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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局長被通知現場看天安門「自焚」

6月2日海外明慧網一篇中國投稿文章透露,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的前幾天,大陸縣以上的公安局長都被召集進京開會,並在「自焚」案發生的當天他們收到緊急通知前往天安門,現場看到自焚的場景。17年來,當年的天安門「自焚」案不斷有諸多疑點被媒體披露

6月2日海外明慧網一篇中國投稿文章透露,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的前幾天,大陸縣以上的公安局長都被召集進京開會,並在「自焚」案發生的當天他們收到緊急通知前往天安門,現場看到自焚的場景。17年來,當年的天安門「自焚」案不斷有諸多疑點被媒體披露。

這篇文章的作者長青披露,她在新疆生活了六十年,在那任教幾十年,也經營過企業。2002年4月,她和先生回到他們長期生活過的城市辦事。這個城市的公安局長特意驅車來找他們聊天,並叫他的司機到外邊去。三人長談了三個多小時。

當他們講到天安門「自焚」有種種疑點,是造假時,這位局長會意地說,他們當時就在天安門廣場。

這位局長說: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前幾天,全國縣以上的公安局長被召集到北京開會,他也參加了。「自焚」案發當天,他們正在故宮參觀,突然通知他們趕快出去,到天安門廣場來,親眼目睹了「自焚」這場戲。

這位局長是漢族人,當時50多歲,大概在1997年因工作原因結識了長青夫婦。長青的丈夫與該局長很投緣,經常在一起聊天。夫妻倆1998年修煉法輪功後,局長和他們常聊到煉功的事,也很認同法輪功。

1999年法輪功學員「四二.五」大上訪後,這位局長曾經對那位丈夫說:「都查過了,我們所在城市的這個地區煉法輪功的有200多人,沒有一個犯罪的,都是很好的人。只有一個人沒煉功之前有男女作風問題,煉功後也變好了。」

1999年4月25日,逾萬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的國務院信訪辦公室上訪,要求當局釋放此前在天津被當地警察暴力抓捕的45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要求當局允許法輪功的書籍合法出版,並給予法輪功修煉民眾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

「四二五」上訪是法輪功學員在中共迫害升級的情況下,不得已採取的合理合法的反迫害舉動。中共江澤民集團為迫害法輪功,把法輪功學員的依法上訪誣陷為「鬧事」、「圍攻中南海」,並對參加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秋後算賬。

局長還說,那次在北京召開的公安局長會議上,有一個單位的領導說,煉法輪功沒什麼,還給他們節約了不少醫藥費。

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這位局長管轄地區的警察抓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局長告誡警察:「按政策辦事,不准亂來。」因此當地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只被拘留了15天就被放回家了;在拘留期間警察允許他們看書、煉功;對他們沒有逼供、折磨,在生活上沒有剋扣。

文章說,相比之下,在新疆許多看守所里法輪功學員的處境很惡劣:除了被逼供、打壓外,男性法輪功學員被剃光頭,不准煉功,被逼着背看守所的監規,不背就挨打;同時強迫他們做奴工等。

後來這位局長被調別處任職了,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形勢就更加惡化了。

天安門自焚真相

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上五人自焚,中共謊稱是法輪功學員所為,在全世界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2001年8月14日的聯合國會議上,「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曾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對法輪功的構陷、陰謀。聲明說:從錄影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的紀錄片《偽火》,在來自各國的六百多部影片的參賽中,獲得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偽火》影片以精闢嚴謹的分析,揭示了「自焚」案的疑點,證實了此事件是中共企圖栽贓法輪功的偽案。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大紀元記者羅瓊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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