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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中國人 你有1000條理由尊敬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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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加兩國:一對外貌相似、性格迥異的孿生兄弟

美加兩國山水相連,美國是加拿大唯一接壤的鄰國。兩國有相同的原住民,來源相似的歐洲移民和非洲裔移民,口音相似。現在有類似的民主法制,相似的連鎖店,相似的着裝。很多不了解加拿大的人會把加拿大當成美國的一部分。但我奉勸大陸的華人朋友千萬不要在加拿大本地生長的人面前講這樣的話,一則,加拿大人再平和也不能接受被當作美國人,這是對加拿大人的冒犯;二則,那種觀點不符合事實,加拿大骨子裏實在是不同於美國。

4.1,美國獨立戰爭產生美國,使北美移民分裂

大陸背景的華人往往對1775年美國獨立戰爭比較熟悉。中國的歷史教科書每提到革命的時候,都會大書特書。那時北美大陸的一部分歐洲移民,不滿意宗主國的稅收標準,認為英軍的保護也沒有必要,從而導致了這次戰爭,美國在炮火中獨立。這使美國有機會在很早就開始進行民主制度的試驗,為以後各國政體提供了依據。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並不是所有殖民地人民都認為宗主國的管理不可接受,還有一些人本就認為應該效忠王室,不接受暴力抗爭。因此在獨立戰爭期間,他們移居到殖民地北部,這次遷徙使美國獨立後經濟一度低靡,而加拿大地區經濟增長。這部分人被美國人稱為「殖民地保皇黨」,但那是對立面對他們的蔑稱。按照加拿大的價值觀,應該以尊重別人的觀點來稱呼別人。這些人自認為是「聯合帝國忠臣」,他們就是後來的加拿大進步保守黨前身,堅持傳統道德觀,主張低稅收和鼓勵勤奮工作。

4.2,美國第二次獨立戰爭打出個加拿大

中國人很少知道美國第二次獨立戰爭,美國人自己提的也不多,但在加拿大歷史教科書里卻是最為重要的一段,加拿大稱之為「1812年戰爭」,因為它奠定了加拿大。

美國獨立後,英美之爭沒有停止。為了去除懸在頭上的劍,美國人認為應該完全控制原來的英國殖民地,並把地理位置優越、經濟發達的英屬法裔殖民地——下加拿大也納入美國版圖才安全。美國利用英國與拿破崙作戰、加拿大只有約5000名英軍的時機開戰。在上加拿大地區,美軍悄悄渡河,1813年4月27日,攻佔上加拿大首府約克(今多倫多),放火燒城,燒毀了議會,導致很多平民在寒冬中露宿街頭。在指揮官的縱容下,美軍士兵還搶劫了大量平民和公共的財物,最讓加拿大人不能接受的是:他們搶走了英王的權杖!

加拿大歷史教課書里這樣記載着:美國人以為他們的新興制度一定是最先進的,美軍所到之處,加拿大百姓一定會簞食壺漿,迎接美軍解放加拿大,可沒有想到,美軍卻在加拿大遭到當地百姓的迎頭痛擊。

1812年最後一次對加拿大的進攻發生在尚普蘭湖地區。由於參戰的美國民兵拒絕離開美國本土作戰,進攻失敗。相形之下,加拿大民兵表現相當優秀。英裔加拿大居民多數是帝國忠臣,法裔加拿大居民多是厭惡美國反天主教情緒的天主教徒,二者本來有很多矛盾,當面對要讓他們失去各自價值觀的美軍時,雙方破天荒站在了一起,共同反對美國佔領加拿大的企圖。

之後,英軍在美國長驅直入,1814年意志渙散的美國民兵在首都保衛戰中被英軍徹底擊敗,使通向首都華盛頓的門戶洞開。8月英軍攻進了華盛頓,為報復美軍焚燒約克,因而縱火焚燒了華盛頓特區和白宮。麥迪遜總統逃亡到維吉尼亞,美國人士氣大挫,新興的美國幾乎滅亡。英軍繼續進攻巴爾的摩,但受到了堅決的抵抗。

戰後兩國得出完全不同的軍事結論,加拿大認為老百姓最可靠,一定要堅持民兵建設。美國認為民兵最不靠譜,一定要建立強大的國家軍隊。

對這次戰爭的定義兩國也完全不同。加拿大認為1812年戰爭是美國對加拿大的侵略,也是加拿大遭受的唯一一次侵略,加拿大取得了勝利!在1812年戰爭紀念日,加拿大民兵要舉行儀式,象徵性的向美國開槍。而戰爭中,美國最後沒有被英軍擊敗,英軍也見識到他們認為是「街頭流氓組成的烏合之眾」的美國海軍還是有一定實力的。英國也就不再惦記美國,所以美國也認為他們勝利了。但這勝利是對英國,不是對加拿大。加拿大總理與美國總統見面時,經常會提到加拿大的這場勝利來調侃一下美國。雙方因此有了世界最長的不設防國境線。

這場戰爭對兩國的共同之處是使兩個國家定型下來。美國律師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對巴爾的摩戰役有感而發,寫下了悲壯的歌曲《星條旗》,後來成為美國國歌,美國人有了精神的凝聚力。需要糾正的是,約翰‧菲利普‧蘇薩的着名進行曲《星條旗永不落》(美國國家進行曲)因譯名相近和知名度更高等原因,在中國大陸經常被誤認為是美國國歌,這是不正確的。

加拿大人本沒有想過英法後裔會緊密的聯合,這場戰爭使上下加拿大聯合形成加拿大的雛形。後來為避免美國偷襲,首都選在遠離加美界河、但在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之間的渥太華。加拿大人沒有主動想建國,卻在這種情況下逐漸形成了國家。與「母親」發動戰爭生出的美國孩子又向母親發動了第二場戰爭,不成想卻催生出一個雙胞胎加拿大弟弟。

4.3,二戰後紐芬蘭公投選擇加入加拿大,加拿大版圖完成

之後,北美北部各個地區逐漸加入加拿大聯邦政府,1931年英國國會通過法案確認加拿大等大英帝國殖民地為自製領,英國不再干預這些地區的內部事務,但加拿大還沒有立法權。紐芬蘭也曾是一個自製領,一戰時也曾與英國一起參戰。但在一戰後的經濟大蕭條中,紐芬蘭重新變成英國殖民地。二戰前那裏的輪船發生了大規模海難,許多人喪生。因此二戰中紐芬蘭沒有再參戰,得到了休養生息。二戰結束後,英國殖民地紛紛獨立。紐芬蘭人知道他們再也無法回到殖民地時代,擺在他們面前的有兩條路,加入美國或是加拿大。

紐芬蘭除了漁業和船運之外,還有很多人在美國內陸有公司和工廠。如果只是從經濟利益考慮,加入美國無疑會方便紐芬蘭人的生意。但是,紐芬蘭人卻認為美國人對他們不會好,還是加拿大更有親和力,加拿大人與他們的共同點更多。於是在1948年的全民公投中,即使是在美國有企業的很多紐芬蘭人也投了加拿大的票,最後結果進入加拿大的呼聲略高。1949年3月,紐芬蘭加入加拿大聯邦政府,成為加拿大最後一個省。加拿大現代版圖確立,共有10個省和三個區。

可見,歷史上加拿大人有多次機會可以選擇做美國人或將自己的領域併入美國。但加拿大人不願意。加美兩國在價值觀上對於金錢利益的重要性有不同的認定,對於使用平和還是激進的手段處理問題上也有不同的習慣。可見這個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做美國夢。

現在一些中國人認為加拿大逮捕孟晚舟是做美國阿三。如果了解加拿大歷史,就會明白,加拿大人要是稀罕聽命美國,完全可以成為美國人,那麼現在在溫哥華逮捕孟的就是美國警方了,也無需引渡了。試問,一群最有可能做美國人的人,卻要用鮮血為代價,不計較自己的生意損失,選擇成立加拿大這個國家,這個國家為什麼要做美國的阿三呢?加拿大這樣做,是因為法律和國際社會的約定,自己理智的決定。

4.4兩國政體的異同與對王室的認識

4.4.1,兩國體制異同的概況

現代的加美兩國,都是民主社會,以全民選舉出的政府,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言論、信仰等權利,對待犯罪嫌疑人要採用無罪推定原則,在確鑿的證據基礎上,公民陪審團才能認定嫌疑人有罪。但兩國政體存在差異,這體現在大選方式和對王室的態度上。美國是最早否定王室的國家,而加拿大至今仍然把國王或女王作為國家元首,實行君主立憲制。因此,美國大選分為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兩部分;加拿大隻選議會,議席最多的黨的黨魁自動成為國家最高行政長官——加拿大總理,而國家元首是世襲為王的王室成員。

受中國教育的人往往一聽到帝王將相,就認為是封建專制、腐敗落後的代名詞,因為中國的教科書這樣批判中國古代的制度,同時宣揚各種推翻王朝的革命和起義。很多中國人甚至覺得世界上已經沒有王室了,西方先進國家更沒有王室。其實世界上還有幾十個國家有王室,他們對王室的歷史認定一定與許多受大陸教育的中國人不同。而且就在最早不要王室的新興國家——美國旁邊,就扎紮實實的站着一個至今奉王的加拿大。

4.4.2,兩國入籍誓詞的比較

兩國都是移民國家,入籍都要宣誓。加拿大的誓詞非常簡短:

「我宣誓:我將忠實地效忠加拿大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陛下、她的後嗣和繼任者,並將切實遵守加拿大的法律,履行作為加拿大公民的責任。」

美國的誓詞則長的多:

「我在這裏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的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時,我會為美國做非戰鬥性之軍事服務,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政府官員指揮下為國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絕無任何心智障礙、藉口或保留,請上帝幫我。」

顯而易見,美國誓詞中的一些內容是涵蓋在國家憲法和法律里的責任,但卻被特別提出來說。有人認為是因為美國在國際社會上承擔的責任大,所以要把這些一條條講出來。這當然是原因之一。但是為什麼還有國內的敵人呢?為什麼被提出來強調的責任都是軍事方面的呢?如果了解在前文中介紹的美加建國的歷史以及加拿大人在世界大戰中的表現,就不難發現,加拿大沒有理由懷疑國民在戰爭狀態下不站出來保衛國家安全和聽從調遣出國作戰,提到遵守法律、履行責任,戰鬥責任已經被包括了。加拿大人持槍是為了打入侵的外國軍隊和入室搶劫的強盜。而美國人持槍,更是因為對政府的不信任,可以反對政府。美國人崇尚個人的自由,英軍打過來,民兵便潰散,只有把這些散漫的力量招進國家軍隊統一管理,才有戰鬥力。

美國誓詞提到上帝,加拿大沒有,其實卻涵蓋了神的含義。因為君權神授是歷史上早就奠定的文化。當宣誓效忠「加拿大女王」和「繼承者」時,已經包括了聽命於神的內涵。而美國總統是民選的,就職時要向神宣誓,不會有多少人認為總統有神指定的背景。

4.4.3,王室在社會中的作用

國家元首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加拿大的國家元首是加拿大的王,但這位王沒有加拿大國籍,也不住在加拿大,只是元首名義的象徵。加拿大設有總督,由總理提名,加拿大王任命,任期5年。總督是加拿大國家元首的實體,履行元首的實權。目前,法裔背景的總理杜魯多提名的總督,是來自蒙特利爾的加拿大航天女英雄帕耶特。

王室代表着歷史與傳統,擁有王室,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標誌着這個國家的內涵深遠,加拿大人願意有文化,有內涵。現在美國勢力強大,很多中國學生受影響英文用美國拼寫。但是加拿大的文學課等各種有寫作要求的課上,老師一旦看到美國拼寫,最平和的老師也會嚴肅地說:「American English is not the only English in the world; British English is more English!」(美國英語不是世界上唯一的英語,不列顛英語是更純正的英語!)可見加拿大人對文化與傳統的堅持。

從政治上來說,總督與實際執政的民選政府首腦分開,可以使國家元首超黨爭,不用討好選民,不會被一些政黨政治的政府醜聞所玷污,損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形象。這樣國家元首也可以站在更高的層次上,協調執政黨和反對黨之間錯綜複雜的政治關係。如果政府濫用權力,總理所屬政黨在大選中失去多數議席而拒絕辭職,總督必須召集議會,雖然這種情況在加拿大從未發生過。

反過來,加拿大總理也可以更加有效的實現自己的施政綱領,不會出現美國那種總統和議會分屬不同政黨時,否決對方的決定或法案的複雜情況。

從經濟上說,美國的兩次大選,等於比加拿大多耗費一次金錢。加拿大是獨立國家,無須向英國進貢,英王室成員被冠以加拿大王室的頭銜,加拿大只需為王室成員每年的訪加行程埋單,如2010年女王訪加的費用,等於加拿大人均支付0.15加元。而加拿大維持女王元首制的花費主要是總督及省督的花費,為每年5000萬加元左右,攤到每個國民頭上1.53加元。一杯咖啡的價錢令加拿大擁有一個現成的虛位君主,無須再花錢費心選自己的國家元首,同時也能體現歷史傳統和文化傳承,何樂而不為?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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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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