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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志義:國家形成機制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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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公投」與「英國脫歐公投」的意義在於,它開創了一個嶄新的國家形成機制。因而對傳統國家和國家觀念形成巨大衝擊。國家不是打出來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不是少數政治家,政治集團之間談判、妥協、甚至相互勾結製造出來的。蔣介石在收編軍閥,統一中國的過程中,又打又談又拉,使盡了渾身解數,即便建成一個國家,也很難說這個國家的形成是合理的。只有全民公決才是國家形成最為合理的機制。

2014年,「蘇格蘭公投」曾引發各種爭議,2016年,英國的「脫歐公投」也刷屏網絡和煤體。解說五花八門。有對統獨利弊之分析,有對經濟影響之研究,有民主危機之謂,有民主勝利之說。其實,人們並未意識到,這種統獨公投,不管統勝還是獨勝,意味着一個新時代的出現,即一個徹底顛復傳統國家時代的出現。它與英國的大憲章曾顛覆專制體制,開啟民主時代一樣,預示着傳統國家和國家觀念崩塌的開始。大憲章出現於英國,關於國家的公投也出現於英國,英國的嘗試總是新時代的萌芽。

一,國家形成機制的重大突破

我們以前對民主的理解只是一個國家,或一個組織的運行機制。比如我們說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這個「家」是固定的,「家」的事務由「家」的成員決定。而不是由「家長決定」。此是民主與專制的區別。當「家」的成員不但可以決定「家」的事務,而且可以決定「家」的大小,「家」的建立和組合時,一方面表徵民主發展達到一個新階段,另一方面反映國家形成機制的重大改變。

歷史上國家是怎麼樣形成的?絕大多數是暴力集團打出來的。所謂「瓜分世界」,就是暴力集團對地域統治權的爭奪。現在世界上的國家,有的很大,領土廣闊,有的很小,有如彈丸。為什麼大,為什么小,其實並沒有什麼道理,它是暴力集團爭奪的結果。誰的拳頭硬,誰的地盤就大。今天你的拳頭硬,你是「帝國」,明天他的拳頭又硬過你,你這個「帝國」便「沒落」了。二戰後,基於暴力集團這種爭奪帶來的戰爭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巨大傷害,和平成為世界追求。所謂互不侵犯,領土完整的聯合國規則,就是企圖終止這種地域統治權的叢林爭奪。伊拉克侵佔科威特,受到世界一致指責,正是這一觀念和規則的體現。但這種規則並沒有解決國家的合理形成機制,只是對歷史實行截斷,把歷史國家合理化。

但歷史國家就一定合理?比如巴基斯坦與孟加拉原是一個國家,由於中間隔着印度被分割為兩個不相連地域,中間有2000公里的距離,這樣兩個地域組成一個國家是否合理?再比如英國曾號稱「日不落帝國」,它管轄着大量的「殖民地」,姑且不從「殖民」是否合理上看,即便從管理角度看,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群體,實行統一管理是否合適?而且,世界政治經濟文化都處於不斷變化過程中,原有的國家範圍,國家組成不一定適合新的政治經濟文化形勢,它同樣要求國家範圍、國家組成的變化。把歷史國家固定化,固然可避免暴力集團對地域統治權的叢林爭奪,卻無法通過國家分化組合來更好的促進人權進步,經濟發展,管理合理。並不斷消解不斷產生的利益文化群體衝突。

事實上,國家範圍的變化即便是在二戰後,也一直沒有停止。這種變化既有分離,如一些民族國家的建立,也有統一,如歐盟的建立。這種變化有的還是通過戰爭手段實現。但在近代和平的主流之下,越來越多的通過國家之間或群體代表之間的談判來進行。由於這種談判只是政治家參與和決定,並不一定體現大多數人的意願。所以並不是最合理的國家形成機制。香港回歸中國,對英國來說,減少了管轄範圍,對中國來說,增加了國土面積,所以對兩個國家來說都是一種國家範圍的改變。但這種改變是通過國家之間,實際上是政治家之間的談判完成的。並不一定體現香港大多數人的意志。

「蘇格蘭公投」與「英國脫歐公投」的意義在於,它開創了一個嶄新的國家形成機制。因而對傳統國家和國家觀念形成巨大衝擊。國家不是打出來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不是少數政治家,政治集團之間談判、妥協、甚至相互勾結製造出來的。蔣介石在收編軍閥,統一中國的過程中,又打又談又拉,使盡了渾身解數,即便建成一個國家,也很難說這個國家的形成是合理的。只有全民公決才是國家形成最為合理的機制。以全民公決來形成國家,從觀念上,實踐上,都是前沿的、突破性的,且不一定在目前為大多數人所理解的,卻是新時代出現的標誌和萌芽。

二,國家是管理區域設置,而非「圖騰」

英國能夠出現「蘇格蘭公投」和「脫歐公投」,是因為在英國人的潛意識中,國家作為一種圖騰的認識在弱化。傳統意識中的國家,是一種「神」,需要為其奮鬥,為其獻身。把國家製造成「神」,是專制者長期宣傳的結果,因為專制者是國家代表的身份,忠實於國家就是忠實於他。現代民主談化專制意識,專制者和專制政權代表國家的說詞,日漸失去市場。領土和範圍則成為國家圖騰的象徵。所以,蘇聯一解體,沒有了蘇聯的領土和範圍,也就沒有了蘇聯作為一個國家的載體,蘇聯這個圖騰消亡。誰不願蘇聯消亡,當然是原蘇聯的掌權者,而不是人民,因為人民有了新的國家。

國家範圍可不可以改變?比如擴大或縮小,分化和重新組合。如果我們把國家作為一種圖騰,作為一種神,當然不能。國家都改變了,圖騰在人心中,便變得支離破碎。如何為其奮鬥,為其獻身?如何愛它,忠實於它?但現代管理理念,國家是通過民眾討論,確立一種契約建立起來的。國家是地域管理機構,行使管理職能。國家範圍是一種管理區域設置。國家既是一個管理機構,當然必須服從管理的有效性。管理的有效性主要與管理規則管理方式有關,但在某種特定情況下,也與管理區域的設置有關。如果改變管理區域的設置,即改變國家範圍,有利於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國家範圍當然可以改變。

當一國之內,地區之間,族群之間,矛盾衝突不斷,甚至流血事件不斷,說明國家現有範圍,即管理區域的設置不一定合理。通過和平民主的方式,對國家實行重新組合,就是解決這種衝突的方式之一。國家範圍當然需要穩定,但並非一點都不可變化,如果經濟文化產生變化,國家管理當然也要隨之變化,管理的變化主要是管理規則和管理方式的變化,但也不排斥當管理規則方式變化無法消彌矛盾,適應新的經濟文化形勢時,可以實行國家的重新組合。重新組合可以分離,也可以統一。但這種變化一定不能是專制統治集團之間爭奪控制範圍帶來的變化,而應是人民自由選擇的結果。

海南曾由廣東管,後來認為獨立成為一個省更有利於經濟發展(是不是有利於經濟發展姑且不論),因而有了海南省。國家與省其實都是一種管理區域的設置,省可以變化,國為什麼不可變化?當然,海南獨立為省只是政治家的決定,並非人民的選擇。但管理區域設置可以變化,則表明管理區域設置不是目的,即國家範圍不是目的,管理效率才是目的。所謂的愛國主義,便失去存在的基礎。

蘇聯解體,分解為多個國家,即分解為多個獨立的管理區域,對經濟發展,人民幸福,民主自由的確立,民族矛盾的消解等等,有好處還是有壞處,這個可以去研究。根據這種研究,你可以說解體好,也可以說解體不好。但我們現在說蘇聯亡國,並不是基於這種認識,而是把國當作一種僵化的神,來頂禮膜拜。一旦消亡,便如喪考妣。

三,「領土」與社會體

當我們把國家當作是一種管理的地域區分,或地域的管理機構,便只存在管理的邊界,而不存在所謂的「領土」。雖然邊界與領土是指一塊同樣大的土地,但前者只是管轄範圍,後者則蘊含利益。

把土地看作國家利益,同樣是皇帝或專制統治者長期宣傳出來的。以前的皇帝,「開韁闢土」是大大的功績,丟失國土則是一種恥辱。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他把土地和居住於此土地上的人民都看作是他家的。得之是家業擴大,失之被謂「敗家子」。久而久之,便變成一種國家榮譽或恥辱。這一觀念,根深蒂固。不但深入到政治家的靈魂,而且深入到普通民眾的靈魂。

如果我們把土地看作是一種資源,一個國家土地多一些,資源多一些,對全體人民有利,確屬國家利益。但這是指無人居住的土地。有人居住的土地,土地的主人就是居住於此的人。這塊土地就不是一種資源,而是一個社會體。現在世界上,除南極北極外,幾乎沒有無人居住的土地,所以我們現在說的「領土」,大多是指一個社會體。這個社會體歸這個國家還是那個國家,應該是居住於此土地上人民的選擇權利,如何是這個或那個國家的「國家利益」?

領土有爭議可不可以談判?如果是無人居住的土地(包括海洋),當然可以而且需要。但有人居住的土地,能不問一問居於此的人民,看看他們的意願並尊重他們的意願?沒有這樣一種「問一問人民」的民主程序,由政治家來決定這塊有人居住的土地屬於這個國家還是那個國家,領土談判就只是土地的爭奪與交易。比如香港,香港是香港人的香港,是一個社會體。它曾割於英國,當時並沒有問過香港人,後來還回中國,也沒有問過香港人。就是把香港當成是一塊土地,並成為政治家或國家間交易和討價還價的物品。我們能把香港看成是一種可以交易的物品,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有着自身權利的社會體嗎?

李鴻章簽割地條約,被認為是賣國。他賣的是誰的國?當然是滿清朝廷的「國」,朝廷統治的地域縮小了。這些地本來就是滿清暴力集團打出來的,送不送給他人是滿清統治集團的事,與中國大多數的老百姓,有何干係?所以並不是什麼出賣國家利益。但他仍有罪。他的罪,不是割地,而是沒有問過被割地上的人民,是否願意接受外國人(或外國人的制度)的管理。同樣,外國人獲得這塊土地,也不是他可不可以能不能獲得這塊土地,而是他沒有問過這塊地上的人民,願不願意接受他們(或他們的制度)的管理。顯然,所謂的領土談判,實際上是對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實施管理的權力交易。現代民主理念,一個社會體如何管理,由誰管理,應由這個社會體的人民來決定,國家和國家的代表政治家無權決定。所以,作為一個社會體,既不是國家利益,也不能在排除這個社會體參與的情況下,進行國家談判。

通過社會體內民眾的決定,來確立一個社會體歸這個國家還是那個國家,或為獨立國家,正為英國的統獨公投所實踐。它徹底顛覆了把土地(指有人居住的土地)當作是那個國家的領土,進而當作是那個國家的利益的陳陋觀念。國家不是「領土」的組合,而是社會體的組合。台灣是原住民和陸續的新移民開墾出來並己在此長期生活的,因而是這些人的。說台灣是中國的領土,這個「中國」是指誰?如果是專制統治者,說台灣是他或他們的,是強盜邏輯。如果是大陸的全體中國人,也有以多欺少的嫌疑。只有台灣人認可中國,台灣才是中國的。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華夏文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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