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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全會公報透露 習近平執政大架構兩重特色

中共黨媒日前(19日)刊登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公報,指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公報顯示,除習思想載入憲法,監察委的設立也將塞進憲法,公報還反覆重申中共的「特色憲法」。有專家分析認為,由中央委員會代替兩會來修憲,是一黨專制的特色。而監察委的設立,仍然難以明確人大與監察委的關係,即「誰監察誰?」

二中全會公報「修憲」僅只兩個要點

中共歷屆二中全會的主題都是「討論國家機構領導人的名單」,但本次全會公報並未提及。公報在強調中共憲法的「偉大」的同時,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加入憲法,顯示這是「做適當修改」的一部分。同時,公報再次對中共國家監察委在憲法中的表述大肆強調:要建立「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機構」,構建統一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中共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事實上,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已經將上述兩個主題闡述明確。二中全會的公報只是按程序進行並具體化。

除了以上兩大修改,外界還猜測,可能會刪除國家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說法,為習近平在2022年之後繼續留任鋪路。但早前有觀點認為,習近平會按步驟實施其計劃,當其思想載入憲法,地位不可撼動,成為中共教主,領袖之後,在第二屆政期末尾才來修改任期。

監察委的地位;黨如何監督黨

中共憲法實施以來,自1982年12月4日第一次修改,目前這一次是「第五次重大修改」,監察委的「入憲」,意味着中共中央、中共人大、國務院、以及政協之後的第五大機構出籠。

外界早前一度認為設立監察委是中共政治體制改革的一步,但實際上,從2016年11月份開始,北京、山西和浙江等地,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以後,官方的不斷詮釋表明:國家監察委員會與中紀委合署辦公,中紀委的專管中管幹部權限擴展到全管,其中檢察院等反腐機構瘦身,整合併入監察委,最重要的是,監察委的違規「雙規」制度被留置取代,擁有有執法權。

監察委被界定為:「最高級別的國家監察機關,堪稱超級反腐機構」。

中共黨史學者、《晚年周恩來》一書的作者高文謙先生19日晚間在美國之音焦點對話中表達了不同看法。

高文謙說,設立國家監察委,主要出於兩方面考慮:一是為中紀委的濫權提供法律依據;二是為習王人治反腐進行「制度性建設」的包裝。

不過,高文謙質疑,新設立的監察委「如何擺正與全國人大的關係,究竟是誰管誰,誰監察誰?」

查閱中共發佈的「監察法草案」顯示:「人大機關」被列入監察機關的監察範圍之內。中紀委旗下的「中國紀檢監察報」還解釋說,「兒子」管「老子」系誤讀,稱是機關和單個的人要分開。

不過,上述草案明確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都是相應人大產生(可說是人大任命監察委頭目),但又對人大負責「並接受監督」。這又表明,人大「監督監察委」。

上述高文謙的評論指:憲法規定人大是最高權力機構,監察委是否有權力監管,缺少憲法依據;另一方面,如果國家監察委發生腐敗,誰來監督它?

他還表示,體制內的一批法律專家質疑這個問題。而結論就是監察委進入憲法,是「挖空心思為一黨之私、一人之私修修補補」。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憲法條文卻得不到落實。

中共一黨專制的架構,絕對不允許任何不同的聲音,而監察委是中共體制的內部產物。政論作家,時局分析人士陳破空在美國之音的對話中也認為,設立監察委,強調自我監督,而不是獨立監督,仍然是走過場。只要拒絕公佈官員財產,所有反腐機構都形同虛設。

陳破空還就近期中共反腐動向進行分析,認為目前中共反腐,「以十八大劃界,默認以前的貪腐,只懲治今日的貪腐。」

「習近平當局的陳舊思維,還是政治安全第一」,陳破空說。

此外,陳破空先生還指出,由中央委員會代替兩會來修憲,不是正常國家的行為,而是中共一黨專政的特色,以黨領政,黨領導一切,等於再次公開宣示人大、政協兩會是不折不扣的橡皮圖章。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歐陽理明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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