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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男子刷交行信用卡 竟扣了別人中信信用卡的錢

信用卡在自己包里,包在自己身邊,客戶前來刷交通銀行的信用卡,自己的中信銀行信用卡卻被扣了2500塊錢。

5月30日下午,宜賓市長寧縣某駕校工作人員張婷婷(化名)遭遇此蹊蹺事件——客戶陳先生在櫃枱買保險刷交通銀行信用卡後,張婷婷手機短訊提示其尾號為8723的中信銀行信用卡被扣2500元。而陳先生的交通銀行信用卡,至今沒有收到扣款提示短訊。

目前,宜賓長寧縣警方已受理張婷婷報案,中國人民銀行、中信銀行均表示已介入事件調查。

蹊蹺扣款:客戶刷卡2500,自己被扣2500

據張婷婷回憶,5月30日下午5點半左右,駕校老闆的熟人陳先生前來櫃枱,代辦商業保險業務。文員小陳在得到老闆同意後,取櫃枱「拉卡拉」刷卡機幫陳先生刷卡2500元。「當時我和小陳都在櫃枱內則,我在小陳右手邊,而我裝有信用卡等物品的包則放在我的右手邊。」

張婷婷說,在陳先生刷卡過程中,一直是小陳接待,張婷婷本人則在旁打了兩個電話。刷卡完成後按流程打印「POS簽購單(付款憑條)」,就在陳先生簽字確認時,她收到了手機提示短訊。成都商報記者在張婷婷出示的手機短訊中看到,當日17:41分,中信信用卡發來溫馨提示:「您尾號8723的卡片18年05月30日17:40消費人民幣2500.00元……」

張婷婷收到中信銀行信用卡發來的消費提示

「我看到短訊當時就懵了,還對櫃枱外的陳先生說,『怎麼你刷卡會扣我的錢呢?』」張婷婷回憶,陳先生當時回了一句「不會這麼巧合吧」。而她覺得很困惑,於是反覆查看短訊。旁邊的小陳聽聞此言,也將小票拿過來核對。當時,沒有在意的陳先生拿到小票取回信用卡後,就離開了現場。經反覆核對,張婷婷確認自己當時沒有消費,但信用卡上確有錢被扣。此時,陳先生已離開。

正準備下班的另三名同事圍過來反覆核對,確認扣款來自張婷婷的中信銀行信用卡,而張婷婷檢查發現,自己的信用卡確實在包里放着。好在陳先生是駕校老闆的熟人,且被扣的2500元錢也被轉至駕校自己的賬戶上,事實上並沒有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天,陳先生返回駕校,用同一張交通銀行信用卡,再次刷卡支付了2500元。這一次,張婷婷沒有再收到扣款短訊,陳先生及時收到了短訊。「我實在搞不清楚導致此次詭異扣款的原因。」張婷婷說,此事讓她對信用卡的安全性表示憂慮。

視頻還原:刷客戶黑色卡,扣自己金色卡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張婷婷向成都商報記者出示了一段時長6分多鐘的監控視頻。雖然整段監控沒有聲音,但是視頻完整地記錄了客戶陳先生到店刷卡、打出小票、簽字離開,以及張婷婷發現被扣款後反覆核對的全過程。

視頻顯示:陳先生到店後,原本坐在張婷婷右手邊的文員小陳起身接待客戶。陳先生徑直從錢包里取出信用卡,但沒有立即交給小陳使用,而是打了個電話。陳先生接通電話後沒說多久,將電話交到了小陳手中。小陳接聽電話,陳先生將一張黑色的信用卡放在櫃枱前藍色的文件夾上。

此後,小陳將黑色信用卡插入刷卡機(拉卡拉)輸入金額,交給陳先生輸密碼。付款憑條打印出來,小陳撕下來交給陳先生簽字確認,此時張婷婷面前的手機提示有短訊。張婷婷看了看手機,然後吃驚地望了陳先生一眼,雙方疑似有簡短對話後,張婷婷繼續低頭看手機,而陳先生則收好自己的信用卡離開視頻可見範圍。

小陳拿着寫有客戶名字的憑條和張婷婷繼續核對,發現「POS簽購單」上的銀行賬號確係自己手機短訊提示的信息一致後,張婷婷再次露出驚訝表情,抬頭尋找陳先生,卻發現陳先生已離開。此時,另兩位同事圍攏過來繼續核對,確認無誤。張婷婷從右手邊的座椅上抓過自己的挎包,取出手包里的金黃色信用卡核對,確認簽購單上的扣款賬號與自己的中信銀行信用卡完全一致。

成都商報記者仔細觀看視頻,發現在整個刷卡過程中,櫃枱內四個人的工位沒有變化(小陳從座位到刷卡機位後也沒有變動),張婷婷的包也在右側座椅上無人移動。客戶給小陳的是黑色信用卡,從取卡插入刷卡機再到取卡,該卡的運動軌跡被監控拍得清清楚楚;而張婷婷放在包里的,則是一張金色信用卡。

陳先生的交通銀行信用卡

當事雙方:確認事情屬實,百思不得其解

陳先生:

刷自己的信用卡輸自己的支付密碼,但沒有消費成功

「我以為我刷卡後提示短訊會有延遲,對方當時說收到了扣款短訊,我以為只是巧合。」6月3日,成都商報記者聯繫上了視頻中的客戶陳先生。陳先生告訴記者,自己確實於5月30日下午到該駕校刷了一筆2500元的保險費。此後,陳先生一直沒有收到扣款的短訊。第二天上午,陳先生返回該駕校,用同一張信用卡再次刷卡2500元。「這次刷卡後,很快收到短訊,而對方則沒有收到任何提示。」陳先生對此同樣很困惑。

陳先生向成都商報記者回憶,他的交通銀行信用卡是幾年前辦的,一直都在正常使用,從來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情況。「以前刷卡,手機短訊和交通銀行APP都會有信息提示交易情況。」陳先生說,5月30號下午刷卡那筆交易,他至今沒有收到任何提示信息,因此可以確信該筆消費沒有成功。陳先生告訴記者,他確認當時刷卡使用的是自己的信用卡,自己輸入的密碼也是自己的支付密碼。

張婷婷:

卡沒有被盜,半年前曾在該POS機上有過一筆消費

「我的卡是中信銀行的磁條卡,客戶的卡是交通銀行的晶片卡,我們之前並不認識,怎麼可能客戶刷卡扣我的錢呢?」張婷百思不解,於是向刷卡運營單位和銀行分別作了反映,對方確認後台顯示當時張婷婷確有一筆2500元的交易。

「幸好刷卡的是老闆的熟人,刷卡的店鋪又是我們駕校,要是被刷到別的賬戶上,不就遭了?」在與銀行交涉過程中,張婷婷同意銀行對該卡凍結。

張婷婷告訴記者,自己的中信銀行信用卡是2017年8月份辦的,平時很少使用,在6個月前曾在駕校的拉卡拉POS機上有過一筆消費,此後再也沒在此消費過。「這種經歷讓人感覺太恐怖了,人好好地坐在店裏,包和卡就在身邊,既沒有被盜,又沒有泄露任何個人信息,別人刷卡扣的居然是自己的錢。」張婷婷告訴記者,雖然沒有造成經濟損失,但她希望中信銀行和拉卡拉運營單位、銀行監管部門,能弄清事情原委,以免他人遭受損失。

最新動態:警方立案調查,提取涉事POS機

中國人民銀行長寧縣支行:

已匯報上級聯合拉卡拉公司調查

中國人民銀行長寧縣支行營業部工作人員稱,接到中信銀行客戶反映後,人民銀行提取了涉事拉卡拉終端機,並調取了監控視頻,分別向上級人民銀行和拉卡拉公司報告和反饋了情況。「由於可能涉及技術問題,人民銀行長寧支行暫時無法作出解釋。」該工作人員表示:通過視頻可確認張女士沒有刷卡,中國人民銀行宜賓市中心支行和拉卡拉公司將聯合下來調查。

涉事POS機

長寧縣警方:受理案並展開調查

成都商報記者將該情況反映到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宜賓分中心後,後者風險部門及時通過電話與張婷婷取得了聯繫,並將相關信息上報到了中信銀行總部進行調查。事發後張婷婷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目前長寧縣警方已受理張婷婷報案並展開調查。

律師聲音:民事、刑事皆有可能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就此認為,此事確實比較奇怪,還是第一次遇到。若經公安機關偵查證實系銀行系統出錯的話,事件還僅屬於民事案件;但若有證據證明系他人盜刷張婷婷信用卡的話,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6條、第264條之規定,使用偽造、作廢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將觸犯信用卡詐騙罪;而若是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則構成盜竊罪。

四川鴻章律師事務所趙光華律師告訴記者,我國銀行卡卡號有自己的編排規則,銀卡號一般由16位或者19為數字組成,分為三個部分:卡號前六位是發行者標識代碼(發卡銀行)、第七位到倒數第二位是個人賬號標識、最後一位是校驗位(將卡號前面的數字採用一定的算法計算而來)。趙光華據此認為,不同銀行的銀行卡,其卡號是不可能相同的,此事不存在「誤刷」。

「本案可能存在一方違法人員冒用當事人信用卡的行為,該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若刷卡金額達到一定的數額,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行為人須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趙光華律師表示,如果調查確證是銀行或刷卡機運營單位的原因並造成客戶損失的,則相應的責任主體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完善自己的技術設備,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成都商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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