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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千帆:把別人當人而不是白痴 把自己也當人而不是上帝

—言論自由不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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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別人留退路,其實也是給自己留退路。但是在一個沒有宗教傳統乃至把宗教當作「封建迷信」的國家,我們卻恰恰沒有這個傳統,常常不知不覺讓自己站在上帝的位置上,不給自己留任何退路。在有些情況下,明知自己錯了,但因為先前說話太滿太絕,而不肯認錯,因為自己不肯寬容而變成非要為錯誤辯護。那樣就太悲催了。

11月,廣州警方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拘捕了北大哲學系畢業生張雲帆。申請批捕期限將近時,才有其家人找我,告知他是在一次大學讀書會談論「敏感」事件遭人舉報,但並沒有說明他本人的思想背景。我也沒有多想,當即表示支持。

近年來,因言獲罪者多矣,廣州警方的行為有明顯違背中國憲法第35條的嫌疑。此事的法理極為簡單——事實上,中國絕大多數事件無需法理,只需常識即可判斷。我當時說了幾點:首先,需要確認張雲帆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如果沒有,則幾乎不論他說了什麼,均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不能入罪。如果無罪,警方即應立即還其人身自由;即便要找個台階,給予「取保候審」,也應立即讓他回家,而不可「變更強制措施」,在不明地點通過「監視居住」繼續限制其人身自由。

後來友人告知,這個張雲帆是「毛左」。這才在網上搜了一下,也沒有查到什麼,只是說他信奉馬列,在校期間曾任北大馬克思學會會長。其親朋好友或許怕自由派人士不支持,所以未告實情。其實,這種擔心完全沒有必要。自由派在言論自由這個問題上是從來不含糊的,無論是否同意言論本身。左右兩派對中國的民生問題和社會弊端有不少同感,但是對解決方案的認知大相逕庭。自由派當然不會認為中國的前途在於回到毛澤東時代,但是也絕不會因為不同意左派言論而放棄言論自由的基本立場。因此,不論張雲帆的個人背景如何,我對此事的立場是不會改變的。

事實上,從此次以及個別以往事件來看,政府不只是打壓右派言論,而且也限制左派言論,只是力度有所不同而已。譬如「屠夫」吳淦也因言獲罪,近日獲刑八年,其罪名就不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而是「顛覆國家政權」。但不論如何,左派同樣是限制言論的受害者,也需要言論自由和人身自由的憲法保護,左右對待憲法的態度應該是一致的,都應該積極推動憲法的實質性實施,而不應站在反憲政的立場上,因為意見不合而縱容甚至慫恿政府剝奪對方的基本權利。這樣顯然是極為不智的,最後連自己的基本自由都保不住。既然憲法是所有人的護身符,放棄憲法無異於自我迫害。

當然,在左右割裂日益嚴重的中國社會,要保持言論自由的心態並不容易,因為這不只是要求自己的言論有自由,也要允許他人的言論有自由——借用美國大法官霍姆斯的話,尤其是那些我們憎恨或不恥的言論,而這不容易做到。言論自由要求我們把別人當人——而不是白痴,把自己也當人——而不是上帝。這甚至都說不上是「寬容」,而只是維持起碼的風度,讓明明會犯錯的自己少犯錯,犯了錯也不至於太丟面子;我們給別人留退路,其實也是給自己留退路。但是在一個沒有宗教傳統乃至把宗教當作「封建迷信」的國家,我們卻恰恰沒有這個傳統,常常不知不覺讓自己站在上帝的位置上,不給自己留任何退路。在有些情況下,明知自己錯了,但因為先前說話太滿太絕,而不肯認錯,因為自己不肯寬容而變成非要為錯誤辯護。那樣就太悲催了。

在對待「文革」等歷史事件和毛澤東等歷史人物上,左右兩派針鋒對麥芒,沒有任何調和的餘地。其實,只要不把任何人當做神或魔,不採取宗教式的封閉心態,心平氣和就事論事,這些問題都是有解的。一時無解,暫且淡化也不失為一種策略;非要談也可以,只是要對事不對人,不要把一場公共事件討論演變成私人感情糾紛。自由的言論應該是無畏的,但無畏的表達無需傷人。譬如像洪振快那樣探討「狼牙山五壯士」的真相,依靠紮實的文獻資料和實地調查論證自己的觀點,沒有一點情緒化的表達。當事人的家屬和左派很可能不高興,但是面對自己不喜歡的觀點,正確的方法不是謾罵,而是同樣用事實說話。政府當然更不應該簡單通過一部立法,禁止民間自由探討歷史真相。這種做法不會帶來穩定,而是助長社會不講理的習慣。

實在忍不住,就把憤怒轉化為憐憫吧——我也常常這樣勸誡自己:如果對方持有一種錯誤的觀念,那不是一種惡,而是一種不幸;對已經不幸的人不留餘地口誅筆伐,就成了我的不公。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用過硬的證據和論據耐心說服對方,幫助他糾正錯誤。當然,這種辦法只適用於那些「真左」,而不是靠「左」吃飯的假左。當代左派的問題是其中混雜了大量只為利益、不問是非、沒有底線的「五毛」。對於他們,辯論確實是一種浪費時間。我不知如何判斷左的真偽,但直覺認為張雲帆是屬於「真左」。不論其言論對錯,其自由都是應受保護的,其人格也應當得到尊重。

北京及各地的「驅低」事件來看,中國的左右其實是有共同關懷的。自由派並非不關心民生,而是要以一種負責任的方式關注民生,那就是建立讓政府對人民負責的制度,讓人民通過選票追求並保護自己的生計。近年來的左右之爭往往是避重就輕、轉移焦點,最後卻造成勢不兩立、兩敗俱傷的結局。譬如「郎顧之爭」原來的焦點在於是否應該在沒有政治改革的情況下單方面推進經濟改革,卻演變成究竟要市場還是要計劃的偽問題之爭。對於這種問題,自由派的立場顯然是既要推動市場改革,更要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在沒有政治改革的情況,即不可迴避偽市場改革和私有化帶來的弊端。這本來是一個可以形成左右合力的話題,兩派卻打得不可開交,政府則以其一貫的我行我素,依然在既沒有自由也沒有福利的方向發展。

左右之爭不可避免,但爭論應建立在憲法共識的基礎上。對於「驅低」事件,左右都應當認識到:沒有民主,就談不上民生。對于越來越頻繁的因言獲罪,左右更應當形成共識:言論不分左右,都應該自由。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FT中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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