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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政才庭審半日終結 僅有一項罪 不落窠臼

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孫政才利用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

天津一中院今日開庭審理原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受賄案,孫政才認罪,法庭認定孫政才受賄1.7億元,目前庭審結束,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孫政才被控罪名僅有一項,受賄罪。

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一案。(天津一中院微博圖片)

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孫政才利用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

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一案。(天津一中院微博圖片)

法院微博消息稱,孫政才當庭認罪,並對受賄罪名不持異議。而被法庭允許進入旁聽的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傳媒、市民」,計有130人。

孫政才在庭審環節之後,做了最後陳述,孫政才稱,「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在還無判決結果時,孫政才就表示「自己心服口服,真誠地認罪、悔罪,真誠地服從法院判決」。

孫政才沒有像其他官員受審時,高調稱「嚴重損害了黨和人民的利益」,或者「我怎麼會墮落成這樣呢?」的表演。

阿波羅網分析:孫政才不落窠臼的審判

阿波羅網評論員竇祈新分析,中共官員受審是先由中紀委雙規之後,宣佈種種罪名羈押,今年中共成立監察委後,將雙規改為「留置」。但中共在「從嚴治黨」的幌子下,利用法律與黨紀的模糊空間先行對官員定罪的方式,一直被認為是人制的黨化結果。

54歲的孫政才1997年步入政壇,仕途平步青雲,與廣東省前書記胡春華,一度被視為中共第六代接班人熱門人選,未料去年10月中共十九大會議前夕,孫被指控「涉嫌嚴重違紀」遭調查,震驚各界。

與中共其他官員一樣,孫政才在被審查的同時,其罪名的羅列有多項,但這些違紀不違法的罪名,最後都在庭審中消失。外界因此認為中共官員已經毫無道德理念,而官方對於道德喪失的官員無力處置。從另一角度看,中共體制的罪惡在法律層面以化解的方式進行,無疑也是在掩蓋中共體制的罪惡。

孫政才受審為何又是天津法院

這已經不是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接如此重大的案件。在這裏被關進籠子裏的大老虎,此前還有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如果說在天津受審的中共高級官員,更早還有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

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他是1949年中共建政以來首位因腐敗問題而正式接受調查並遭開除中共黨籍、接受司法審判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也是1978年至今被查處的最高階官員。

令計劃案則在2016年6月7日於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舉行了不公開審理,7月4日令計劃因受賄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令計劃是中共十八大以來被調查的第二位在職副國級領導人,也是1949年中共建政以來首位被查辦及唯一一位沒有擔任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歐陽理明綜合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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