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對比 > 正文

陋蘭:讀馬克思「雄文」後發現 中共根本不是馬主義者

—不忘初衷,重溫馬克思的雄文《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

作者:
如今,他的祖國早已經實現了他所期盼的"非常幸福的時候"——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馬克思的胸懷是遠大的,他的初衷他的願望,是全世界全人類都能共享這一"非常幸福的時候"。然而令人扼腕的是,將近200年過去了,世界上至少還有一半的人口對這個"非常幸福的時候"可望而不可及,儘管沒人懷疑這個"時候"終究會到來。

176年前的平安夜,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四世簽署頒佈了書報檢查令。對此,年僅23歲的卡爾·馬克思揮筆寫下不朽雄文《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這是馬克思生平第一篇政論性文章,他以犀利憤怒的筆觸,縝密哲理的思維,猛烈抨擊了書報檢查制度和普魯士政府的虛偽、荒謬和腐朽。

近200年過去了,這篇雄文竟然好像墨跡未乾,讀來還是那樣的有力、那樣的鮮活。以下摘錄片段,重溫導師初衷。

"你們讚美大自然令人賞心悅目的千姿百態和無窮無盡的豐富寶藏,你們並不要求玫瑰花散發出和紫羅蘭一樣的芳香,但你們為什麼卻要求世界上最豐富的東西——精神只能有一種存在形式呢?"

"每一滴露水在太陽的照耀下都閃現着無窮無盡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陽,無論它照耀着多少個體,無論它照耀什麼事物,卻只能產生一種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精神的最主要形式是歡樂、光明,但你們卻要使陰暗成為精神的唯一合適的表現;精神只准穿着黑色的衣服,可是花叢中卻沒有一枝黑色的花朵。"

"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屬於我一個人,而為大家所有;真理佔有我,而不是我佔有真理。……對真理是否乾脆就應該這樣去理解,即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

"有這樣一種法律,哪裏還存在新聞出版自由,它就取消這種自由,哪裏應當實行新聞出版自由,它就通過書報檢查使這種自由變成多餘的東西。

這樣一來,作者就成了最可怕的恐怖主義的犧牲品,遭到了涉嫌的制裁。追究傾向的法律,即沒有規定客觀標準的法律,是恐怖主義的法律;在羅伯斯比爾執政時期,國家在危急情況下所制定的就是這樣的法律,在羅馬皇帝們在位時期,國家在腐敗不堪的情況下所制定的也是這樣的法律。凡是不以當事人的行為本身而以他的思想作為主要標準的法律,無非是對非法行為的實際認可。

追究傾向的法律不僅要懲罰我所做的,而且要懲罰我在行動以外所想的。所以,這種法律是對公民名譽的一種侮辱,是一種危害我的生存的法律。

追究思想的法律不是國家為它的公民頒佈的法律,而是一個黨派用來對付另一個黨派的法律。追究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這不是法律,而是特權。"

"一些人有權干另一些人無權幹的事情,這並不是因為後者缺乏什麼客觀品質,而是因為他們的善良意圖,他們的思想遭到了懷疑。即使公民起來反對國家機構,反對政府,道德的國家還是認為他們具有國家的思想。可是,在某個機關自詡為國家理性和國家道德的舉世無雙的獨佔者的社會中,在同人民根本對立因而認為自己那一套反國家的思想就是普遍而標準的思想的政府中,當政集團的齷齪的良心卻臆造了一套追究傾向的法律,報復的法律,來懲罰思想。追究思想的法律是以無思想和不道德而追求實利的國家觀為基礎的。"

"檢查令禁止作者懷疑個別人或整個階級的思想,但是同時它又允許書報檢查官把全體公民分成可疑的和不可疑的兩種,分成善意的和惡意的兩種。新聞出版被剝奪了批評的權利,可是批評卻成了政府批評家的日常責任。

檢查令要求對官員階層無限信任,而它的出發點卻是對非官員階層的無限不信任。"

"同秘密行事的批評家的品格相比,公開說話的批評家的品格從一開始就應該受到不抱偏見的人們的更大尊敬。"

"整治書報檢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書報檢查制度,因為這種制度本身是惡劣的。"

"當你能夠想你願意想的東西,並且能夠把你所想的東西說出來的時候,這是非常幸福的時候。"

馬克思不愧為"偉大導師",洋洋灑灑2萬字的文章,分析鞭辟入裏,語言擲地有聲,把書報檢查制度批判得體無完膚。

如今,他的祖國早已經實現了他所期盼的"非常幸福的時候"——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馬克思的胸懷是遠大的,他的初衷他的願望,是全世界全人類都能共享這一"非常幸福的時候"。然而令人扼腕的是,將近200年過去了,世界上至少還有一半的人口對這個"非常幸福的時候"可望而不可及,儘管沒人懷疑這個"時候"終究會到來。

做一個無聊的設問:如果馬克思還活着,並有幸踏上將他的學說奉為圭臬的朝鮮的土地,那麼,他是否會再寫一篇類似上述的雄文?

責任編輯: 江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8/0504/1109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