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驚人之語 > 正文

父母逼婚 逼到我差點兩次被強姦 第二次在自己家

作者:
在我一大家子人都在的情況下,我在我自己的家裏,自己的房間,自己的床上,差點被一個前一天晚上才逼得我差點跳樓的男的強姦。我拼命抵抗,終於逃下樓質問我的母親,得到的回答是我怎麼這麼不懂事,非要逼死他們,逼散這個家嗎?

父母逼婚能做到什麼程度呢?我母親帶我去相親對象家,說是看一下人家家庭條件馬上就回來。結果趁我不注意自己走了還帶走了車。扔下我在這個地方人生地不熟,除了剛認識三天的相親對象。還騙我說晚點再送我回去,然後就等到晚上六點滴滴都打不到的時候被告知晚上在這裏睡。

我跟那位說好我單獨住一間房,結果他晚上來敲門說要拿被子,因為不知道他家東西怎麼放的我就開了門,想着他父母也在家應他該不會做得太過分吧,然後就被人家破門而入關了燈在黑暗中往床上拖。他180我150簡直沒有還手之力。好不容易在我拼命抵抗下跑出門來到大街上,哭着打電話給我母親求他們來接我,結果她說要我聽話懂事點。然後他追了上來。白天剛下過雨,零下一度的晚上,我穿着單薄的衣服赤着腳在陌生的街上逃命似的奔跑。男的可能被我這不要命的做法嚇到了,主動打電話給我父母說叫車送我回去,一路上盡聽到司機在指桑罵槐說,裝什麼清純,都已經同意來對象家了,難道不是做好準備了嗎。

終於到家了,我都不敢敲門,我弟弟在二樓看到我在門口蹲着趕緊下來接我。結果到了房間我母親攔在門口蹲下說自己要被我氣得心臟病發作了。而這個時候的我,頭髮凌亂,臉色蒼白,整個人如驚弓之鳥,甚至因為跑了太久的路天氣太冷雙腳都已經麻木了。我不敢大聲哭,不敢問他們為什麼,甚至不敢讓他們碰我。我媽說的第一句話是人家男生這麼好我為什麼要傷害他。我這樣跑出來,人家一家的臉,我們一家的臉都丟盡了。

然後一整晚我母親都留在我房間問我到底為什麼要傷害人家男生。全程沒有問一句我遭受了什麼。當然,他們可能是心知肚明,甚至是樂見其成。所以才這麼惱怒我沒有聽話乖乖讓別人強姦。

第二天,對方的家人找上門來問原因,那個男生當然不會說是自己意圖強姦把我嚇跑的,只說我在他家住不慣脾氣大。然後我的父母也沒有問我,直接給別人賠禮道歉,甚至還讓那個男的來我房間,給我們留了一個小時,說讓我們獨處解釋誤會。

在我一大家子人都在的情況下,我在我自己的家裏,自己的房間,自己的床上,差點被一個前一天晚上才逼得我差點跳樓的男的強姦。我拼命抵抗,終於逃下樓質問我的母親,得到的回答是我怎麼這麼不懂事,非要逼死他們,逼散這個家嗎?

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怎麼就是要逼死他們了?是我不該出生嗎?還是不應該是個女的?還是不應該反抗,乖乖被人強姦,然後興高采烈終於嫁出去了?

北青報延伸閱讀:

2月11日,一位微博名叫‌‌「你若無心我便‌‌」的網友發帖稱,自己在家過年時遭遇父母逼婚,還險些被相親對象強姦。該女子爆料引起熱議,但也有網友懷疑其帖子中部分說法與實際不符,懷疑其編造謠言。12日下午,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獲悉,福州警方近日未接到類似強姦報警,當地網警目前正在核實了解相關情況。

‌‌「你若無心我便‌‌」11日發文稱,‌‌「父母逼婚能做到什麼程度呢?‌‌」,講述了其被父母逼婚,隨後險些遭相親對象強姦。‌‌「你若無心我便‌‌」在文中稱,母親將她帶到相親對象家中,隨後自己悄悄回家,將她扔到認識三天的相親對象家中。夜裏,她險些被相親對象強姦,奮力掙脫後回到家中,結果母親不問女兒遭遇,反而責怪其從男方家跑出來,丟盡家裏面子。

春節期間,不少網友回鄉都遇到父母逼婚,‌‌「你若無心我便‌‌」的帖子發出後引發很多網友共鳴,更是為其遭遇揪心,並建議其報警處理。‌‌「你若無心我便‌‌」在隨後的帖子中表示,因擔心父母想不開,自己並未報警。

截止記者發稿時,‌‌「你若無心我便‌‌」險被相親對象強姦的帖子已獲得一萬餘條評論和兩萬餘條轉發。但帖子中‌‌「下午6點打不到滴滴‌‌」、‌‌「零下一度的晚上‌‌」等表述令網友懷疑其內容可能存在編造。有網友稱,按該網友微博地點顯示的福州,不可能出現2月份零下一度的天氣。

針對網友提出的疑問,記者嘗試聯繫‌‌「你若無心我便‌‌」,但截止記者發稿前,尚未獲得其回復。12日,北青報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福州警方近日未接到類似強姦報警,當地網警已獲悉此事,正在核實了解相關情況。

被父母逼婚險遭相親對象強姦,該相親對象以及女方父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嗎?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若該網友爆料事實為真,在未獲得女方同意的情況下,男方或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重則構成猥褻罪、強姦罪。至於女方父母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周律師認為,這需要看其父母是否存在主觀故意,即是不是明知自己的女兒被猥褻或強姦而故意提供幫助。

周浩律師介紹,散佈自己被他人猥褻、強姦屬於警情,如果該網友微博發佈內容不實,則構成編造虛假警情,可能涉嫌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你若無心我便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9/0213/1245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