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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峰:「奸出人命」的高危情婦們

—中共淫亂的前生今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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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婦——中共黨官床上的高危群體

妓女與情婦的相同之處,都有用身體換金錢的一面。然而,妓女與情婦的不同在於,妓女是「給錢走人」,而情婦卻常常是「給錢留人」,並多伴有扶正的渴望。常言道:「奸出人命賭出賊。」殊不知,這種扶正的渴望,卻會給自己帶來性命之憂。於是,中共黨官淫亂,催生出當代中國一個「高危群體」——情婦。高官殺害情婦的駭聞頻頻撞人眼眶。讓媒體把所有黨官殺害情婦的事件個個曝光實屬不易;讓筆者把見諸媒體的所有黨官殺害情婦醜聞寫進本文也是勉為其難——因為太多了。下面展示的只是冰山一角。

溫州甌海區原區委書記將情人分屍

溫州甌海區原區委書記謝再興,2000年在浙江三門縣任職期間,長期與同在三門縣任職的邵某保持通姦關係。

2009年11月15日,謝再興因故與邵某在住處發生爭執。期間,謝採用捂嘴、扼頸等手段,致邵當場死亡。之後,謝將邵屍體肢解為四塊,拋入金麗溫高速公路溫州段梅岙大橋下的甌江中。案發後,謝再興被執行死刑。

濟南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炸死逼婚情人

2007年7月9日,山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段義和,指使他人將自己的情婦柳某炸死。

自2000年,段與柳長期保持兩性關係,2006年柳某離婚後,段在濟南為她購置房、車。段明確告訴柳不能和她結婚後,柳又向段索要100萬元補償費,併到有關部門告發。段最終起了殺人動機,經預謀,指使他人將爆炸裝置放在柳汽車座位下將其炸死。段於2007年9月5日執行死刑。

蕪湖政法委原書記雇凶27刀殺情婦

2001年9月4日,安徽蕪湖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雇兇殺死情婦。

周其東在蕪湖市繁昌縣荻港鎮任黨委書記期間,與時任婦聯主任的孫某通姦。2001年初,孫某離婚,逼迫周其東儘快離婚,同時,加緊了對周行動的控制,使周其東漸漸對孫產生怨恨和恐懼。

周其東認為孫將威脅到自己的個人聲譽和政治前途,遂萌生殺人動機。經預謀,2001年9月4日,周僱用的兇手刺孫27刀將其殺害。周其東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北京房山區政協原副主席雇兇殺害情婦焚屍

與情婦陳紅(化名)通姦7年後,北京房山區政協原副主席許志遠,僱用原司機劉曉明將其殺害。

自1999年2月起,許志遠與同單位女幹部陳紅長期通姦。後因瑣事,二人經常爭執。2006年1月27日,許志遠以免除10萬元債務為條件,指使其原來的司機劉曉明將陳紅殺害並焚屍。

陳紅失蹤後,其丈夫在她的辦公室找到一本日記,交給了房山區紀委和北京市紀委。由於該日記完整記錄了陳紅與許志遠之間的情感糾葛,警方很快破獲此案。2008年1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受賄罪判處許志遠死刑。許志遠隨後上訴,北京市高院維持死刑判決。(待續)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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