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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當局以製作和銷售淫穢書為名判一女子10年半徒刑

蕪湖當地媒體對此事件的報道(網絡截屏)

中國安徽蕪湖縣人民法院10月31日以製作和銷售官方所說的淫穢出版物的罪名判處一女子10年6個月的徒刑。

有關消息曝光之後,在中國網民當中引起強烈的憤慨。

官方的蕪湖廣電生活頻道星期五(11月16日)報道說,筆名天一的作者書寫和銷售所謂的淫穢出版物的案件得到了中央部門的重視。

中國網民對中國共產黨當局的這種在他們看來是慘無人道的殘暴刑罰表示強烈的憤慨,認為這樣的判決是典型的專制獨裁有權任性,跟理智、法律、人性完全背道而馳。

一個網民說,「前幾年,賣一些港版書判五年,如今,出耽美文判十年。而另有囚禁兩女童做以後賣淫用,判一年多。為什麼,因為後者不過韭菜命兩條,無足輕重,前者,文化出版無小事,事關國本,殺無赦。」

另一個網民說,「囚禁女童一年半,強姦三五年,殺妻六七年,寫小黃文卻要判十年。。。這個妹子太可憐了唉。」

眼下中國的網民在傳播中國社會學學者李銀河的聲明。聲明表示不認同當局對所謂的淫穢出版物的定性。聲明說,淫穢品的消費是成年人的權利,一個根本的原因是,性活動本身並不是傷害人的,淫穢品不過是性的文字或影像的表達,它也並不是傷害人的。世界各國的掃黃舉措不過是做到禁止青少年消費淫穢品的程度,絕對不會剝奪成年人消費淫穢品的權利。」

中共控制下的中國網絡管制部門在大力刪除李銀河的聲明。與此同時,中共當局對網民的強烈譴責不予回應。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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