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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出來混 早晚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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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可以有流氓,但是,卻不能沒有警察。如果警察們對法律視而不見,流氓不但會肆無忌憚,原本不想當流氓的人,也會心生邪念,持強凌弱。為這樣一種互毀式的因果循環承擔代價的,可不僅僅是奔馳,還有我們整個社會。

4月9號,一位年輕女性坐在奔馳車引擎蓋兒上哭訴的視頻,在微博上開始流傳。事情的起因是,這位女性3月22號在西安一家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價值66萬的奔馳車,剛把車開出店門到馬路對面的加油站加油,儀表就提醒機油沒有了,她把車開回4S店,商家檢查後告訴她,需要換發動機。

女車主當時就崩潰了,剛到手的新車,還沒有開回家就要換發動機,她提出退換,4S店拒絕。

之後的十幾天,這名消費者和北京奔馳聯繫,沒什麼人搭理她,她打電話報警,警察說這是合同糾紛,她打12315,結果沒人接電話。在窮盡了所有方法,眼看自己就要敗下陣來時,這名眉清目秀,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到這家4S店開始‌‌「撒潑‌‌」。

她坐在了她花了巨款購買的奔馳車的引擎蓋上,一邊哭一邊控訴。

她在視頻說,過去半個月,她頻繁來到這家4S店尋求解決方案,商家每一次都說給他們三天時間,她每一次都答應,一直給了五個三天,但是,毫無結果。這些天的遭遇告訴她,她受到的所有的教育,都沒有用。她知道坐在引擎蓋上非常丟人,甚至有些不堪,但是,她今天來的時候,就已經做好的不要臉的準備。因為花66萬買了一輛車,沒有開出一公里,就要換發動機,她無法接受。她相信,這個世界,最終還是有天理。

天理說來就來,這段視頻傳到網上後,網民憤怒的聲浪,席捲而至。

本來,上一周佔據微博熱搜榜的,是用人類首張黑洞照片敲詐版權收益的視覺中國,奔馳車事件發生後,輿論情緒迅速轉移戰場。

原本,過去兩年,輿論對在公共場所撒潑取鬧的行為,多不同情,但這一次,公眾立場空前一致。因為視頻中的那位女車主說的很清楚,她不是不講道理,而是太講道理。但奔馳車卻把她講道理當成了軟弱而欺凌,而不是用一種平等合理的方式,來對待一名講道理的消費者。

這段話,引起了普遍共鳴。

第二天,有媒體採訪到這家4S店,店家回應,說雙方在事發當天已經達成了協議。但幾小時後,這名女車主出面闢謠,說根本沒有這回事。

根據她的說法,當天她在4S店拉住銷售反覆溝通,最終銷售在她的‌‌「逼迫‌‌」下,在她起草的一份文件上簽了字。但銷售強調說,他僅代表個人簽字,並不代表4S店,更不代表奔馳。輿論風暴驟起後,4S店卻用這份他們原本不承認的協議,來敷衍媒體說,他們和女車主已經達成了協議。

真是卑鄙!

4月13號是周六,一向按部就班周末基本停擺的奔馳公司緊急發佈了一個聲明,但是,這份官樣文章沒有獲得公眾諒解,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憤怒。

還是在13號,在這一事件中從未謀面,打電話也從來沒有人接的西安市市場管理局,也緊急開始介入。奔馳女車主,在政府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終於第一次和奔馳公司派到西安的公關負責人見了面。

這一天,恰好是女車主的生日。

這次見面關鍵部分的錄音,隨後被發佈在網上。

錄音中,奔馳公司的高管首先向女車主表示了歉意,但顯然誠意不夠。女車主忍耐了幾分鐘後,打斷了對方,一口氣講了十幾分鐘。這段反駁思路敏捷,條理清晰,有理有節。

她說:

1.對方說因為出國不能和自己聯繫不成立,現在是資訊時代,可以隨時電話微信溝通。但在沒有輿論關注前,她遍找她的聯繫方式,但沒有任何人告訴她;

2.她並沒有和4S店達成協議,她和銷售簽署的文件,4S店並沒有認可,但事後卻對媒體說,他們雙方已經達成協議,這是在欺騙公眾;

3.她在買車過程中還遭遇了其他欺騙,她原本可以全款買車,但是,銷售推薦她貸款購買。等她交完了20多萬首付,在銀行辦完了貸款手續之後,突然通知她要交一萬五千多元的金融服務費。這筆錢還不是交給4s店,而是通過刷一個二維碼,轉賬給了一個個人賬戶。事先沒有任何人告知她有這筆錢,4S店在整個貸款過程中,也沒有提供任何服務,手續都是她自己辦理的。

輿論開始爆燃。

網友們開始查這家4S店的股權結構,發現它的大股東利星行,是馬來西亞著名富豪劉玉波的家族企業,他們和奔馳公司不僅僅是代理關係,而有着更強的控制力。網友們推測,事發這麼多天奔馳公司才出面發聲明,是因為利星行超乎尋常的能量。

有人開始查這家公司過去的訴訟歷史,發現竟然有二十多起合同買賣糾紛。

還有人發現,這家公司因為員工捲款逃跑,暴力保養而屢屢被曝光。

4月14日凌晨,西安市有關部門緊急發文,稱將成立調查組調查該4S店,並責令該店給這名女車主退車退款。但是,這份公開回應中,對女車主提到的金融服務費問題,並沒有涉及。

回過頭看,這名年輕的女車主在4S店坐上奔馳車的引擎蓋,肯定在某種程度干擾了公共秩序,而且看起來也不夠斯文體面,但之所以能夠贏得全國人民的同情,是因為她此前是一名安分守己的普通人,一直想要通過理性克制的方式,小心翼翼維護自己的並不算過分的權益,但是,此路不通。

她的訴求被反覆推諉,她的尊嚴被不斷輕視,最終,她不得不用這種近乎瘋狂和可憐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是誰把這名一直用講道理的方式維權的消費者,逼成了一名在公共場所‌‌「鬧事‌‌」的人?

看到這條新聞時我就在想,如果在歐盟,或者在美國,奔馳敢這樣對待消費者麼?顯然是不敢呀。我的朋友在美國同樣買的奔馳車,有了毛病去維修,4S店會同時提供一輛備用車,只要店裏有的車型,隨便選,而且油費都不用自己出。

昨天我還專門問過一位在德國的朋友,這種情況如果在德國奔馳會退車或者換車麼?他的回答很肯定,一定會。

為什麼在國外善待消費者的奔馳,到了國內,就變得對消費者如此不屑呢?

是我們的法律。

我們的法律規定,汽車銷售60天內如果燃油泄漏,可以退車,但如果漏機油,商家就可以只給消費者換發動機,而拒絕退換。哪怕這輛汽車你剛剛買下來,剛剛開出店門,還沒有開回家。這樣的規定,對汽車企業顯然太過嬌縱,而對消費者太過苛刻。

企業天生逐利,他們永遠會在法律的範圍里,追逐最大的利益。如果我們的法律太過偏向企業,他們就沒有動力善待消費者。

但是,問題並不僅於此。

這位女車主在4月13號和奔馳溝通時曾經憤懣地說到:

是,國家三包的規定說,漏機油僅換發動機即可,而不是退車,我認了。但是,我要問,國家三包同時還規定,維修車輛超過五天,4S店必須提供備用車,我給你們奔馳打過無數次電話要求提供備用車,可你們說,這個要看4S店的具體情況。為什麼對你們有利的三包的規定,你們就拿出來對待消費者,但對你們不利的三包條款,你們就視而不見,要看情況而定呢?過去二十天,你們關心過我如何出行麼?你們真的遵守法律麼?

說的真好,這幾乎是每一位消費者都有感知,但又無可奈何的現實。

我們是有法律,但只要對商家不利,他們就可以隨意不遵守。

我們的監管部門呢?

如果企業違反了國家法規,政府部門能第一時間介入,該處罰處罰,儘管我們的法律或許還有不完善之處,但作為企業的奔馳和4S店,何至於如此囂張?

但是,當消費者走投無路,不得不坐上奔馳車的引擎蓋上哭訴時,他們又在哪裏?

這個世界可以有流氓,但是,卻不能沒有警察。如果警察們對法律視而不見,流氓不但會肆無忌憚,原本不想當流氓的人,也會心生邪念,持強凌弱。

我們的社會正陷入這樣一種危險的循環:無論是一家知名的跨國企業還是我們最基層的政府,正當程序都在失效,如果一名消費者遭遇了不公正待遇,他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常常會毫無辦法。

最終,這一切將一名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逼上奔馳車的引擎蓋,當這名消費者顏面盡失之時,奔馳在中國數十載造就的品牌形象,也近乎一夜倒塌。所謂‌‌「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但是,為這樣一種互毀式的因果循環承擔代價的,可不僅僅是奔馳,還有我們整個社會。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王局的自留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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