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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殺「官二代」?首富女殺夫案重審 吳邦國批示招致冤案

山西臨汾翼城縣15年前轟動全國的「翼城首富女殺夫案」近日出現重大轉折,報導稱被指殺害丈夫的李慧,情夫李文浩及前警員董昀6日收到最高檢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明確指此案的「刑事裁定確有錯誤」,建議重新審判。

值得注意的是,這起案件是因為死者母親——縣人大副主任李毅持續上訪後得到時任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批示,使得案件出現轉折。但直至目前,案件真相仍撲朔迷離。

案情指出,2003年10月2日晚上,在臨汾翼城計生局工作的馬朝暉被發現在家中遇害,身上有49處刀傷,頸部約4/5離斷,頭頸幾乎分離,雙眼和生殖器遭破壞,場面慘不忍睹。當地警方兩度將死者妻子李慧及其情夫李文浩列為疑兇調查,但均因證據不足而將兩人釋放。

「富二代」殺「官二代」震動當地

案件當年在翼城縣如一枚「重磅炸彈」。除了現場殘忍,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馬朝暉家在當地身世顯赫,母親李毅是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父親馬振海是審計局副局長,在當地可謂家庭顯赫。

死者老丈人,也即嫌疑人李慧的父親李純泰,帶領所在村開辦了80多家企業,2002年時該村工業產值突破3.8億元。李純泰也是當地公認的「翼城首富」,開奔馳,住別墅、雇保姆,在當地家喻戶曉。

不僅如此,據媒體報導,他們這兩個大家族在公安系統也各有牽連:馬朝暉的弟弟馬朝新在縣公安局當刑警,案發地正好就是他所在的刑警一隊的任務區;馬朝暉還有一個姑父在縣公安局的法制科工作;他的一位姨父在治安科工作。李慧這邊,除了哥哥李志華在公安局的技術科工作之外,她的大姐夫在公安局的戶政科上班。

由於死者一家社會背景太複雜,案發當晚,當地公安局副局長都沒有立即進行現場勘查,而是等待上級單位臨汾市公安局第二天上午才勘查現場,因為不想去觸碰這兩家人的關係網和利益鏈。

感情糾葛

據媒體報導,案發前,李慧和丈夫馬朝暉在感情上已經破裂,各自有地下情人,兩人已經擬定了離婚協議,十一過後就離婚。

李文浩當時是翼城縣報社的記者,案發前同李慧發生婚外情,之後離婚,打算在李慧離婚後與其組成新的家庭。案發後兩人被列為疑兇調查,但均因證據不足而將兩人釋放。

但身為翼城縣人大副主任的死者母親不斷上訪,得到國家領導人批示後,案件重審。2006年2月,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將兩人刑拘。

法院於2007年正式就此案展開審訊,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慧、李文浩死刑,兩人不服上訴。後經歷多次重申,歷經8年才走完訴訟程序。

直到2014年,法院認定李慧當晚與死者發生爭執,與李文浩合力將他殺害,並與董昀共同偽造案發現場。山西高院判處兩人死緩,迄今仍在服刑。董昀因涉包庇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

但董昀堅稱無罪,稱被警方屈打成招。董昀於2016年2月13日刑滿出獄,當天就向最高檢提出申訴。被控故意殺人的李慧、李文浩與董昀一樣,一直宣稱自己遭到逼供,並當庭翻供。

董昀稱被屈打成招

董昀稱自己與死者妻子李慧在中學時已經認識,後來通過李慧的介紹,與死者成為牌友,兩家中間就隔着一棟樓,接到電話後第一個趕到現場,被指控偽造現場。

「我剛開始一直不承認,他們就輪番打我!」董昀稱,自己一直拒絕認罪,但因受不住連番拷打,加上對方向他展示李慧、李文浩的親筆供詞,不斷勸說「李慧和李文浩連殺人都承認了,你一個偽造現場的,你有什麼不敢承認的。」在無奈之下,他承認了偽造現場的罪行,「因為我知道如果我再不認,我身體已經接受不了」。

但為了留下線索「將來把真相說清楚」,董昀指自己在筆錄上簽名時,故意把「昀」字寫錯成「盷」,「凡是帶有目字邊盷字的有罪證供,全是刑訊逼供得來的」。

3月6日,省檢察院人員當面向董昀宣讀了最高檢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董昀泣不成聲。通知書稱「原審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最高院對原審被告人李文浩、李慧、董昀、李翠仙故意殺人、包庇、妨害作證一案重新審判」

「二號首長」製造的冤案?

李文浩的姐姐李艷萍向自由亞洲電台透露,這起案件2006年之所以出現轉折是因為受害者母親是翼城縣人大副主任,持續上訪得到國家領導人批示後,最終導致當地警方製造了這起冤案。山西晚報亦報導了該案被國家領導人批示的消息。

李文浩的辯護人胡曉勇稱,當時該案是在時任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批示後,警方再次成立專案組,抓人,並牽連了很多人。開始李文浩和李慧兩人都是死刑,最後因證據實在不成立,經幾次重審,最後依然判了死緩。

胡曉勇說∶「我們會見當事人的時候,公安什麼的給他們講,是「二號首長」批示的案子。通過刑訊逼供,取得了很多有罪口供。把一些無罪證據都故意隱瞞了。有的無罪證據我們都是10年以後才見到的。」

胡曉勇還稱,這起冤案牽連的人很多,警方甚至以李文浩哥哥正在參加高考的孩子為要脅,逼他們的親屬做偽證。「他說明明是10點半走的,公安非要他說成9點,不說就要抓他兒子,因為他兒子當時正在參加高考,他沒辦法違心做的偽證,都快分裂了。他嫂子跑了一直不敢回家,因為公安一直在通緝她。他父親也去世了。李慧她父親也前幾年去世了。她姐姐都被牽連了。」

一案兩凶?

據中共官媒近期的報導,該案出現了其他「兇手」。案發一周後,翼城縣北關村委會時任主任任安德通過李慧姐姐轉交給李慧父親一封信,自稱知道殺害馬朝暉的兇手,且手上有全部資料,但必須付20萬元。

警方順着銀行卡號調查後發現,臨汾警校一名學生在校期間曾丟失過身份證。曾在警校就讀的馬衛海成為懷疑對象。在校期間,他因搶劫罪被判過刑,住處距馬朝暉家只有300多米。

調查又發現,敲詐信筆跡與一個叫周海清的人筆跡高度一致。周也是翼城人,警方找到他後,他承認敲詐信由他所寫,目的是敲詐李家的錢,但不承認馬朝暉的死與他有關。但案發現場提取的「1號足跡」與周海清的腳印有相似之處。周也沒通過測謊測試。

2004年3月14日,翼城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再次對周海清訊問時,他承認自己和馬衛海在2003年10月2日晚8點將馬朝暉殺死,動機是「搶點錢」。但如果只是搶錢,為何殺人時如此殘忍仍是不解之謎。

其中一個細節值得玩味,周海清的舅舅梁華奎曾是陽泉市公安局局長,周出事時,梁還在山西省公安廳任職。不過,梁在2010年9月時,因涉黑落馬。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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