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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美國或聯手歐日加墨 將中共趕出世貿組織

華爾街日報報道,中美貿易戰陷於僵局此際,美國下一步或聯手歐洲和日本依據世貿組織第23條款(Article XXIII),驅趕中共出會。

世貿組織標識網絡照片

華爾街日報報道,中美貿易戰陷於僵局此際,美國下一步或聯手歐洲和日本依據世貿組織第23條款(Article XXIII),驅趕中共出會。

該報23日報道指,在中美最新一輪談判未有任何突破的跡象下,加上白宮事後發表的聲明中,沒有提到雙方之後是否還將舉行陸續的談判,從而引申出一個問題,兩國是否能夠在今年11月之前達成協議,為兩國的領導人特朗普習近平在11月出席多邊高峰會議上面對面會談而鋪路。

華爾街日報在另一篇的分析文章中指出,美國和歐盟以及日本等其他盟國,可以依據世貿組織的第23條款,迫使中共改變現有的貿易扭曲行為,否則將施壓迫使中共離開世貿組織。

文章指出,世貿組織並沒有正式的機制將一個會員國革除會籍,但世貿的創立憲章,即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卻包含了上述的第23條款,基本上可以達到開除會員國會籍的目的。第23條款容許其他會員向大會對某一會員國因為「廢止或傷害」其他國家從世貿預期應獲的好處,提出申訴。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律教授希爾曼今年6月告訴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及安全審議委員會:「中國的經濟架構與其他主要的經濟體系大不相同,基本上未能一如世貿組織的談判所能預期。」希爾曼又說,世貿組織的規條未能有效地處理中共政府、中國共產黨與企業之間重疊的架構,而第23條款「正正就是為了對付類似的情況而設」。

曾經是世貿組織最高仲裁委員會成員的希爾曼教授指出,基於中國的經濟架構與別不同,世貿組織往往未能對中共涉嫌違反它加入世貿所作的承諾作出有效的應對。世貿組織成立之時,成員國都同意遵守一個基於「開放、以市場為導向政策」的貿易制度。但中國的市場力量因為國進民退的在消減之中。

外國企業投訴,為了能夠在中國做生意,他們經常被強迫向中國公司轉移科技,這是違反了北京向世貿作出的承諾。希爾曼指出,儘管這些政策欠缺白紙黑字的具體證據,但仍然可向世貿組織提出控訴。

作為一個世貿組織會員國,中共理應公開其貼補及津貼的企業,以便其他會員國作出適當的應對,但中共卻沒有這樣做,因為中共政府的貼補,大多都採取低息貸款或原料補助等手段,透過國企而進行。

中共從未因為上述的行為而被投訴,希爾曼認為很多外國企業都不願意提供證據,以免被中共報復。

文章指出,如果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澳洲、墨西哥以及南韓聯手向世貿組織提出控訴,中共將被迫改變現有的政策,或面對世貿對中國所有的出口實施制裁的後果。希爾曼更進一步指出,向中共提出控訴的證據,或將被世貿組織用作修訂目前的規條,防止今後再有國家使用中共的手段來繞過世貿的制裁。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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