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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將被遺棄的女嬰身上的這封信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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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一名女嬰被遺棄在公園裏,正常情況下我們會譴責女嬰的父母不負責任,將孩子生出來卻又將孩子拋棄。但是了解到這件事情始末的人,只會感覺到無奈與悲哀。與女嬰一起被發現的還有孩子的奶粉、藥物等生活用品,以及一封手寫的長信。

那封信是這麼寫的:

請好心人看到後,立即報警。

2017年中間,新生的誕生讓我們一家人欣喜萬分,然而很快地又陷入了無盡的絕望之中。

孩子出生後不久便開始抽搐,被醫生診斷為癲癇腦病。這一診斷令我們蒙了,懷孕時做足了全套的產檢,並沒有發現任何問題,然而生下來就這樣。悲痛了幾天,便開始了積極的治療,大半年來的求醫花了六萬餘錢——這已經是我們工作兩年的所有積蓄,孩子的癲癇發作終於稍微得到控制。當我們鬆了一口氣後,醫生告知我們,這樣的孩子以後要想達到生活自理,必須不斷地進行康復訓練,否則沒有任何希望。這一消息再次令我們絕望了,康復費用十分之高,幾乎等於我們一個月的收入,然而一家子還要生活,孩子還要繼續看病,我們這樣的家庭根本承受不起這樣高昂的費用。孩子在我們手中就是死路一條,沒錢康復,無法自理,這一輩子就等於廢了。

後來我們了解到生活在福利院裏的孩子都能夠得到很好的治療以及康復訓練,便動了這個念頭。沒有人不愛自己的孩子,但是我們真的無力承擔,孩子只有在國家、在福利院的幫助之下,才可能生活能夠自理,希望政府,希望國家能夠救救這個可憐的孩子,救救我們這絕望的一家。我知道這樣的行為很自私,但是我們真的走投無路了。我不奢望得到任何人的理解,只求孩子能夠平安地被送進福利院,平安地長大。

孩子早晚八點需要按時服用抗癲癇的藥,藥量如下:

妥泰早晚各二分之一粒,德巴金早晚各2.5ml,開浦蘭早晚各1.2ml

發現孩子的時候請好心人幫助餵藥,否則會加重孩子的發作,十分感謝!藥都在包里了,可以兌水一起餵。

孩子一頓要喝150毫升的奶,4個小時餵一次,用40到50度的溫水沖調,奶瓶和奶粉都在包里了。

孩子吃妥泰這個藥閉汗,衣服穿太多的時候容易全身發熱,發現孩子發熱發燒的時候脫點衣服就好。

孩子很喜歡她的安撫奶嘴,當她哼哼唧唧煩躁不安的時候給她吸一下奶嘴就好。

孩子經常睡不踏實,愛哭鬧,喜歡被人抱着,在她哭鬧的時候請抱抱她,她會很快安靜下來。

孩子吃德巴金傷肝,請多給她餵點水,但一次性只能餵30到40毫升,一次性喝太多水有可能加重發作。

孩子如果持續發作,請給她打安定針,持續發作傷害太大,必須馬上止住。謝謝。

孩子的發育嚴重落後,抱着她的時候,如果可以,請多和她說說話,多摸摸她的小手小腳,可以促進她的神經發育。

孩子已經開始吃米糊了,每天可以吃小半碗,可以適量餵點給她。

真的非常感謝你們,好人一生平安,下半輩子我們會努力贖罪。

看着圖片打出這封信,我非常能夠體會到這孩子父母的不舍與無奈,字裏行間的無助讓人落淚,為孩子的仔細囑咐讓人實在無法責備他們。我在想,這到底是誰的罪過,孩子來到這個世上沒有錯,父母面對絕望、最後的選擇也沒有錯,錯的可能只能說命吧。

這個被無奈遺棄的孩子目前已經被送到福利院照顧,也得到了醫院的積極治療,當然警方也不放棄尋找孩子的父母。

我在想,如果孩子可以選擇,會選擇去到福利院得到治療的保證,還是選擇留在父母身邊與父母一起共度難關?

孩子無法選擇,父母也難以抉擇,但是為了孩子更好的生活,即使心裏滴血,也要這麼做。

最後希望這個孩子能夠得到妥善的安置,健康的成長。

延伸閱讀:

廣州日報:女病嬰被棄公園旁邊留信:下輩子努力贖罪

‌‌「沒有人不愛自己的孩子,

但是我們真的無力承擔高昂的醫療費。‌‌」

‌‌「我知道這樣的行為很自私……

我不奢望得到任何人的理解,

只求孩子平安長大。‌‌」

‌‌「孩子早晚八點需要按時服用抗癲藥物,

藥量如下……

如果可以,

請多和她說說話、摸摸她的小手小腳,

……

下輩子,我們會努力贖罪。‌‌」

1月20日晚,臘月寒冬的夜裏,一名半歲多大的女嬰被遺棄在鳳山公園,女嬰隨身包裹內有奶粉、藥品、衣服等物品和一紙手寫的千字留言。發現這名女嬰的巡邏隊員迅速撥打120,隨後趕來的醫護人員將小孩送至了厚街醫院。

被遺棄女嬰隨身有一紙千字留言

當晚8點50分左右,鳳山公園警務室的輔警在巡邏時,發現一名嬰兒被人放在散步小道旁邊的一塊草地上。‌‌「我們隊員發現她的時候,她還在熟睡中,完全沒有察覺到父母已經離開了她。‌‌」負責當晚值班的劉隊長說,小孩當時被放在一輛手推車裏,旁邊還有一個行李包裹。隊員發現她之後,可能是因為說話聲過大吵醒了她,開始哭了起來。

在女嬰的隨身包裹里,巡邏隊員發現內有奶粉、奶瓶、藥品、衣服、尿不濕等物品和一張‌‌「請好心人看到後立即報警‌‌」的手寫的留言。

這張字數超過一千字的留言中,把小孩的情況和如何照顧事項寫得非常詳盡,大致內容為:小孩出生於去年中旬,患有先天性癲癇病,經過約半年的治療花光了所有積蓄,已無力再承擔往後的醫療費和康復費用,希望孩子能夠進入福利院,獲得治療和康復,文中還說明了小孩的服藥時間和注意事項。

巡邏隊員隨即把情況匯報至轄區派出所,派出所撥打了120,隨後趕來的醫護人員將女嬰送至厚街醫院。

警方正全力尋找小孩父母

小編從厚街醫院了解到,小孩暫時安置在該院住院部六樓,由專門的醫護人員負責照看和料理。據該院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介紹,小孩很聽話,醫護人員定時給小孩餵食和服藥,身體暫時沒有出現病症。

目前,厚街醫院正在聯繫東莞市福利院,作進一步的處理。

據悉,厚街警方正在尋找女嬰的家人。不過,小孩被發現的時間是晚上,再加上公園內照明條件不佳、現場處於監控拍盲區,尋找起來有一定的難度。一位警察表示,孩子父母選擇把小孩放在相對偏僻的草地上,顯然是為了故意避開這裏的視頻監控。儘管是這樣,警方仍將全力尋找小孩的父母。

遺棄小孩不僅關乎道德還觸及法律

孩子被遺棄的例子經常見諸報端,每一起棄嬰事件的背後或許都有一個讓人心酸的故事,我們也更願意相信人心都是善良的,在做出遺棄之舉時內心是掙扎的、矛盾的,甚至是一種無奈和‌‌「不得已‌‌」的選擇。但是這樣的行為,已不僅關乎道德,更觸及了法律。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遺棄行為情節更加嚴重的話,會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如將孩子遺棄在荒郊野外、橋洞下等不易被人發現甚至是不可能被發現的地方,明知會給被遺棄者造成生命危險還這麼做,這種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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