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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大學生參加"轟趴"被人下迷藥 遭兩名男子輪姦

漂亮的女大學生佳佳應一位「網紅」朋友石某邀請,參加一個「轟趴」。不料,她在酒店被人下了迷藥,遭男子潘某和石某輪流性侵。近日,南京秦淮法院審理了此案,公訴人在庭上建議法院對二人分別判處10至12年有期徒刑。

女大學生被朋友喊出來玩結果被下藥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17年1月5日,潘某和石某兩人在南京市秦淮區某酒店登記入住。當天下午5點左右,石某帶一個年輕女孩瑤瑤進來一起喝酒。瑤瑤喝下摻有迷藥的飲料後,產生頭暈、嗜睡、嘔吐等反應,於是到臥室床上睡覺。幾個小時後,佳佳也來到房間,她喝下摻有迷藥的飲料後開始頭暈、嗜睡。這時,瑤瑤藥物反應已經減輕,她從臥室出來,離開了該酒店套房。

公訴人稱,當時潘某將佳佳抱到臥室的床上,將房門反鎖,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潘某離開臥室後,石某又進來,強行和佳佳發生了性關係。

據南京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物證鑑定,佳佳的尿液中檢出氯氮平成分。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氯氮平在臨床上面廣泛用於失眠抑鬱症等神經疾病系統的控制。

她受邀參加轟趴兩男子圖謀不軌

據了解,佳佳是南京某高校的大一學生,身材好,長得也很漂亮。她平時還會做兼職模特,在學校里小有名氣,不少男生都在追她。石某是一個演員、經紀人,對外聲稱自己有不少演藝圈資源。潘某是他的朋友,已婚,與妻子育有一個3歲的兒子。

「有一次,潘某給我看了個小瓶子,說裏面裝的好東西。如果女孩吃了這個東西,就會頭腦不清醒,想要和你發生關係。我就想要這個藥,但他說這是花錢買的,不願意送給我。後來,我自己通過微商也買了這個藥。」石某說,「因為我認識的女孩多,潘某就提議他來開房,我負責喊姑娘和買酒。」

兩男子輪流性侵女大學生

據石某交代,2017年1月5日,石某先約出來瑤瑤,來到酒店房間,但潘某卻覺得她不好看,想再找其他女孩前來。沒過多久,佳佳來到房間,潘某一眼就看上了她。在佳佳喝完飲料有點迷糊時,潘某一直在親她。等瑤瑤離開,潘某立即把佳佳抱到臥室的床上。石某表示,他也喜歡佳佳,所以一直在敲臥室門。潘某開門後很生氣,讓他「不要煩」。後來,潘某打開門從臥室里出來,讓石某也進去。石某按耐不住對佳佳的喜歡,進入臥室和她發生了關係。

石某說:「我沒有想到事情這麼嚴重,以為最多就是賠錢了事。我以前把別的女孩子肚子搞大了,對方來找我,我就說酒喝多了,最後賠了她8000塊錢就沒事了。」

潘某表示,他強行和佳佳發生性關係後,就從臥室出來喝酒。看到石某也進了房間,出來時他說也跟佳佳發生了關係。事發後,他聽到石某一直在跟佳佳道歉,並幫她打車回學校。他也想給佳佳道歉。

檢察機關建議量刑10至12年

佳佳表示,她在出門前曾經給一個男同學發微信,說是要去某酒店參加轟趴,男同學說不太安全,建議一起去,但她拒絕了。男同學表示,當時很擔心佳佳,後來他在網上搜到石某的微博並找到他的聯繫方式,他立即給石某打電話,在電話里聽到佳佳的聲音。他和佳佳有20個小時失去聯繫,再次取得聯繫時,佳佳告訴他被性侵了,於是他勸佳佳去報警。

據佳佳的同學稱,案發後第二天,佳佳一直躺在床上睡覺,第二天學校有一門考試,同學喊她去參加,但她一直睡覺,沒醒過來。

檢察機關認為,潘某和石某違背婦女意志,以下迷藥的手段,輪流姦淫婦女,均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潘某和石某共同實施強姦犯罪行為,是共同犯罪。建議法院對二人分別判處10至12年有期徒刑。

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現代快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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