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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鄧家人與李鵬為何推卸「六四」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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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共產主義受難者基金會在美國國會舉辦六四研討會,並將「人權獎」頒發給六四倖存者方政。(林樂予/大紀元

又一個「六四」走過,沉冤仍未昭雪,但是很多人仍然沒有忘記近三十年前的那一天。1989年6月4日,中共軍隊開槍屠殺在天安門廣場手無寸鐵抗議的學生和老百姓的暴行,震驚了全世界,史稱「天安門大屠殺」。這場屠殺究竟有多少人遇難,中共官方一直沒有對外公佈。

據「六四」前夕擔任時任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秘書的鮑彤2013年透露,根據當年紅十字會的統計,在血腥鎮壓之下死亡的人數高達2000多人。他並稱中共犯下了「反人類罪」。此外,2013年,俄羅斯解密的蘇聯檔案中稱,「六四」大屠殺死傷3,000人。而美國白宮的機密檔案則顯示,「六四」死傷民眾多達四萬人,當中10,454人被殺。

目前多方資料都表明,下開槍命令的正是當時中共名義上退休、實際上掌控軍權的鄧小平,而李鵬陳希同等附和者也難逃罪責。不過,在鄧小平死後,鄧家人和李鵬等卻開始推卸「六四」開槍的罪責。

2001年,「天安門密件」曝光,有消息指幕後是鄧家人。該密件核心部分是中共中央領導人,包括政治局、政治局常委會及中共元老在「六四慘案」爆發前一個半月,即當年4月15日至6月4日這段期間所舉行的高層會議及討論紀錄、及當時中央有關部會傳達的文件紀要。

值得注意的是,密件沒有提供鄧小平當年殺氣騰騰的言辭。當年,鄧曾一再強調,鎮壓學生運動時要強調「三不怕」:不怕流血、不怕罵娘、不怕制裁,但此次公開的密件中卻沒有收錄這些早已公開發表的言論。與之形成對照的是,密件收錄了大量鄧堅持改革開放的言詞,似乎是想以此提升並鞏固鄧在中國現代化歷史上的地位。

密件還透露,鄧小平是一名完全的實際主義者,同時毫不留情。鄧告訴趙紫陽,不管你用什麼方式解決(六四示威),但一定要解決,任何想用的途徑都可以;當趙無法解決問題時,鄧隨即轉向,決定使用武力。

此外,密件還大量揭露李鵬謊報軍情,有分析指其意在為鄧小平的殺人命令開脫。密件還刻意強調為取代趙紫陽,鄧提名的是李瑞環,而江澤民陳雲等人提名的,顯示鄧家人有意與江澤民劃清界限,江在鄧死後,過河拆橋,對鄧家人在政治上、經濟上均予以打擊。

2004年7月底,鄧小平百歲冥誕之際,中共央視重播了鄧小平給中共十三屆五中全會的辭職信以及他到會場道別的場景,並稱鄧小平在自己身體健康的時候退下來,為推動幹部隊年輕化和廢除領導職務的終身制身體力行,做出了表率。節目還採訪了鄧的家人。當時有分析指這是在影射戀棧軍權不放的江澤民。

而僅僅一周後,在中共官方出版的《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中,披露鄧早在《人民日報》發表「四·二六」社論前一天,就已將「六四」學運定性為動亂。他在前一天在寓所向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及國家主席楊尚昆表示,學潮是「一場動亂」,「是有計劃的陰謀」,目的是要推翻共產黨領導;批評學生是文化大革命的造反派,惟恐天下不亂。他還讚揚江澤民主掌的上海市當局處理學潮時,「態度明確,贏得了時間」。

2007年香港回歸10周年時,鄧小平長女鄧林到香港,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六四事件」是那時領導人的集體決定,不應該說是哪一個領導人具體負責。

不過,不管鄧家人如何想漂白或者降低鄧小平在「六四」開槍中的作用,用處也是不大的,因為當時能夠最後拍板的惟有鄧小平。

再說同樣被千夫所指的李鵬。2010年《李鵬「六四」日記》在香港出版。日記記錄了李鵬的強硬態度,並證明了鄧小平確實是罪魁禍首,而李鵬的罪責也不輕。日記稱,5月17日在鄧家開常委會時,鄧小平說:「措施不堅決不行,不迅速不行,我想的辦法是戒嚴……戒嚴是我的主意,實行戒嚴如果是個錯誤,我首先負責,不用他們來打倒,我自己倒下來……將來寫歷史,錯了寫在我賬上。」日記還指出,6月3日晚的武力清場方案也是鄧小平批准才實施的。

現旅居美國的《北京之春》總編胡平認為,李鵬寫日記的真實目的是對外傳遞一個信息,那就是:六四這件事是中共上層絕大多數人集體決定的,是得到中共黨內政府內的廣泛支持的,大家都有份,這就減輕了李鵬自己的個人責任。

另外一個試圖撇清自己「六四」罪責的是時任北京市市長、後被江澤民以以貪腐罪名拿下的陳希同。2012年,他在香港出版了《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一書。負責出版本書的鮑朴說,這是罕見的、由被指是「六四」事件幕後黑手的人,第一手談及當年詳情。

書中除了陳述自己的冤情外,還談及了「六四」。據悉,「六四」鎮壓後,陳希同曾以北京市長兼國務委員的名義,向人大常委會做了《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認定學潮是「暴亂」、當局鎮壓是「平暴」。該報告曾印發100萬份,傳達全國城鄉,被看成是對陳希同「六四」元兇歷史定位的舉證。對此,陳解釋:「中央讓我做報告,我不能不做,(對這份報告)我一個字也沒有參加討論,一個標點符號也沒有改,但是我承擔責任。」與李鵬推卸責任的態度相比,陳希同多少露出一些懺悔之意。

而關於外界所傳的陳希同曾向鄧「謊報軍情」,誇大學潮嚴重性,導致鄧做出鎮壓決定的說法,陳辯稱「鄧小平耳目眾多,他怎麼可能被騙?(「謊報」的說法是)低估了他」。陳還表白「半次都沒有去過鄧家」,自己「只是一名傀儡」,並否認自己是「北京戒嚴指揮部總指揮」。

但根據美國之音的報導,幾位當年親身參與「六四」,或在屠殺中失去親人的當事人,都認為陳希同必須承擔應有的責任。失去了兒子的「天安門母親」丁子霖表示:「陳希同有陳希同的罪責。作為當時的北京市長,他和李錫銘在學生絕食的時候,他們給中央報了一個每天的大事記。我親耳聽到傳達的,市委書記李錫銘和市長陳希同給中央的報告,是不是還有一個當時教委的何東昌。他們三人狼狽為奸。」

「六四」當事人、北京的大學老師吳仁華也表示,陳希同不是傀儡,而是「主要責任者」。「從學潮一開始,他就派人在學生大字報里斷章取義收集材料,甚至派人去貼大字報。他們不斷把這種東西送交給李鵬,然後由李鵬提供給其他的中央領導人,非常明確,就是要採取鎮壓方式,要堅決把學潮壓下去。」

是什麼原因讓鄧家後人、李鵬等要推卸罪責,而推到集體決策上面?顯然他們也深知,無論有任何理由,「六四」屠殺學生和平民都是不可被原諒的,面對那成千上萬至今未能安生的冤魂,他們但凡良心未泯,都不願直面慘劇。

那麼,推到集體身上是否自身的罪責就減輕了呢?非也。自從紐倫堡國際法庭對納粹戰犯、東京國際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後的半個多世紀以來,國際法一直在探索如何劃定反人類的集體罪行中政策、命令制定者和執行者的個人責任的標準。在任何一樁罪行中,所有的相關人等都需承擔相應的責任,那種「以國家的名義犯罪,以國家的名義逃脫」的情況會越來越少。這樣的標準在未來的某一天同樣適用於中國,適用於那些屠殺學生、迫害法輪功學員、基督教徒和異議人士等的中共各級官員們。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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