有選舉是最好的。但是,我不會不記得自己也要交稅也要用公共服務。我也要關心日後乘搭沙中線是否安全、大嶼山填海會不會耗盡儲備導致加稅、樓價怎樣、教育做得好不好。我也擔心如果有一天惹上官非,即使只是交通意外,執法部門是否公正、我入住醫院私隱是否獲保障。簡單來說,我們與普通市民無異。6月9日、6月12日和7月1日,你認為沒有公務員上街?

你已經錯得夠多。你要繼續錯無人能阻,但不要以為所有公務員都支持你,最少我不是,而且我不孤單。

一個高級公務員

責任編輯: 秦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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