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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涉嫌持槍藏毒 警還原案發現場細節

周立波23日在法院出庭。(記者朱澤人/攝影)

利特列羅出庭作證。(記者朱澤人/攝影)

周立波被控持槍藏毒一案,23日在長島納蘇郡刑事法庭舉行審前聽證會。該案執法警察出庭作證,指出周開車使用手機,警攔截後從車上搜到槍枝與疑似毒品的結晶顆粒;辯護律師則表示當時周沒有打電話,警方毫無根據攔檢。

23日審前聽證吸引大批自媒體,辯護律師斯卡林(Stephen Scaring)表示原本聽證法庭太小,法官史都靈(Howard Sturim)同意換到另一法庭才開庭。周立波與妻子身着同樣圖案與款式的「情侶裝」出庭,兩人未對案子發表任何評論。

周案執法警察利特瑞羅(Anthony Litterello)出庭作證指出,他與搭檔紐包爾(William Neubauer)在1月18日當晚駐在蝗蟲谷高中(Locust Valley High School)附近,在Bayville大道看到一輛黑色奔馳車的駕駛拿着手機,「螢光幕亮着,駕駛好像是在看着螢幕」。他駕駛着警車,尾隨在後,還發現車子在兩車道蛇行,不到五分鐘後亮起警燈要求駕駛在Bayville路靠邊停。

利特瑞羅指出,搭檔紐包爾在車外查看駕駛周立波的駕照,他則是拿手電筒盯着副駕駛座的唐爽,忽然注意到車後座有槍套,由於周似乎聽不懂英文,他便轉詢問唐說,「那是不是有槍?」,而唐當時驚惶失措,表示完全不知情。利特瑞羅與搭檔立即要求兩人下車,兩人也配合執法,接受搜身,並聽從警方指示坐到路旁。

「我又問他們能否搜車,駕駛需要副駕駛座男子翻譯,兩人隨即點頭,我發現槍套內沒有槍,再問能否搜背包,他們也說可以。」利特瑞羅指出,他從包中搜出手槍、裝滿子彈的彈匣,以及兩小包裝疑為毒品的透明顆粒,在凌晨12時多請求警方支援,並將兩人逮捕。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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