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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的婚姻怎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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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首富的位置上跟馬雲你爭我奪,現在的王健林低調多了。可樹欲靜而風不止,深交所的《重組問詢函》再次將王健林推到風口浪尖,這一次因為萬達電影的重組,王健林的婚姻成為關注的焦點。

2016年6月,萬達電影就開始謀劃重組。那個時候的王健林如日中天,跟馬雲爭奪首富位置正酣。那個時候,王健林想將萬達影視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而就在重組前4個月裏,萬達影視可謂是眼花繚亂。萬達影視早在2009年就成立了,初始股東為萬達集團和萬達電影。一年之後,萬達影視變成萬達投資獨資的企業。2015年8月,萬達投資轉讓15%的股權給王健林,隨後萬達集團通過增資再次成為萬達影視的股東。不過,王健林的直接現身跟萬達集團的再次出現,王健林的婚姻問題開始浮出水面。

2016年2月,也就是萬達電影停牌重組萬達影視4個月前,王健林將其持有的萬達影視3%的股權轉讓給林寧,價值3000萬。

林寧作為王健林的老婆,為啥不直接通過萬達投資轉讓給林寧,而要讓王健林轉讓給林寧呢?

萬達系就是一個迷宮,穿透萬達影視的股權迷霧,萬達投資的股東有兩個,一個是萬達文化,持有萬達投資98.8%,一個是持股1.2%的王健林。

而萬達文化100%的股東是萬達集團,林寧只是萬達集團的一個董事。大連和興投資持有萬達集團99.76%的股權,王健林持有0.27%。不難發現,和興投資才是萬達影視的控股股東。

和興投資的第一大股東王健林持股98%,二股東王思聰持股2%。從萬達系最初始的和興投資到萬達投資,都只有王健林父子,跟林寧沒啥關係。

作為丈夫的王健林出面持股,理論上不需要林寧拋頭露面。可問題是,林寧真的是不願意拋頭露面的賢內助嗎?她出任了萬達集團的董事之外,林寧有自己的事業。1994年就成立了林氏集團,那個時候王健林的事業也才起步,萬達集團才成立兩年,還沒有到賺它一個億為小目標的階段。

林氏集團業務龐雜,裝修裝潢、餐飲娛樂、對外經貿,只要賺錢,就算KTV,林夫人都喜歡搞。

王健林從獨立出來獲萬達影視股權到轉讓給林寧,期間只有6個月,明明是兩口子,王健林為什麼要站出來給林寧分股權呢?多走工商變更程序不說,還將監管複雜化,豈不是給自己找麻煩?

王健林轉讓股份給林寧不到半個月,王健林跟萬達集團分別將其直接持有的萬達影視17%和25%股權轉讓給盧志強的泛海、史玉柱的巨人等27家投資人。

王健林在萬達影視層面上再沒有直接持股了。而史玉柱他們進入後,通過換股增資的模式,吸收了遊戲等資產,林寧的持股比例下滑到1.29%。

林寧持有萬達影視的股權還沒有捂熱,立即就稀釋成小小的小股東了。

如果萬達電影能夠成功收購,短期就能實現股權上市,那也是相當划算的買賣。

那個時候王健林風頭正勁,王健林揚言,只要萬達進入的行業,其他企業無論國企央企,都沒機會做老大,那這一次重組應該沒問題啊。王健林高高興興等着重組成功,沒想到,跟萬達影視一同注入的美國傳奇影業,虧得太多,估值太高,投資者根本就不買王健林的賬,割韭菜的譴責之聲此起彼伏,王健林割韭菜的計劃失敗。

因為失敗,才真正將王健林跟林寧的微妙關係推向風浪之上。

王健林怎麼能容忍失敗呢?王健林曾經說,我這個人到了黃河心不死,撞了南牆不回頭。到了黃河造個船,渡過去了,撞了南牆搭個梯子,翻過去了。

傳奇影業遭遇千夫所指,那就將表現不穩定的傳奇影業給剝離出重組資產包。王健林開始不斷包裝萬達影視,讓史玉柱這一幫人退出,對萬達影視進行減資,林寧的持股比例飆升回3.09%。到了2017年8月進行第二次減資後,林寧的持股比例再次提升到4%。王健林邀請進來的朋友們都在減資的時候,林寧巍然不動,跟王健林之間進行了怎麼樣的博弈,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經過漫長的包裝,萬達影視已是今非昔比。王健林要將萬達影視再次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在注入的過程之中,萬達投資套現將近27億。

為啥套現呢?萬達投資方面的理由是,《證券法》第47條規定,大股東六個月內買賣屬於短線交易,收益要歸上市公司所有,所以王健林父子只能通過現金對價的方式來進行重組。可問題是,持有萬達影視12.4%的融智興業,王健林持有其53.13%的股權,為啥不進行現金對價呢?作為王健林妻子的林寧,同樣對價的是萬達電影的股份。

交易所都納悶了,關於一致行動人的情形,法規早有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83條,第9款規定: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親屬,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法規上寫的清清楚楚,配偶是一致行動人,為什麼拿到現金的是王健林父子,而不是王健林一家三口呢?難道真的是因為萬達影視跟萬達電影有業績對賭?

根據約定,對賭責任人是王健林父子控股的萬達投資,跟林寧為首的其他21個萬達影視投資人沒關係。對賭看上去很嚴苛,26個多億分三年支付,交割後,上市公司向萬達投資支付10億元;第一份年報後,支付9億元;第二份年報後,支付餘下792,885,650元交易對價。對應對賭的業績是2018-2020年淨利潤不得低於8.88億、10.69億、12.71億。

王健林父子的對賭一旦失敗,需要通過對價款和股份進行扣減。根據對賭的公式測算,差不多補償是對賭金額的1:3.5的比例。對賭可沒有說是主營業務的淨利潤,只是說公司的淨利潤。玄機就出現了。姑且不說萬達電影因為院線可以對萬達影視的作品進行利益輸送,幫助王健林父子完成對賭。A股市場玩兒對賭最常用的法子就是用上市公司掏出來的現金,通過走賬的方式,部分反衝成業績就OK了,業績上去,股價稍微拉一拉,那就是數倍的利潤。

無論是萬達投資要規避短線交易,還是所謂對賭高壓線,林寧跟王健林父子看上去都沒有關係,就算對賭失敗,跟林寧也沒有關係。如果是一致行動人,從目前的股市行情看,現在按照萬達電影停牌前的50塊價位套現更有保證。按照萬達投資的解釋,林寧留在裏面因為跟王健林是配偶關係,作為利益共同體和一致行動人,也屬於短線交易,那麼林寧的收益也應該交給上市公司萬達電影才對。王健林為啥要將林寧留在裏面,等待着更多的不確定性呢?難道他們不是一致行動人?兩口子怎麼可能不是一致行動人呢?

除非他們的婚姻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王健林跟法理上的老婆林寧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從現實中看,無論是王健林,王思聰,還是林寧,這一家子都是相對獨立的,各有各的事業。可為什麼王健林要在上市的前夜分割股份給林寧呢?如果真是婚姻亮紅燈,4%的股權跟直接平分王健林持有的更多股權相比,差距實在太大。難道王健林夫妻在財產方面早有婚內特殊約定?如果有,王健林在重組的過程中有責任跟義務向投資者公佈,如果沒有,為啥會出現如此怪異的股權轉讓行為呢?

交易所問詢王健林跟林寧一致行動人背後,王健林的婚姻到底發生了什麼?

在資本市場上,一旦夫妻出現股權變動,大概率是離婚了。A股出現過分割幾十億的離婚案,可想而知豪門的婚姻也不是那麼幸福,寧願割捨幾十億也要離婚,可以想像,他們的婚姻有多麼的令人厭惡。

當然,還有一種那就是通過虛假的離婚分割持股,將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可以方便減持套現。這種玩兒法就是兒戲監管規則。

我們關注王健林的婚姻是期待資本市場的公平正義,無論你是首富,還是新貴,都要遵守資本市場的規則,踐踏規則者,就算你造一艘船,也渡不過黃河,就算你搭個梯子,也翻不過南牆的。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財經曼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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