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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美司法部剛剛宣佈!廢除大學種族政策 華人好消息

美國司法部長塞辛斯3日下午宣佈,廢除24項不必要、過時的指導方針,其中包括一項鼓勵大學在招生時將種族納入考量的指導方針。

美國司法部3日宣佈,廢除鼓勵大學在招生時將種族納入考量的指導方針。 

在司法部發佈新聞稿之前,多家媒體報導,美國川普政府將鼓勵美國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忽略學生的種族因素;此舉將推翻前總統奧巴馬對於「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政策,奧巴馬政府鼓勵大學在審核入學申請時考慮種族因素,以促進校園多元化。

塞辛斯透過新聞稿宣佈,廢除24項不必要、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或其它不當的指導文件。

塞辛斯表示,過去的政府機構經常在沒有任何公告或評論期限的狀況下,實施新的規定,只要致函或在網站上發佈指導文件即可;這是錯的,這不是好政府的作為。

塞辛斯說,因此川普政府開始廢除不當發佈的指導文件,或不符現行法律的指導文件。

阿波羅網評論員「在水一方」說,美國華人對美國在奧巴馬治下,子女在升學問題上受到的傷害,因為奧巴馬搞的種族名額限制而不能上好學校,和對被強迫接受男女同廁、同性戀等,深感憤怒。如今這個重磅消息,對美國華人來說,是個大好事。

學者程曉農曾在美國之音分析,平權法案是針對美國長期以來對非洲裔美國人的種族歧視而採取的保障性措施,非洲裔美國人所在社區的學校也往往質量不高,讓這些學生的成績受影響,給一些照顧可以理解;但當這種照顧讓越來越多的其他族裔學生感到錄取過程不公正時,平權法案的實行就可能產生不公平的結果。大學的招生自由應該尊重;但學校都獲得政府資助和民眾捐款,因此有義務保證不能在錄取過程中讓任何族裔遭到事實上的歧視。大學校方如果只講招生自主,不講結果不公,教育倫理上是錯誤的。美國教育部早就應當採集全部大學各年的錄取資料,讓學者研究分析,看究竟平權法案造成的不公正現象有多嚴重,最後讓國會考慮如何修改相關法律。

台媒今日新聞報道,司法部的新聞稿列舉廢除的24項指導方針,其中有七項與教育機構考慮種族因素相關,包括奧巴馬政府於2011年提出建議學校在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以促進校園的多元化,以及2013年、2014年、2016年法院對「費雪訴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一案的相關文件等。

白人學生費雪2008年控告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質疑學校因她是白人而不錄取,最高法院2016年裁決支持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依「平權措施」的招生作法。

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最高法院2016年裁定,大學在招生過程中考慮學生的種族因素並不違背憲法;但保守派人士普遍認為,這種作法可能傷害白人和亞裔美國人。

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說法報導,川普政府官員主張,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指導方針誤導了學校,且超越最高法院針對這項議題所做的裁決。

外界高度關注的相關案例之一,是哈佛大學被控在招生過程中歧視亞裔學生,限制亞裔學生的入學人數。

「學生公平入學」組織稱哈佛實行「種族平衡」的軟配額制度,致使亞裔學生錄取人數因人為因素降低,而讓一些較不合格的白人、黑人與拉美學生獲得入學;哈佛則否認指控,表示該校未涉及歧視。

司法部去年對哈佛大學展開調查,以確認其招生過程是否涉及種族歧視。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阿波羅網綜合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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