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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饒警方稱新《警察法》可不經警告開槍 引發民眾恐慌

江西上饒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近日在微信公號解讀新《警察法》,稱新條文中警方可無需任何理由查驗證件,甚至可以不經警告開槍等,引發民眾廣泛的疑慮。有律師指此舉不排除是警方放風,該惡法草案公佈了兩年,體制內外仍然在繼續狙擊。

上饒市經開區公安分局發佈新《警察法》關於使用槍支的規定,稱可以不經過警告即開槍。(上饒經開區公安分局公眾號/拍攝日期不詳)

因用調侃輕浮的語氣解讀《警察法》,上饒警方被捲入輿論旋渦。(上饒公安分局官網/2018年10月8日)

江西上饒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近日在微信公號解讀新《警察法》,稱新條文中警方可無需任何理由查驗證件,甚至可以不經警告開槍等,引發民眾廣泛的疑慮。有律師指此舉不排除是警方放風,該惡法草案公佈了兩年,體制內外仍然在繼續狙擊。(黃小山/潘加晴報道)

上饒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在其官方公號描述稱:根據新版《警察法》規定,員警檢查你的身份證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解釋。如果你繼續胡謅八咧,就可能會被用武力方式把你干倒,再非常悽慘地塞上車,俗稱「警察打人了」。

該文章還稱,如果便衣上門,不用出示搜查證,只需要出示員警證就可以搜查,如果反對也可能被強制。

而最引人關注的是,該文責稱,根據新《警察法》規定,員警開槍不再需要鳴槍示警了。

此外,拒絕向員警提供協助的,辱罵員警、都可以被拘留。而襲警的門檻也降低了,摘下員警的帽子,撣去警服上的灰,摟胳膊抱腿都屬襲警等。

上饒警方的解讀,很快引發了民眾的反彈。多名資深的政法記者即指出,上饒警方公號行文的輕佻囂張,和市井無賴一樣,實在讓人震驚。

2016年底公安部發佈徵求意見的修訂版《警察法》,迄今為止並沒有任何官方檔顯示已經通過,或已宣佈執行。而地方警方信誓旦旦地解讀,也被認為警方可能存在嚴重的越權行為。

而希望匿名的律師桂先生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這個新版《警察法》宣佈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內部甚至說已獲通過。但針對這個警權極度擴張的法律,雖然民間和法律界人士深感無力和絕望,但還在狙擊。

桂律師說:這個確實很低調,他們處理得很低調。這個沒辦法了,法律制定的權力在他們的手上,它想怎麼制定怎麼制定啦。我是大概在3個月前,我們有一群律師,在討論這個「警察法」的時候呢,就有個律師講,已經修改了。目前針對的是民間老百姓。民間還是有一些不同的聲音發出來,尤其是律師為群體的,大家對這個有不同的聲音。其實現在已經是亂了,它的底色是那樣子,我們也失望,改良的機會都沒了。就是我們已經不再寄希望了,是這樣的。

而資深新聞人和律師石玉稱,上個月人大開會討論的相關法律問題,也還沒有該草案通過的消息,因此,這個被受詬病的修訂版《警察法》,兩年多了還處在爭議中。

石玉認為,因為這個法律本身存在嚴重的問題,因此,即使在體制內,也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石先生說:沒有啊,草案是2016年底公佈的,一直壓著,壓到現在。上個月人大常委會開會,涉及到的法律裏面也沒有這一條。地方公安它有宣傳任務,它自己做條稿子,他們也不太清楚,這麼大的法,它不可能偷偷通過。這個法非常惡,員警甚麼時候都可以隨便來的,沒有道理。它草案通過這麼長時間沒過,也是有理由的。體制內肯定也是非常反對的。

上饒公安沒有解釋他們為何解讀該《警察法》。該局多部電話都一直無人回應。截至周一(5日)相關公號文章已遭刪除。據該公安分局接受大陸媒體《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審核的時候出現了一些失誤」現已聯繫當地宣傳部門緊急應對。

全國人大的官網上,在10月26日發佈修訂後的《法院組織法》和《檢察院組織法》及修訂說明,但新版《警察法》依然未見官方放行的消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警察察法》,源於1957年6月25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警察察條例》,經修訂後,於1995年2月28日經人大通過後執行,2012年10月26日有所修訂,但基本沿用95年版本,並保持了一定程度的約束警權。習近平上台後,以依法治國的名義,從法律條文修訂開始大幅為警方擴權。其中,修訂的《警察法》草案和3年前頒佈的《國家安全法》被指是最大的兩個惡法。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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