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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斌:毛澤東發動流氓搶地奪財 被圍剿逃跑真相

—中共非法搶劫剝奪富人財產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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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特殊的背景下,中共不得不決定〝戰略轉移〞。為此,他們分別於1934年6月2日決定征糧24萬擔;7初又決定搞〝借谷運動〞,借谷60萬擔。這表明,在浮財被搶盡的情況下,中共又轉而打鄉村財富中的第三塊資源的主意了——直接從當期的收成中拿走更多的糧食,但卻美其名曰是什麼〝借谷〞。

進入所謂〝土地革命〞時期後,中共發動的〝農民運動〞又增添了一項新內容:〝打土豪,分田地〞。

什麼是〝打土豪〞?說白了就是搶富人特別是鄉村富戶的財富。

作為共產國際一手扶植的中國支部,從建黨到1927年,中共的生存全靠共產國際劃撥的經費維持,直到1927年所謂〝南昌起義〞和〝秋收起義〞失敗後,這個經費來源才基本斷了。從那時起到〝長征〞,中共養活自己的經費基本上來源於〝打土豪〞。

當時的鄉村主要有三大塊財富,一塊是鄉村富戶們正在享用的東西,包括吃的,穿的,用的。這一塊很容易發現,也不難拿到手。第二塊是鄉村中被藏匿起來的積蓄,富戶,貧戶都有。由於治安和災荒等原因,鄉村積蓄總是被農民用各種方式貯藏。這是第二塊。第三大塊,是鄉村當期收成及當期消耗的生產資料,如種子,肥,工具等等。第三塊是鄉村的再生產,它有農時和農技的要求。例如青苗雖然是財富,但未到成熟,你不能拿來當糧,它要有個時間,到收穫時才能算作有效的財富。中國傳統鄉村主要就是這三塊財富。其他類型的鄉村財富都是零星的,可以不計。

中共進入鄉村後,為了維持生存,首先把眼睛盯住了第一塊財富,用的是古往今來土匪的老辦法,就是拿槍頂住富戶的腰眼,直接搶走了事。按中共的政治術語就是所謂〝打土豪〞。所以井岡山時期,中共的部隊每到一處,都要〝打土豪〞。

這種一陣風式的搶劫儘管有用,但所得財富畢竟有限,又無法拿到被村民小心藏起來的財產以維持〝紅軍〞大隊,只能維持土匪式的生存,而農村中的第二塊財富其規模則比第一塊要大的多。於是到了瑞金時期,中共為了擴展自己的財政基礎,在〝打土豪〞的基礎上,又漸漸的把目光轉到了這一塊財富上。由於這部份財產一般都有比較好的保護措施以應匪盜,埋藏很深,所以光把目光轉過來盯住還拿不到手,還得想辦法,一是如何知道這些財產藏在何處,二是如何拿到手裏。為此,中共甚至專門發明了一個很形象的詞,把搶劫這部份財富叫作〝挖浮財〞。一個〝挖〞字,可謂活靈活現。

中共當年搶劫這部份財富的手段着實讓人咋舌,有專門的指導文件教下級們如何搶。如毛澤東手下的中央紅軍一軍團紅四軍政治部編的一份兩萬字〝籌款須知〞,就是專門向紅軍講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農綁架勒索財物的教材,其行徑與土匪完全沒有區別。

這個勒索指南傳授了九個步驟,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五個步驟:

第一步是,精密調查,方法包括〝要找到貧苦勇敢的工農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財物或鴉片煙,酒肉等,秘密給那些貧苦工農〞,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許賞他們的金錢以引誘他〝說實話〞。

第二步是,捉人〝實為綁架〞,特別強調要提以當家的父母獨生子女以〝上有父母、下有兒女的為最重要,同時未嫁的女,又只有一個,或媳婦懷孕,娘家又厲害的也為重要。收押的人必須常用宣傳與恐嚇的手段分別輕重對付。〞

第三步是,多貼條子,即將勒索物件寫上條子貼出公開恐嚇,該條指示,〝不管地主,大商人,富農,凡在政策下可以籌得,都要貼,以免漏網〞。

第四步是,軟硬兼施加緊催款。檔所指的硬方式是以要燒要殺的形式恐嚇。稱〝在必要時,沒收一家財物,燒一家房屋,或殺一個土豪〞。

第五步是,〝做好做歹,雷厲風行〞,〝到籌款時候,必須動員群眾,調查的調查,貼佈告的貼佈告,以及向群眾宣傳的,向代表(編按:被勒索者的代表)交涉和催款的,散佈凶吉消息(即要殺人燒屋)的,做轉彎的,提洋油的,磨馬刀的,打土豪的,沒收財物的,散發東西的,督促的,各種工作人員都要雷厲風行……才能使財寶滾滾而來〞。

大概中共早期美化自己的宣傳尚未爐火純青,因此有這樣赤裸裸的綁架勒索教材,暴力斂財連獨生子、兒童、黃花閨女和懷孕婦都不放過,手段如此卑劣殘忍,比某些講義氣的土匪都不如。

當然,鄉村中的浮財是有限的,不可能無限制地挖下去的,挖到後來存量自然越來越少。如果說起初中共還只是〝挖〞富人的浮財,那麼到後來中共則連中農和貧農的浮財也一併都挖了。也就是說,他們不但搶〝土豪劣紳〞的,也搶農民的。

因為浮財已經挖到貧農那裏了,〝蘇區〞民間的全部歷史積蓄漸漸地都挖光了,這種〝經費模式〞延續到1934年初自然也就走到了頭。此時,不但農民不支持中共,而且中共的經費也快要斷了。在這種特殊的背景下,中共不得不決定〝戰略轉移〞。為此,他們分別於1934年6月2日決定征糧24萬擔;7初又決定搞〝借谷運動〞,借谷60萬擔。這表明,在浮財被搶盡的情況下,中共又轉而打鄉村財富中的第三塊資源的主意了——直接從當期的收成中拿走更多的糧食,但卻美其名曰是什麼〝借谷〞。

當時的中共領導人盤算的很精明,從他們決定長徵到出發,這段時間正好是兩季水稻收穫的時節。早、晚都不行,必須在6—9月這個時段里,拿到兩期的穀子。早了,是青苗用不成,晚了,農民拿回家給先吃了。一定要在收割時拿,才拿得到手。所以,這個長征的時間就有這樣一個確定的緣由,同水稻的收穫季節有關。〝借谷〞到手之後,10月上旬,一支近九萬人的大隊就浩浩蕩蕩地出發了,共帶走了約100萬擔糧食。這些糧食大部份是農民的血汗和用來活命的,就這樣被白白的搶走了。喪失了這些活命糧,有些農家當然也就斷炊了,那可是個剛收穫的季節啊!

提起這段歷史,一位歷史學者曾感嘆說,〝在1934年夏天,在一個沒有文獻記載,卻是可以想像的雞飛狗跳的場景下,鄉民們木然的看着那些眼睛近視的外鄉人,奔走呼號,糧食部長陳潭秋甚至鞋子都走掉了,赤着腳催運穀子。鄉民們怎麼想呢?為秋後的食物犯愁?為這些不期而至的外鄉人而大惑不解?在最後一隊紅軍渡過於都河南下後,鄉民們是如釋重負長吁一口氣?有沒有若有所失呢?等等,等等,這些都沒有記載,以後也沒有見到回憶資料。我們只能去想像,去猜測了。〞〝其實,在中共領導人的眼裏,農民們怎樣想並不重要了。說到底,他們怎樣想曾經重要過嗎?從來就沒有。〞

那麼,什麼是〝分田地〞呢?就是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農民。

〝收拾金甌一片,分田分地真忙〞是毛澤東在〝土地革命〞時期寫的一首詞中的兩句。乍一看去,景象何等美好,農民分到田地,似乎幸福極了。但由於當時中共成立的所謂〝蘇維埃〞不是合法政府,根本沒有資格頒發〝產權證書〞,它分給蘇區農民土地的證明,是不具備產權資格一紙空文,根本不是〝田契〞。因此中共的〝分田分地〞留給農民的乃是吞不盡的〝苦果〞——人為製造了一大批不共戴天的仇敵。這不,1934年10月,〝反圍剿〞失敗後,中共和紅軍〝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拋下無處可逃的可憐的蘇區人民來承受人為製造階級鬥爭的惡果。當地主士紳隨國民黨部隊殺回老家之後,手無寸鐵的蘇區人民除了引頸受戮、血流成河,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呢?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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