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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驚的真相: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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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各地方政府信息得知,從2018年8月下旬,國家審計署已全面開展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審計工作。就在當前及接下來這一段時間,有成千上萬的財政、城投及相關政府部門需要進行債務填報……

首先,要給大家區分一個概念:

地方政府債券;

地方政府債務。

地方政府債券,就是俗稱的「地方債」,是指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是地方政府根據信用原則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而籌集資金的債務憑證。地方債,從金融投資上看是一種證券投資品種,從總量上看,則是地方政府透明化的顯性債務。

根據中國債券信息網統計,截止2018年8月末,中國地方債總規模為17.67萬億元。

地方政府債務,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屬機構為項目建設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債務和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擔保債務。上文所說地方政府債券,只是這個債務總額中被市場所看到的顯性部分,其在地方政府債務中的佔比只是一小部分,還有很大一部分隱性債務並未讓公眾知曉。

中國國家審計署開展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審計,正是想要弄清楚這部分債務到底是多少。

大家應該都還記得,5月份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賀鏗在「2018中國企業信用發展論壇」中談及地方政府債務,就曾公開聲稱:中國的地方政府債務大概是40萬億,但地方政府就沒有一個想還債的,甚至許多地方連息都還不起!

也就是說,按照賀主任的觀點,地方政府顯性負債17萬億元(2017年底數據),隱性負債大約是23萬億元。

這個數據到底是偏大、偏小還是差不多正好?

這個還真不好說。

所謂地方政府的「隱性負債」,基本都是城投公司的債務。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簡稱,也可能叫做XX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交通投資公司等,是大多數城市政府的投融資平台。

有數據顯示,中國大陸目前共有超過1.1萬家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替地方政府承擔投資和融資職責,平台的主體也遍佈省級、地市級、縣級,這些城投公司不僅可以發行債券,還可以從銀行獲得貸款、從信託、券商機構獲得非標融資等。

城投公司的數量和債務規模,2008年以前並不大,但「4萬億」改變了這一切。

2008年下半年,「4萬億」投資刺激政策出台,各商業銀行紛紛高調宣佈積極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但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地方政府還沒有發行債券的資格,那怎麼從銀行拿到錢搞基建和大項目呢?

為了讓地方政府有辦法借錢搞建設,2009年3月,中國央行和銀監會聯合提出:

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

為了做大做強投融資平台,各級地方政府紛紛把公用企事業單位資產納入城投公司,如自來水公司、公交公司、熱力公司,燃氣公司等,用這些資產作抵押,就可以從銀行得到更多貸款,也可以發行更多債券,還可以發行更多信託理財產品,對每一屆地方政府來說,多借錢在自己的任上搞建設,就像咬送上門的唐僧肉,不要白不要,提高政績、提高GDP,能借到的都是本事——還款嘛,就留給下一屆政府就好啦!

城投公司融資模式主要由3種:銀行貸款、信託融資以及發行企業債。

具體來說,城投公司代表地方政府出面融資,然後將資金用於支付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土地開發等項目的成本,同時地方政府通過土地或現金注資、財政補貼等方式支持融資平台項目建設。待項目完工出售後形成賣地收入、房屋銷售收入等收益,除返還融資平台成本和管理費外,其他收益形成地方政府收入並注入下一輪項目建設中。

(注意:類似於地方債和地方政府債務,城投債和城投公司債務也是兩碼事)

多年來,城投公司作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一直被視為擁有地方政府的信用擔保,人們也普遍默認,只要地方政府不破產,城投公司就不會破產;進一步想,地方政府完全由中央政府信用擔保呢,這麼傳導下來,城投公司按道理也是永遠不會破產的……

既然這樣,2008-2015年,城投公司自然是可着勁兒借債。

城投公司的銀行貸款和信託融資,沒有途徑查詢相關數據,我們不妨以城投公司在公開市場上所發行的債券(城投債)為例,來看看城投公司債務擴張情況。

目前中國的債券市場約有5000家發行人,其中城投公司有1800多家,佔了1/3還要多,而下圖就是這1800家公司2008-2017年上半年城投債的發行額度及債券餘額情況。

數據顯示,就在2018年1-8月,共有1.59萬億元的城投公司債券發行,截止2018年8月底,城投公司發行的債券存量餘額為7.63萬億元

如果我們將「城投債+地方債」當做地方政府的顯性債務,那麼當前地方政府的顯性負債為7.63+17.67=25.3萬億元,其餘的債務都可以算作地方政府的隱性負債。

毫無疑問,城投公司發行的債券餘額,也只是城投公司債務的一小部分而已。

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的新委員、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成員、清華大學的白重恩教授,曾經對所有在市場上發行過債券的城投公司總債務進行過統計,答案是——

到2017年6月底,發行過城投債的企業的債務餘額是47萬億左右!

注意哦,白教授統計的只是1800家發行過城投債的城投公司的債務,而城投公司總共有1.1萬家之多,絕大多數公司並沒有在市場上公開發行債券的資格。

有資格發行債券的城投公司,當然都是大型的政府融資平台,其他城投公司雖然數量較多,但其融資能力偏小,其債務總額應該佔比較小——我們不妨拍腦袋認為,大型融資平台債務總額佔比2/3-3/4,小型城投公司債務佔比1/4-1/3,估算下來,城投公司總債務規模可能在60-70萬億元。

這個數字減去城投債餘額,大致可以算作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總規模範圍:

52-62萬億元!

相當於地方政府顯性債務25.3萬億元的2-2.5倍。

有人曾根據2017年底以來各地公佈的財政預決算報告和化債方案,對部分地方政府的隱性和顯性債務進行統計,其比例大致符合這一數據。

以湖南省韶山市的顯性和隱性債務數據為例——

截止2017年末,該市債務餘額78.48億元,其中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債務總額16.81億元,未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債務總額61.67億元。

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的16.81億元,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總額14.95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總額0.16億元,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總額1.7億元。

未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部分,銀行債務總額53.4億元,工程款債務總額2.47億元。融資租賃債務總額4.7億元,個人集資債務總額0.5億元,轉貸債務總額0.6億元。

(說明:按照2016年11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指南》,地方政府的債務被分為存量債務和存量或有債務,而存量或有債務又進一步被分為存量擔保債務和存量救助債務——不管償還責任債務、擔保責任債務還是救助責任債務,凡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的,均已算作顯性債務)。

顯性和隱性債務相加和,與地方政府有關的債務總額高達78-88萬億元的規模。

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的收入是多少呢?

根據統計數據,2017年地方政府一般預算收入為15.65萬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為5.86萬億元,算下來地方政府總收入高達21.51萬億元(注意,本數據已經將中央政府的轉移收入算了進來)。

一看數據,財政收入雖然不夠支付償還本金,但看起來支付債務利息還是綽綽有餘的嘛!

錯!大錯而特錯!

因為你沒有考慮地方政府支出。

根據統計數據,2017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17.32萬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83萬億元,合計為23.15萬億元。

算下來,地方政府2017年不僅沒有能力還錢以降低債務,反而要額外再借1.6萬億元!

9月18日中辦國辦發佈了《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文件中的第五條「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配套措施」中的「(五)依法依規實施國有企業破產」,有如下言辭:

綠色陰影那段話啥意思呢?

簡單來說,就是允許城投公司破產清算唄。

2014-2015年的地方債危機,最終靠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實施債務置換,然後財政部和央媽配合,將地方債納入央行抵押品——也就是說,最終政府印鈔兜底

雖然地方政府一直幻想着隱性債務再開展新一輪置換,但2018年8月份以來審計署的隱性債務審計,已經和地方政府明確表示,隱性債務不可能再像上一輪地方債務審計一樣,允許進行債務置換,債務化解方案也不得再作爭取財政資金和債券置換的計劃安排!

想想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模,想想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狀況,想想允許「失去清償能力」城投公司破產清算的文件,這等於是在告知地方政府,有些隱性債務嘛——

嗯,你們這樣處理吧!

責任編輯: 秦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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