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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師生戀 不是太蠢 就是太壞

在權力的結構里,沒有純粹的愛情。

師生相處之道有很多,但最不該的就是戀愛。

既然我們無從區分一段師生戀中,有多大程度是兩廂情願,有多大程度是迫不得已,又有多大程度是相互利用,那麼請旗幟鮮明地拒絕所有師生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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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原北大教授瀋陽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今天凡是提到師生戀,總有人搬出民國的那幾個成功案例說事,以此證明師生戀也可以很美好,也可以終成眷屬。

實際上,那只是後人幻想出來的。

民國的師生戀絕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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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為流傳的師生戀,也許並非人們想像中的那麼浪漫。

上世紀二十年代初,仰慕魯迅的女學生許廣平,鼓起勇氣給他寫去第一封信,魯迅很快回信,信中稱她為「廣平兄」。讀到信的當夜,許廣平輾轉難眠,兩人恐怕都沒有料到,一來一往兩封信,是他們日後婚姻的開始。

魯迅和許廣平。

魯迅和許廣平修成正果沒過幾年,名頭正響的青年作家沈從文,就愛上了自己的學生張兆和。一番波折之後,沈從文還是把張兆和追到手,看上去似乎也是一段文壇佳話。

但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不少講述者都忽略了後面的故事。魯迅和許廣平之間,終其一生也只能保持着近乎師生的同居關係而備受煎熬,而沈從文和張兆和的互不理解,甚至令他們晚年分居。究其原因,也許張兆和從一開始答應沈從文的追求,就有迫於親朋長輩壓力的因素。

而這幾段還算成功的師生戀,也很有可能只是一種倖存者偏差。人們只顧着對那些順利結婚的戀愛反覆讚美,卻忽視了其中的悲劇才是大多數。

1922年,考入北京大學的女生韓權華被教授楊棟林寫信追求。女生把教授言語曖昧的來信公之於眾,在北大校內引發一場「驅楊」運動。在校長蔡元培的督促下,楊棟林辭職。此事過後,韓權華也轉學去了其他大學,一場鬧劇才告收場。

民國時代造就師生戀佳話,本來就是一個偽命題。況且當時中國的大學制度尚不完備,這些師生交往的例子和今天基本沒有可比性。一味地援引沈從文和魯迅的例子來鼓吹師生戀的人,不是太蠢,就是太壞。

剛剛出道的林青霞飾演了電影版《窗外》。

後來的瓊瑤就是師生戀的「受害者」。1962年,二十五歲的瓊瑤出版了一本小說《窗外》,書中的愛情故事就以她自己的經歷為藍本。

18歲時,瓊瑤戀上了自己的語文老師。在考大學落榜之後,這段父母眼中的「不倫之戀」也被曝光。瓊瑤的母親大怒,把老師告到教育局,最終讓他失去工作,不得不離開台北,瓊瑤終生再未見到他。

在權力的結構里,沒有純粹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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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大學生和老師都是成年人,有自由戀愛的權利。

這種說法從法律層面講固然沒錯,但「自由」兩個字,還值得好好討論一番。

上過大學,尤其是文科專業的人都明白,三尺講台是教授展示風度的最佳場所。面對台下一雙雙憧憬的年輕眼神,引經據典、妙語連珠、侃侃而談,天然帶有長者光環的老師,很容易在學生面前掩藏身上的一切缺點,而不斷強化自己的長處。

韓國電影《熔爐》描述了一種最糟糕的師生關係。

在情竇初開的大學生眼裏,沒有生活的瑣碎,沒有對未來的思索,更沒有對一個人全面的審視,而只有猛烈爆發的一腔崇拜,和由崇拜產生的愛意。

除了來自傾聽者對講台的仰視而導致的崇拜、愛慕之外,大學的師生間,確實存在着一種更明顯的權力關係,無論在分數、獎學金,還是保研、科研成果上,老師顯然都處在一個更高的位置。師生一旦相愛,此間利益的單方面輸送和傾斜,無疑會造成對其他同學的不公平。如果沒有這層權力關係,那些學生還會愛上老師嗎?或者說,那些對女學生居心不良的禽獸老師還能夠得逞嗎?

身處權利關係中的人,勢必是不平等的。沈從文用老師的身份,向一個女生求婚,並且找來社會名流助陣,他們平等嗎?一段愛情開始於不平等關係,又談何自由呢?

沈從文對張兆和的追求,動用了胡適等名人。

我們無從區分一段師生戀中,有多大程度是兩廂情願,有多大程度是迫不得已,又有多大程度是相互利用。這樣看來,師生間壓根就不存在自由戀愛的可能性——面對老師,學生是不自由的,而面對青春洋溢的學生,那些已經成家立業的老師也是不自由的。

當然,不能就此完全否定師生戀愛擁有美好結果的可能性,畢竟在一些毒雞湯看來,「所有愛情都值得祝福」。但只要出現一個高岩,不就足以讓我們心痛萬分嗎?聯想到不久前的「北航陳小武事件」就不難發現,躲在象牙塔里哭泣絕望的,何止高岩一個人。

好的制度,應該防止最壞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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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件爆發出來後,憤怒的人們才募然發現,我們手中懲戒瀋陽之流的武器是如此單薄,只有「師德」二字不痛不癢地丟過去。這時候,就需要用制度來約束大學裏的師生戀。

前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做過比喻,一個優秀的社會制度應該給人們提供向上攀爬的梯子,也準備好防止墜落的網。用制度禁絕師生戀,固然有一刀切的嫌疑,但也徹底避免了那些最壞結果的出現。如果師生真心相愛,制度並不會阻礙他們追求美好。老師大可以等待學生畢業,或者另謀工作,結束師生關係後再光明正大地戀愛。

《辭海》的編纂者、著名文字學家舒新成,就曾是自己夫人的老師。二人在學校里雖然相知相交,但並沒有戀愛,直到雙雙離開校園後,才結為夫妻。民國時著名學者張東蓀也曾在給友人的信里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夫在學校內為師者不得與女性學生有戀愛,此固為天經地義。然出學校以外,若謂對於凡曾為其所教之女子皆不能結為婚姻,此真狗屁不通之論也。」如果是真愛,又何妨等一等呢?

國外的很多高校對於教師性侵的防範非常嚴格,一些企業也明文禁止了辦公室戀愛,而我們為了防止悲劇的再發生,也需要早早確立禁止師生戀的制度,而不是只會翻來覆去地扯「道德」。在人性的欲望面前,制度往往要比道德來的更加可靠。

關上師生戀的大門,可以防止許多悲劇的發生。

4月8日上午,北京大學在瀋陽事件後,召開了「反性騷擾制度研究專項會議」,由校長組織討論《北京大學反性騷擾有關規定(建議稿)》。這是北大中外婦女問題研究中心組織來自社會學系、法學院、教育學院等專家起草的草案,如果能夠順利出台並嚴格執行,可說是中國高校在防止師生戀上跨出的重要一步。

有位作家回憶起她大學時代的師生戀,她和大學老師的最後一次見面,是對方「匯報了近況:我兒子2歲了」,仿佛有一種《明年今日》裏「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的感覺。但在高岩父母那裏,只有多年的痛楚,和無處訴說的悲憤。我們希望,這樣的師生戀最好從制度上得到杜絕,永遠都不要再發生。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新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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