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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11次簽證被拒!中國老夫婦夢碎加拿大

中國公民楊某夫婦,在過去的7年裏連續申請了11次簽證,想來加拿大看女兒,可是全部被拒。他們將官司打到聯邦法院,試圖推翻簽證官的決定,也遭到拒絕。

拒簽原因

據聯邦法院公佈的資料,楊某的女兒在2011年從中國移民加拿大,並在這裏結婚生子。同一年,楊某夫婦第一次遞交了臨時簽證(temporary visa)申請,想來加拿大看看女兒、女婿和他們的兩個孩子。然而,簽證官拒絕了楊某夫婦的申請。在其後的七年裏,他們又連續申請了11次,但是都遭拒絕。

移民局呈交給法院的證詞顯示,他們上一次拒絕楊某夫婦的理由是「有逾期居留的可能」。

簽證官解釋說,楊某夫婦的旅行記錄十分簡單,兩人沒有離開中國的經歷,所以護照上也沒有出國後按期返回的記錄,而從他們的家庭聯繫(family ties)、探親目的、經濟情況來看,他們一旦獲得加國簽證、來到加拿大後,很可能不會按時離境。

此外,楊某夫婦同中國的聯繫不夠緊密(lack strong ties to China),以及其女兒的可信度不佳(她曾被法庭裁定非法擁有信用卡數據罪名成立),也是他們被拒簽的重要理由。

2017年3月,楊姓夫婦在女兒和女婿的幫助下到聯邦法院上訴。上訴的理由是簽證官做出錯誤決定。

法官:女兒女婿有犯罪記錄的事實

這一次,楊某夫婦準備了存款證明,大約4.2萬加元。他們表示,這筆在中國的資產,能證明他們同中國的緊密關係,以及做為日後會回到中國的證據。

楊某夫婦的女兒也給法官寫了陳情信,表示如果政府批准她父母的簽證,「會鼓勵她遵守加國法律」。然而這些證據並沒有打動法官。

法官表示,楊某夫婦在中國的存款是流動資產(liquid assets),是隨時可以轉移了,所以構不成他們一定會回國的理由。該夫婦有兩個女兒,一個在加拿大,一個在中國,也無法顯示該夫婦同中國的聯繫就超過了加拿大。

至於楊某女兒陳情信上寫的理由,法官則表示,它構不成頒發籤證的法定基礎(legitimate basis)。

相比之下,移民局方面給出的理由很充分。法官相信,基於這些推斷和楊某女兒、女婿有犯罪記錄的事實,簽證官懷疑楊某夫婦有逾期居留的可能,是合理的。

2月21日,聯邦法官奧萊利(James O』Reilly)判楊姓夫婦敗訴,法院不會推翻簽證官的決定。

網民留言:

「夢碎什麼?她們可以回中國探親啊?動機有問題吧?」

「來加拿大目的明顯,一定會滯留不歸,支持拒簽!」

「多數在開始申請時有不實陳述,混福利就應該沒可能。」

「我還真認識一個都70了,還要找人結婚,好留下來帶孫的。」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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