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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3少女吸毒自述:被賣「初夜」 超生 分屍

—哭泣的村莊:農村青少年女性吸毒樣本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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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媽媽被人謀殺分屍,案件至今沒有破,我懷疑是父親乾的,父親一生風流成性,父親在母親在世時就曾公開帶女人到家裏來過夜,母親只知道抱着我和妹妹偷偷流淚,一聲都不敢吭。怯弱的母親因為沒有為父親生下兒子,一直在整個家族裏抬不起頭,自覺低人一等。奶奶餵個雞也會指桑罵槐,說‌‌「光知道吃就不知道下蛋‌‌」,每次母親都不敢還嘴。

索婭在接受記者採訪

索婭:涼山彝族,14歲吸毒,HIV感染者

五、六歲時父親因販毒被槍斃,14歲時患病的母親去世,15歲那年被一個所謂的好姐妹以兩萬元賣掉了‌‌「初夜‌‌」,後與多位吸販毒者同居,也就在那時,感染上了愛滋病病毒,入戒毒所後才被查出……如果用簡短几句話慨括索婭,她猶如在苦水裏泡大的孩子,她的每一句話,都讓聽者震顫——

我是2016年3月16日入的所,一直吸的是海洛英,這在我們那個地方很便宜。我沒有上過一天學,當時媽媽生病住院,我的心情非常不好,朋友告訴我吸這個什麼都不用想,也不煩心,我想都沒想就吸上了。我的那個朋友鄰居——也就是讓我吸毒的人也吸毒,後來她死了,應該是在我被送到戒毒所後的那段日子,還是小姨告訴我的。我到戒毒所後,小姨給我打了600元錢,讓我在所里買些零食,她告訴我,鄰居吸毒過量死了,慘狀很嚇人,你該戒掉了,不然下場不會比她好。

我吸毒時只有14歲,這在我們涼山布拖縣農村吸毒的人中還算是年齡大的,媽媽是在我14歲那一年死的,死在成都一家醫院。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當年沒有任何一個親人陪在媽媽身邊,什麼事情都靠我來處理。在成都,媽媽去世後,我花400元錢租了一輛麵包車,把媽媽的屍體從成都拉回了西昌,現在想起來都覺得是一個‌‌「壯舉‌‌」。

我爸因為販毒很早就被槍斃了,只聽說好像是我五、六歲時被槍斃的。我媽當時只說我爸是生病死的,我年齡小,似懂非懂信了。我哥哥在我八歲時被爺爺、奶奶抱走了,在他們眼裏,是害怕我媽改嫁把我哥帶走,男娃能傳宗接代,我爺爺、奶奶並不喜歡我,認為女孩子遲早要嫁人。

母親死後,我徹底成了孤兒,草草埋葬了母親,我又一個人坐車返回成都,總覺得那個大城市怎麼也能夠活下來。另一個原因是成都是我到過的唯一一個大城市,在媽媽生病住院期間,我喜歡上了這座城市。剛開始我沒有任何技能,在幾個大姐姐的帶領下,我被她們帶着陪客人喝酒,每天化很濃很濃的妝,穿酒吧的那種特別暴露的工作服,那種場合男人喜歡動手動腳,有的還借着酒勁在你身上亂摳亂摸,老闆對我們的唯一要求是,哪怕客人的行為言語再過份,你都要忍,想辦法讓他們多消費酒水……

也就僅僅呆了十幾天,我實在受不了那種環境,連工資和提成都沒要就走了。

雖說人走了,可還是和裏面的小姐妹有聯繫。有一天,我的一個姐姐告訴我,讓我去陪她的一個朋友,還說不會虧待我。當天我吃藥了,喝酒後頭也有點痛,最後我喝多了,屬於斷片的那種,被她的那個朋友帶到酒店,整個過程自己一點不知道,早上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衣服被脫光了……那個男人丟給我兩萬元錢,說是‌‌「開處費‌‌」……

事後我才知道,我被那個一直視為親人的姐姐以四萬元賣掉了初夜。

我坐在床上一直哭,不只是肉體的傷害,更多的是心靈的傷害,我想找人傾訴,卻不知道電話該打給誰。父母不在了,那時候我特別想姥姥,可姥姥又沒有電話。後來還是我那個姐妹過來把我領走的,那個男人見我的樣子,怕出事,打電話告訴了她。

那一天,距離我年滿15歲,差14天。

之後,由於我長相年輕和身材單薄,又被我那個姐妹賣過幾次。再後來,我的毒癮越來越大,就選擇和賣毒品的住在一起,我從他們那裏能得到免費的毒品。這些年,我也不知道換了多少個毒販,反正都是那個圈子的。

有一天,我正在出租屋裏昏昏入睡,來了一群警察把我叫起來,原來是和我同租一處的有人聚眾吸毒被人舉報了,我也被他們帶回去尿檢,結果呈陽性,2016年3月16日被強制送到了戒毒所。

在入所體檢中,我被檢測出感染了愛滋病病毒,到底是怎樣感染的,我也不知道,亂性、共用注射器注射毒品,我都有過。

我唯一的親人就是姥姥,我準備出所後就和姥姥一起生活。去年11月20日在所里過彝族年時,當時吃的是‌‌「砣砣肉‌‌」,我沒想到在這裏還能吃得到,因為在我們那裏只有請客吃飯時才能吃得到,當時我哭了……

我不恨誰,也不會恨了。

等到我出所不久,就是外婆的生日,我現在卡里還有一千多元,到我出所時,還能做工掙一千多元,那樣就有兩千多元了,我會給外婆買件衣服,好好孝敬她。

我得了這個病,以後再也不會去愛了。在所里警官都教我們了,說是‌‌「愛滋感染到我為止‌‌」,我也知道這個病厲害,我得了該我倒霉,我不能再去害別人。

我最怕我姥姥和小姨知道我得了愛滋病,如果她們再嫌棄我,我真不知道該到哪裏生活?

饒艷:什邡人,‌‌「超生‌‌」女孩,冰毒吸食者

饒艷是個典型的‌‌「農村留守兒童‌‌」,她記憶中所有的美好,停留在9年前與姥姥一起生活的時光。她說,兒時殘存的、零星的與姥姥一起生活的記憶,是過去支撐她活下去的唯一動力,而現在,一歲多的兒子是她所有的希望。

2017年7月,老公帶着兒子來看我,我一見到兒子,就哭了。我被抓進來的時候,娃兒還小,還不會喊媽媽,現在老公讓他喊媽媽時,我的心像刀割。我後悔,悔自己不是個稱職的媽媽,我在戒毒所的兩年,錯過了和兒子一起成長的最美好的時光。

老公在昆明一家大型啤酒企業上班,他是離過婚的。2014年12月8日,我與老公結婚,他當時帶着個女兒,老公性格內向,我和他沒什麼共同語言,我們的關係處得不冷不熱。

有一段時間,一個曾追過我的朋友不時在我面前說,你老公那麼有錢,又住在那麼遠的地方,他在外面一定有女人……

頭腦簡單的我沒想到那個朋友是別有用心,只是他說得多了,便也半信半疑,我也就天天想這事,覺得老公在外面一定有女人。隨之而來的是失眠、焦慮、心煩氣燥,很快,我沾上了毒品,一開始接觸的是冰毒,溜了冰後更睡不着覺,狂燥不安,就打遊戲,是那個我一直玩的《親朋》遊戲,來所里一問才知道,好多姐妹都打這個,整宿整宿地打,挺嚇人的,最多時候輸好幾萬。

我以學駕駛、還別人的錢、送禮等各種理由,先後騙過老公四五十萬元,每次接到讓我打款的電話,老公會盡全力滿足我,可以說是有求必應。

我是因打架被抓的,我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查出我涉毒,現在老公也下崗了。

我老家在四川遂寧農村,我是超生的,全靠外婆養我長大,直到9歲才回到什坊,到了那裏後才知道自己有個媽。和父母在一起時,我更思念和姥姥在一起的日子,因為那個家裏,我是多餘的:哥哥想花一塊錢,家裏會給他十塊錢,而我要一毛錢,家裏只會給我一分錢……

現在想起來,父母那種重男輕女的勢利,令人窒息。

我12歲就出來打工了,因為只有離開家,我才能感受到些許的溫暖,也正因為如此,一些小恩小惠會讓我迷失,我把他們的佔有和別有用心當真愛。

我的前男友比我大15歲,16歲與他同居時他31歲,我們同居了兩年多,他很仗義,剛開始時他帶我吃飯,唱歌,給我買很多我愛吃的零食,當時覺得自己挺幸福。

後來由於涉毒涉黑,他被槍斃了。我左手無名指上紋的‌‌「愛‌‌」字,就是為紀念他——我的初戀。

這個紋身太刺眼了,好多人問過我,一看就知道這個字裏肯定有故事,其實這個東西也是我現在老公心中的一個坎,只是他不願意說而已,我能感覺得到。

想想現在老公為我做的一切,我應該感到幸福和滿足。我不能再像原來一樣任性,應該考慮別人的感受,出所後把這個紋身抹掉,我想重新開始。

我想見到兒子,但更怕見到兒子,因為每次都是一種折磨:在親情會見室,我和老公還有兒子只能隔着玻璃,用電話進行交流,看到兒子邊喊‌‌「媽媽‌‌」,邊用小手拍打着玻璃,我卻不能抱他一下,那種感覺真的太痛苦了,心像被刀割一樣……

譚倩:31歲,未婚媽媽,冰毒吸食者

譚倩的冷靜讓人可怕,哪怕在與記者談到她被分屍的母親,表情也沒有一絲變化,像是在談一件與她無關的事。31歲的年齡,譚倩讓人覺得她已經能夠裝下所有的事情,別管是什麼。

2008年我媽媽被人謀殺分屍,案件至今沒有破,我懷疑是父親乾的,父親一生風流成性,父親在母親在世時就曾公開帶女人到家裏來過夜,母親只知道抱着我和妹妹偷偷流淚,一聲都不敢吭。怯弱的母親因為沒有為父親生下兒子,一直在整個家族裏抬不起頭,自覺低人一等。奶奶餵個雞也會指桑罵槐,說‌‌「光知道吃就不知道下蛋‌‌」,每次母親都不敢還嘴。

等我長大了到了戀愛的年齡,覺得母親特別無能,家都被別人佔了也不去反抗。每個人都只有一條命,你豁出去了,對方也會怕的,我就不相信,還有人不怕死?

母親去世後,父親更加肆無忌憚,他是個小包工頭,自恃掙了點錢,就不停地換女人,父親在母親去世後又先後結過兩次婚,第一位後媽比我大11歲,結婚沒兩年,那位後媽就忍受不了父親的混亂,離開了他。沒多久,父親就又找了一個。

我未婚生子後,後媽只看過我一眼就走了。

我入所後,兒子被我爸送人了。當時我在所里和我爸打‌‌「親情電話‌‌」,我問起兒子,剛開始我爸吱吱吾吾的,後來在我的一再追問下,他才說送人了。在這個世界上,我唯一的牽掛就是兒子,我出去後一定會把孩子要回來,不管多難也會要回來。

我覺得一定是父親把孩子賣了,他幹得出來。在我們那裏的農村,一個男孩子能賣好幾萬,找個關係打點一下,就能把孩子的戶口上上。

我生命中記憶深刻的有過三個男人,一個是我在讀中專時認識的,是我的初戀,相處過兩年,我們相愛,沒有任何功利性,只是這段感情隨着我們畢業便無疾而終。再後來,我找了第二個男人,那個可以說各圖所需:他比我大18歲,差不多趕上我父親的年紀了,他經常帶我出席他的圈子,我圖的是他的錢,我不用去上班,他給我買了一輛奔馳車,幫我租了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租房和養車的費用都是他負擔。我們之間約法三章:我和他在一起時,我不能在外有任何男人,而我對他的唯一要求是,每個月必須支付不得少於3萬元的生活費。我們相安無事地處了三年,後來,我們友好地分手了。

後來與我生孩子的是第三個,也是一個比較有錢的人,也比我大十幾歲,要小孩也是偶然,當時意外懷上後,我也想做掉,結果到醫院時醫生明確告訴我,說我的子宮已經刮胎颳得很薄了,再做可能以後也許永遠做不成母親了……我害怕了,就不敢做了,因為我以前已經做了五次人流了。

我在廣州一家日式會所里做事,是我妹妹幫我介紹的,我和第三任男友在一起時沒做事,懷孕生下孩子後把孩子送到了老家。第三任男友有家庭,他不敢真正接受我和兒子。

妹妹讀了職高就沒讀書了,讀職高的那所學校里打架、早戀、抽煙喝酒的都有。畢業後妹妹沒什麼工作技能,就到會所那種地方來上班了。

我和妹妹是在會所裏面染上毒癮的,是被客人帶回家或賓館陪嗨,接觸的都是冰毒,溜完冰後您懂的……

今年從廣州回內江,一個男性朋友請客,我和我妹妹溜完冰後就包車走了,在高速路的收費站口被查到了,可能是我們當時溜完冰後顯得特別亢奮,也許是我們身上有溜完冰後特殊的氣味。

尿檢呈陽性後,我們姐妹被送到了戒毒所接受強制隔離戒毒。回去後做什麼還沒想好,老家我是不想呆了,不想看見父親那張臉,還有後媽。可能還是會回廣州吧,在那邊習慣了,不去那,又能去哪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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