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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履歷中的五點質疑 這麼多純屬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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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上世紀二十年代擔任的所謂中央秘書長純屬忽悠。鄧小平沒有參加百色暴動。鄧小平因「毛派分子」被打擊而落的第一落名不符實。鄧小平與妻子金維映離婚的原因存疑。遵義會議中鄧小平的中央秘書長並不存在。

鄧小平觀看反映部隊生活的圖片展覽

據媒體報道,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四川省委、中央電視台10月29日在北京舉行電視劇《鄧小平》座談會(本文寫於2013年——編注),該電視劇由中央文獻研究室和中共四川省委組織、指導,中央電視台等單位聯合攝製。據說是為了紀念鄧小平誕辰110周年而作,將於明年8月首映。

鄧小平的兒子,原政協副主席鄧朴方和女兒鄧榕出席了座談會。這種歌頌式的專題片,一定是頌揚鄧小平的生動實踐和光輝歷程,不看都知道。筆者期待的是終究是以真名實姓述說的歷史,電視劇能尊重歷史,客觀反映真實情況,不要人為的演義歷史或歪曲歷史事實。

瀏覽官方出版的黨史、主流媒體對鄧小平生平介紹、遵義會議展覽,鄧小平生前其女兒毛毛寫的《我的父親鄧小平》,以及與鄧小平有關的《百色暴動》等影片電視劇,其中的許多歷史都是假的,甚至是編造的。其中關於鄧小平第一次擔任中央秘書長成為中央領袖級人物,鄧小平領導百色暴動、鄧小平所謂的「毛派分子」、鄧小平與金維映離婚和鄧小平參加遵義會議存在的疑點很多。

鄧小平上世紀二十年代擔任的所謂中央秘書長純屬忽悠。

秘書在古代非官名,在朝中通常以跟職責相對應官階的面目出現,比如中書侍郎、翰林學士、軍機章京。在地方官府則以師爺、主簿等形式存在。

秘書長翻譯成漢語既可以是秘書長,又可以是總書記。在一些政黨或政府機構中是主要行政官,而在國際組織中的秘書長一般作為最高行政領導人。例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北約秘書長安諾斯·福格·拉斯穆森,阿拉伯聯盟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歐盟理事會秘書長索拉納等。

現代語境中,中國的秘書長通常是負責日常工作的辦公廳(室)的領導,屬於從屬領導的辦事員。比如市委秘書長在市委書記的領導下,負責處理市委機關的日常工作,領導協調市委辦公廳(室),市直機關工委等工作。某種意義上,秘書長是個實權很大的官。既可以拉大樹做虎皮,以主官的名義發號施令,又可以協調全面,指揮所有工作。

1923年的中共三大上,身為中央局五人成員之一的毛澤東兼任中共中央秘書,後人亦稱秘書長。

1925年的中共四大,時任中央局委員、中央宣傳部長的彭述之兼任中央秘書長。

1927年4月的中共五大,身為中央政治局後補委員的周恩來兼任中央秘書長。到五月,中央秘書長由身為政治局委員的李維漢擔任。

1928年6月的中共六大,身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恩來兼任中央秘書長。後來中央秘書長一職由身為中共中央五常委之一,宣傳部長李立三兼任,直到1930年9月。

1929年,在上海的中共中央組織部秘書餘澤鴻調任中央秘書處秘書長。1930年夏去天津任中共北方局宣傳部長,1932年10月,轉任建寧中心縣委書記。1935年在中國工農紅軍川滇黔邊區游擊縱隊政委任上犧牲。

1931年1月,李維漢被撤銷政治局委員,代任中央秘書長。後到蘇聯學習。

1931年夏,身為紅三軍團八軍政治部主任的柯慶施調任中央秘書長。後任河北省前委書記。

單獨任職過中央隊秘書長的有鄧湘君和劉英,後來擔任過中央秘書長的還有王首道、李富春、任弼時(兼)等。

按照鄧小平及其家人的說法,1927年12月鄧小平24歲在上海擔任中央秘書長。

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1927.9~1928.9)由漢口遷往上海,主要負責人是瞿秋白和周恩來。到1928年4月,兩人因籌備在莫斯科舉行的中共六大先後離開赴莫斯科,上海只是留守中央,由李維漢、任弼時負責。1928年9月參加會議的人回來,才重新恢復工作。

按鄧小平生平記載,他是1927年7月武漢以西安軍事學校政治處長的身份任中共中央秘書,由鄧賢更名鄧小平。12月到上海,任中共中央秘書長。

這裏面的問題在於鄧小平所謂的中央秘書長其實是像餘澤鴻那樣的中央秘書處秘書長,屬於辦事人員領導職務而非中央領導職務。此時中共中央秘書長一職仍然是李立三。此前雖然許多中央高層擔任秘書長,都是兼任,而鄧小平當時的政治地位連中央委員都不是。沒有以中央級領導職務兼任秘書長的餘澤鴻(中共建寧縣委書記)、鄧小平(中共瑞昌縣委書記)離職後只擔任較低的黨內職務,說明鄧小平的所謂中共中央秘書長只是中央秘書處秘書長,相當於秘書處長。這個秘書長無法與後來的中共中央秘書長相提並論。也許這一期間他最大的收穫是與張錫媛(1928年結婚,1930年去世)結婚。

結論:鄧小平擔任的是中央秘書處秘書長,並非是中共中央秘書長。

鄧小平沒有參加百色暴動。

百色暴動既是鄧小平生平誇耀最多的功績,也是他受到垢病質疑最多的地方。

看過《百色暴動》電影的人,如果想起那個身着軍裝,扎着紅領帶站在台上向起義將士和群眾講話的鄧小平形象,對照一下歷史事實,一定會忍俊不禁地笑出聲來。

其實當時站在台上講話的不是鄧小平而是陳豪人(百色暴動前委書記,紅七軍政委。1940年被國民黨殺害於福建),此時的鄧小平還遠在上海,根本沒有參加起義。

當時廣西黨的工作受中共廣東省委節制領導(時任廣東省委書記的是中央政治局委員羅登賢,1931年被國民黨殺害。廣東軍委書記是聶榮臻),陳豪人是中共廣西前委書記和中共廣西軍委負責人,是中共在廣西右江地區和紅七軍的首要領導人。

後來為了給鄧小平這位中央代表加個官銜,把他說成是前敵委員會書記,其實當時只有陳豪人的前委書記,即使存在也是在陳豪人的廣西前委領導下。而紅七軍成立後的前委書記也是陳豪人,這從後來與中央的來往電報中可以看出。

百色暴動發生於1929年的12月11日,而鄧小平早在11月初就因為獲悉妻子即將臨盆而回到上海。按其女毛毛書中的說法叫「回上海向中央匯報工作」,這種起義之前重要領導人離崗的問題如其說是託詞,更象是臨陣脫逃。而且是廣西與中央聯絡員龔飲冰(建國後統戰部副部長)剛剛離開,不存在向中央匯報工作的問題。

事實是鄧小平不顧起義領導人的苦苦挽留,堅決要回上海的。

紅七軍前委書記陳豪人在《七軍前委報告》中說:「平兄(即鄧小平)前得中央電召,此間同志因工作關係苦留,彼硬要去,在龍變前一天已行。故中央走(來)電阻之回去已不及」。說明兩個問題,第一鄧小平回上海中央曾來電阻止,第二紅七軍領導不同意鄧小平回上海並挽留過。電文中的龍變指的是1929年11月初發生的「蒙志仁叛變」,而不是指百色暴動。

1929年12月《粵省對七軍前委的信》(原件中央黨史館有存):「平禮兄轉前委對於前委名單,省委完全批准,小平同志已離百色返申,前委書記昭禮擔任……」(平為鄧小平,禮即陳昭禮即陳豪人(時年22歲)。)鄧小平到廣西只是中央代表身份,既不是前委書記也不是紅七軍政委,因為此時紅七軍並沒有設政治委員,設政委是在1930年2月。陳豪人才是起義軍前委書記兼紅七軍政治部主任(相當於後來的政委)。

鄧小平千里迢迢趕到張錫瑗所在的上海寶隆醫院後不久,張錫瑗順利生產,但不幸得了產褥熱去世,孩子也隨之夭亡。

百色暴動於鄧小平離開後的一個月成功爆發。成立了紅七軍,張雲逸為軍長,陳豪人以前委書記身份兼任政治部主任(當時未設政委一職),李謙、胡斌、韋拔群分別擔任第一、二、三縱隊隊長。同時,雷經天為右江蘇維埃政府主席。

1930年2月1日,在紅七軍前委(即中共廣西前委)書記陳豪人的具體指導下,何世昌、俞作豫、宛旦平、李明瑞等人又組織了廣西另一個重要起義——龍州暴動,組建了紅八軍。軍長為俞作豫,何世昌為政治部主任,宛旦平任參謀長。

百色暴動後成立紅七軍、紅八軍後,1930年5月鄧小平從上海到達紅七軍主力駐地河池。電視劇《百色暴動》提及鄧小平擔任紅七軍、紅八軍政委,總指揮為李明瑞(國民黨整編十五師師長、後在肅反中被害)一事,至今沒有佐證。

紅七軍、紅八軍後來由於作戰失利,被縮編成紅七軍。在江西崇義地區被圍的情況下,鄧小平換上便衣,留下一封短訊跑回了上海,理由是回中央匯報工作。後人質疑鄧小平在沒有電台無法與中央聯繫的情況下,何以能接到中央指示回滬的指示?

鄧小平在《我的自述》中是這樣解釋的「從當地特委處得悉,中央開了四中全會,王明等人上台,我內心有所震動(這點沒有向別的同志談,我對王明向無好感),同時崇義敵情並不嚴重,我即動了到上海向中央報告工作的念頭。當時前委只有許卓(1931年10月犧牲)、李明瑞和我三人,我的想法得到了許、李的同意,並商定我離開期間,由許卓代理前委書記。隨後,我同許離開崇義城,去特委佈置建立根據地的工作,不料在回崇義途中,得悉有了敵情,聽到崇義方向的槍聲。那時我因為到上海向中央報告工作,是前委已經決定了的,敵人來後部隊就會轉移,特委機關也會轉移,就同許卓商議,由他回部隊,必要時可向井岡山靠攏。我就動身於一九三一年初到了上海,很快向中央報了到。」

他還檢討說:「現在我認識到,當時失去聯繫的兩部份部隊還沒會合,立足未穩,作為主要負責人的我,在這種情形下離開部隊是絕對不應該的,是嚴重的政治錯誤。」

1972年8月2日,鄧小平給毛澤東的信中,又檢討說:「我歷史上最大的錯誤之一,是在一九三一年初不該離開紅七軍,儘管這個行為在組織上是合法的,但在政治上是極端錯誤的。」

鄧小平前往上海後,紅七軍由張雲逸、李明瑞指揮,各自為戰,經過8個月的苦戰,最終脫離險境,於1931年7月先後到達江西於都,進入了中央蘇區。時任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澤東,授予紅七軍「轉戰千里」的錦旗,予以表彰。同時,中央解除了鄧小平紅七軍政委的職務,任命葛耀山為紅七軍新的政委。軍長張雲逸被提拔為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副參謀長(參謀長為葉劍英)而回到上海的鄧小平被中央冷落半年多後,最後被任命為瑞金縣委書記。

莫文驊參加了百色暴動,曾任紅七軍參謀、直屬政治處主任。解放後。解放戰爭時期任十三兵團政治委員,解放後官至解放軍政治學院院長、裝甲兵政委,中將軍銜。他在1961年寫的《回憶紅七軍》及1964年內部重印的《紅軍第七軍簡史》,均提及鄧小平在百色暴動前『即經龍州出越南去上海,向中央報告工作』。此時雖然鄧小平高居中央書記處總書記並主持工作,但張雲逸、袁任遠、黃一平等紅七軍老人都在,他不敢胡說八道。莫文驊1965年3月,被撤消院長職務。文革後也沒有得到重用,在1988年離休。1996年《莫文驊回憶錄》由解放軍出版社出版。新的回憶錄完全顛覆了曾經的說法,把鄧小平吹的神乎其神。

結論:鄧小平沒有參加百色暴動,擔任紅七軍政委是在起義成功的半年後。

鄧小平因「毛派分子」被打擊而落的第一落名不符實。

1933年,鄧小平在毛澤東被以博古(秦邦憲)為首的臨時中央排濟時,仗義執言支持毛澤東因而受到處分,是後來語境中鄧小平的一大亮點,被媒體說成是鄧小平三起三落中的第一落。

令人費解的是,在「鄧(小平)、毛(澤覃)、謝(維俊)、古(柏)」事件的四個人中,毛澤覃時任中共蘇區中央局秘書長,是毛澤東之弟;謝維俊為紅軍獨立5師師長,是毛澤東的前秘書;古柏為紅一方面軍總前委秘書長,是總前委書記毛澤東身邊重要人物;只有鄧小平時任縣委書記,職務最低,而且與毛澤東並,,無交往。把鄧小平列入其中,並作為首要人物何意?鄧小平在此事件中是受損還是獲益值得深思。

後來把鄧小平列為「鄧、毛、謝、古」第一位的鄧小平被撤銷縣委書記一職,調任江西省委宣傳部長。隨後,又被調到紅軍總政治部擔任秘書長。所謂的遭打擊到升官其間只兩個月,此時中央仍然是博古掌舵,鄧小平為什麼能被打擊下升官呢?

其實當時中央局刊物上點名四人的「罪名」是「羅明路線」,起因是中共福建省委書記羅明(解放後擔任南方大學校長)由于于反對臨時中央的「查田和分田」而被撤職。此時正值一年前1932年毛澤東因「富農路線」被排斥出紅軍領導層,牽引到毛澤東路線上是後來遵義會議毛澤東掌黨舵的環境下。毛澤東後來在《七大工作方針》中說:「反羅明路線就是打擊我的,事實上也是這樣。」。把鄧小平當作江西「羅明路線」的代表顯然抬高了這位縣委書記的地位。而且當年批判「羅明路線」並非完全是指向毛澤東,當時受排擠處分的許多幹部有許多是因為工作失誤。事實上當時反對「羅明路線」的不僅僅是博古(對羅明提出領袖毛主席反感是原因之一)和李維漢(提出福建羅明路線),毛澤東、張聞天(提出江西羅明路線)、周恩來、劉少奇、任弼時、陳雲、謝覺哉、王稼祥、方志敏、劉曉等一大批時任中央領導人發表文章進行批評。他們的文章都發表在當時中央機關報《紅色中華》上,留下了歷史最直接也最有力的證據。而對所謂「羅明路線」代表人物的處理並不像後來講的那樣殘酷,根本沒有所謂的關拘留室,許多只是暫時免職,不久基本都獲得重新任命或升遷。而作為所謂「羅明路線」的標誌性人物,在毛澤東重新上台後也沒有得到重用,只當了個中央黨校教務處長的官,全國解放時是一所中學的代校長,連個黨員都不是。

毛澤東遵義會議復出後,在古柏、毛澤覃、謝維俊相繼離世,1935年鄧小平僅為林彪的紅一軍團政治部宣傳部長,到抗日戰爭中躍升為八路軍三大師中的129師政治委員,並在1945年當選中央委員。

同時遭難的三人中,古柏和毛澤覃沒有參加長征並不久殉職,謝維俊被撤職後直到遵義會義召開之前沒有得到任用,並於1934年犧牲。

很多把此次事件說成是鄧小平人生三起三落的第一落,其實不如說成是鄧小平人生際遇關鍵性的一跳。其中的道道有誰能知道或者看得清,或者壓根就不存在這種政治因素,後來只是借毛澤東的名聲博取虛名。就當時而言,只是一種工作路線的分歧。

結論:所謂鄧小平因「毛派分子」而「落」是牽強附會,與事實不符。

鄧小平與妻子金維映離婚的原因存疑。

鄧小平在前妻張錫瑗去世後,第二年與江蘇婦女委書記金維映結婚。曾遍的說法是1933年因鄧小平「毛派分子」被關進拘留所,時任中央組織部科長的金維映為了劃清界限,提出離婚。鄧小平一咬牙,在離婚書上寫下了「鄧小平」三個字。金維映1934年1月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排名第十。同年,金維映嫁給了中央組織部長李維漢,1936年生下了李鐵映(文革後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副總理。妻子是博古的女兒秦新華)。普遍認為金維映1941年犧牲於蘇聯,其實是下落不明。

事實上鄧小平與金維映結婚後在一起時間很短,兩人同時擔任不同的縣委書記。對於鄧小平與金維映離婚的原因普遍指向了由於鄧小平「犯錯」而金維映劃清界限上,真實的情況無法判明。

從時間上分析,鄧金離婚時金維映已由勝利縣委書記調任中組部科長,而金維映任職縣委書記的截止日是1933年5月(見1982年10月25日關於金維映在1931年至1933年間曾先後擔任中共于都縣委書記和勝利縣委書記的情況,回復金維映家鄉——岱山縣縣委黨史資料徵集小組辦公室的詢問)。而鄧小平被撤職的時間是1933年5月5日(見江西省委對鄧小平、毛澤覃、謝維俊、古柏四同志二次申明的決議),對他們的審查拘留都在此之前。鄧小平在被撤職不到十天,又調回省委工作,並在不久擔任了總政治部秘書長。這個時間說明鄧金離婚是在1933年5月之後,不存在鄧小平在「拘留」期間離婚的問題,其劃清界限說根本不存在。

從人際關係上,時任中央組織部長的李維漢是批判「羅明路線」江西代表人鄧小平等的領導者,親自領導和審理了這次批判。李維漢早在1917年在湖南第一師範時就與毛澤東、蔡和森相識,1919年與周恩來、蔡和森、趙世炎、鄧小平、金維映等一起到法國勤工儉學。1927年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是中央常務委員會五大常委之一。

1933年5月6日,黨中央刊物〈鬥爭〉,發表李維漢的文章,號召向鄧小平及羅明路線追隨者予無情進攻。金維映時任李維漢領導下的中組部組織科長,兩人的關係開始於何時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是李、金結婚是在鄧金離婚後幾個月發生的,雖然被籠統說成是1934年,其中卻有值得探討的關係。金維映在擔任中組部組織科長不久被提拔兼任蘇維埃武裝總動員部(部長羅榮桓,後為塍代遠)副部長,1934年的2月升任中央執委委員(主席為毛澤東),位置遠遠高於擔任《紅星報》編輯的鄧小平。以金維映當年的地位,活着到解放後,這位1926年入黨的地方黨創建者,在軍隊將是中將以上軍銜,在地方也是中央委員級。55年授銜唯一的女少將李真在金維映擔任紅軍軍職將領時才剛剛入黨。

弔詭的是李維漢(建國後任統戰部長)與金維映的兒子李鐵映文革後的1978年才是瀋陽一個研究所的副所長,三年後升任瀋陽市委書記,五年之後即升任遼寧省委書記,八年後的1987年擔任了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國家體改委主任。李鐵映的弟弟李鐵林,文革期間只是技術員,1980年12月才入黨,1992年升任中組部副部長。沒有人的提攜顯然達不到,這個人肯定是鄧小平。

後來語境中的鄧、李、金關係都避了幾個時間,一是鄧小平被拘押審查時間(包括鄧小平本人也說不出具體時間,如果在五月後,就與離婚時間銜接不上),三是鄧小平與金維映的離婚時間(以五月概論,有的說是1933年冬天。如果在五月之後,其劃清界限說將不攻自破,因為鄧小平降職不到十天就獲得升任),四是把金維映在中組部的工作時間說成是1933年秋天(避開了李、金在鄧小平金維映婚姻存續期關係),五是李維漢與金維映結婚時間(把她們的結婚統稱為1934年,避免產生兩人早有關係的猜想。種種跡象表明,二人結婚時間在1934年10月紅軍開始長征之前)。

即使在鄧小平女兒毛毛的書中,也只用了「在他遭受批判以後,1933年,阿金離開了他」十八個字一帶而過。是政治上的劃清界限還是情色方面的問題,其中的隱情外人無法知道。

結論:鄧小平與金維映離婚並非完全是因為政治上「劃清界限」,其中包含了許多私隱。

遵義會議中鄧小平的中央秘書長並不存在。

因為遵義會議被稱作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一個生死攸關的轉折點,標誌着中國共產黨從幼年達到成熟。」,很多人都想從中分一杯羹,鄧小平也不例外。

關於鄧小平是否出席過1935年1月中央遵義會議的爭論至今沒有準確的定論,以往的黨史也查不到。後人多以楊尚昆的說法,開始楊尚昆說鄧小平是否參加遵義會議「並不記得」,後來是詢問了周恩來,才說出「鄧小平擔任會議記錄」的話。

而在鄧小平的話里和其女毛毛的文章里,鄧小平當時是中央秘書長,連坐在什麼位置都能指出來,是「靠裏邊的一個角」。除此之外,其它以代表身份出席遵義會議的人士都沒有證實或者沒有機會證實鄧小平以代表的身份參加了遵義會議。

當時出席遵義會議的有政治局委員毛澤東、周恩來、朱德、陳雲、張聞天、秦邦憲六人,政治局後補委員王稼祥、鄧發、劉少奇、凱豐四人。紅軍三大軍團軍、政主要負責林彪(紅一軍團長)、聶榮臻(紅一軍團政委)、彭德懷(紅三軍團長)、楊尚昆(紅三軍團政委)、李卓然(紅五軍團政委)、李富春(紅軍總政治部代主任)、劉伯承(紅軍總參謀長)等七人。列席會議的是共產國際駐中國軍事顧問李德和翻譯伍修權。

這些都有據可查,只有鄧小平是否參加存在爭議。

1935年鄧小平是否擔任中央秘書長是關鍵。

事實上1934年中共六中全會中央局秘書長是鄧湘君,王首道1934年春接替犧牲的劉湘君任職的是中共中央組織局秘書長。

中央自1934年10月長征環境艱苦,中央和紅軍總部原來的一套秘書機構不復存在。長征途中負責中央機關和紅軍總部秘書業務的機構只有一個軍委機要科,其主要職責是抄譯電報,並沒有中央秘書長一職。

1934年底,鄧小平是《紅星報》編輯,主編是陸定一,並不排除參加了遵義會議。

他在遵義會議的身份在張聞天夫人劉英1986年第41期《暸望》雜誌《難忘的三百六十五天》裏得到了證實「遵義會議後,大約四月間,我接到李富春同志寫來的一張條子……條子寫道:調劉英同志到中央隊代替鄧小平同志工作……就這樣,我當了中央隊的秘書長。」劉英後來在接受一次採訪時也談到:「李富春告訴我,鄧小平同志因工作需要調往前線,叫我接替他,擔任中央隊秘書長」。

這個問題基本清楚了,鄧小平當時擔任的不是中共中央秘書長而是中央隊秘書長。

中央隊是長征時的編組,是中央及軍委領導機構和機關後勤人員編成中兩個行動縱隊。一個叫「紅星縱隊」,由總參謀長的葉劍英任司令;另一個代號為「紅章縱隊」,由中央組織部長兼中央黨務委員會主任羅邁(李維漢)任司令。

事實上鄧小平根本沒有資格作為代表參加遵義會議,既不是中央委員,又不是統帥一方的大員。參加會議充其量是作為「筆桿子」作個記錄,類似於秘書的工作。

結論:鄧小平即使參加了遵義會議,既不是會議代表又不是所謂的中央秘書長,只是以中央隊秘書長身份與會的記錄者。

就像當年把林彪這個以排長身份參加南昌起暴動義說成是領導者一樣,後人如果把鄧小平當年擔任的中共中央書記處總書記中的「書記處」拿掉,就成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從而成為與後來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平起平坐的人物。

編造歷史,抬高自己的歷史地位。玩文字遊戲,愚弄民眾從而混淆視聽。是中國歷史回憶文章及影視作品中的通病。尤其在經歷者離世沒有原始記錄證明的情況下,很多歷史事實被篡改,成為政客們沽名釣譽的手段。

但願電視劇《鄧小平》對歷史能嚴肅一些,不要畫虎不成反成貓,為世人留下笑柄。

2013.10.31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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